国资监管方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

2015-10-26 22:46贺斌
中国新闻周刊 2015年36期
关键词:国资建国国资委

贺斌

彭建国。(资料图)

9月1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但由于《指导意见》只是“大的框架”,没有相应细则跟进,有些内容只是原则性规定,进而引发各种讨论。

“管资本为主”是不是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是不是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中间增加了一层监管链条?出资人职能和监管职能是否要分离等等?针对种种疑问,《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国务院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彭建国。

“监管职能和层级依然不会变”

中国新闻周刊:有些舆论认为,《指导意见》提出的“管资本为主”是借鉴了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对此,你怎么看?

彭建国:我认为,中国的国资管理体制总体上不是淡马锡模式。首先,所谓的“淡马锡模式”是政府部门作为出资人代表,是一个典型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模式,这与我们改革的方向是相反的。中国的改革方向是市场化,也就是“三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而淡马锡模式与市场化方向的改革不相符。

二是新加坡的国有经济和中国的国有经济有很大差别。新加坡是资本主义,国有经济占的比重较小,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中国的国有经济总量是新加坡的几百倍。国有经济在中国有这么重要的地位作用,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照套他们的模式。

我认为,照搬“淡马锡模式”不符合中国国情,我们应该走中国特色的路子,必须有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来监管。

中国新闻周刊:这次《指导意见》提出要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否意味着将从原来国资委监管企业,变成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监管企业?

彭建国:对于这个问题,社会上误解比较多。《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要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和方法,改建组建和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专业平台公司作用,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这绝对不是将现在国资监管的两层架构变成三层,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中间再增加一个“婆婆”,而只是构建一个国有资本运作平台。

一方面,增加一个监管环节,就等于拉长了监管链条,增加了监管成本,导致信息失真、效率降低。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本质上也是一个中央企业,同样受出资人监管。而且,出资人职能和监管职能天然一体,不可分割。世界上从来没有哪个股东不去监管自己出资、投资的企业的,除非是股市中投机炒股的散户。

中国新闻周刊:那么,这两类公司与其他中央企业是什么关系?

彭建国:一般来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不是插在中央企业和国资委中间的一层架构。

目前,部分中央企业已经开展了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并没有增加新的层次,无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还是其他企业,都统一由国资委监管。

比如,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组建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还是原来那个企业,只是资本运作这块发生了变化。原来主要关注实业,现在不仅关注实业,还更关注资本投资。比如中粮集团要改组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完后就是中粮投资公司,核心业务依然是粮油食品。

而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经营公司能够运作的资本也是自己原来的那部分,或者中央再划拨一部分,或者把小的企业划拨给它。

中国新闻周刊:和原来相比,这两类公司各自承担什么样的职能?

彭建国:目前,试点企业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改革方案,但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以后肯定要加大投入,利用这个平台整合更多资源。一些小的中央企业,小的业务要交给他们管理,资本运营公司可能更多关注资本运营这块。

而且,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区别,现在也有待厘清。原来说投资公司主要是产业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是产权管理,但投资往往要运营,运营就要投资,两者很难割裂开来,所以现在有的干脆就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目前试点的都是投资公司,没有运营公司,投资公司的产业多有国家战略功能的产业,主要还是做产业投资;运营公司还是更市场化那一部分。打个比方,投资公司是养孩子的,孩子要当接班人,将来长大要承担家庭责任的,因此,投资的产业要对国家有战略影响,要保持战略控制力,把产业做大。而运营公司是养猪的,养肥了就卖掉,再养。

中国新闻周刊:什么样的中央企业可能会重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彭建国:我认为市场竞争更强的企业更适合重组。从目前试点企业来看,中粮集团能被选中,一是企业本身基础不错,规模比较大;二是其产业有战略功能;三是行业原来资本运作也不错。我认为,这些条件都得具备才可能重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实际上,大部分中央企业下面本身都有运营公司,比如国开投原来就有资产管理部。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将企业整体改为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企业还是原来的企业。比如,中粮集团原来有投资运营职能,改了试点,这个职能还是他的,可能将来企业运作方式、关注重点会有改变,投资方向会有改变。

另外,在混合所有制改造这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必须是国有全资企业,但只是集团公司层面,下面的子公司可以多元化。比如中粮集团公司是全资的,但子公司很多是混合所有制的。

“监管机构要明确两个清单”

中国新闻周刊:两类公司要履行出资人职责,需要通过国资监管部门的授权,现在有两种授权,国资委授权和国务院授权,两类授权有何不同?

彭建国: 这两种授权方式都能使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为股东。但国务院直接授权的企业是否还由国资委监管,可能是以后将面临的最大问题。

如果不由国资委监管,由谁来管国务院的授权?是否还得成立一个新的监管机构?这些还需要继续研究和探讨。

中国新闻周刊:国有企业改革的试点将从哪儿开始,是否允许地方先行先试?

彭建国: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家统一所有,分级管理。因此,省里的国有资产归省里管,市里的国有资产归市里管。

根据《指导意见》,中央层面的改革,由国资委、国务院直接授权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各个地方的改革由各地按照规定进行。

中国新闻周刊:过去的国有企业面临“婆婆”众多的问题,将来在国有企业改革这块,各部委将如何分工?

彭建国:按照顶层设计方案,国资委负责《指导意见》规定的第一部分。此外,国资委还担负着分类改革、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以及外派监事会等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改委负责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财政部负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案,组建两类资本公司;人社部主要负责薪酬分配等。

中国新闻周刊:与原来相比,各部委对国有企业管理的职能有何变化?

彭建国:各部委基本还是根据原来的职能负责相关内容,比如,发改委代表政府审批,负责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而国资委只是负责国有资本管理改革这块。

中国新闻周刊:有消息称,《指导意见》去年就打算出台,为何拖到现在?

彭建国:不能说是拖,拖是被动的,其实主要是改革策略和顶层设计的推出需要积极稳妥。中央对国企改革非常慎重,文件都修改100多次了,但中央认为要在大量调查研究,总结各方面意见和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会更加全面,更有操作性一些。从国资委参与国企改革文件修改来看,真的是紧锣密鼓,“白+黑”“2+5”,抓得特别急。

中国新闻周刊:你刚才说《指导意见》经过几百次修改,最大的争议焦点在哪儿?

彭建国:“管资本”就是最大争议焦点。比如之前说的,有人认为管资本就是搞“淡马锡模式”,就是将国资监管从两层变成三层,就是出资人和监管分离。

从顶层设计总的来说,在管资本这块,在国资管理体制方面,还是坚持原有的资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所以,大的框架体制没有变,但国资监管方式将会发生根本性转变。

中国新闻周刊:今后,国资委的职能将会有怎样的转变?

彭建国:主要就是两个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不是什么都管,比如清理审批权,分为不该管的、可管可不管的、应该管的。前两个就要从权力清单中剔除。

该管的主要是三个方面的管理:一是战略管理,管方向、管全局、管重点、管大事;二是章程管理,依法治国,依法监管,对企业来说最大的章程是公司法,要明确出资人的权利和责任边界在哪里;三是预算管理,就是突出管资本,管资本就要管账目,不能做假账,将来可能会给企业派总会计师。

此外,还有三个归位:一是把应该让企业决策的东西归为企业;二是子公司原则上由总公司管理;三是过去国资委管理的政府部门交代的事,今后原则上也要交由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管理。

中国新闻周刊:在你看来,国资委的监管职能是削弱了还是增强了?

彭建国:《指导意见》的其中一条基本原则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实际上是加强了国资委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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