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鲍淡如
“互联网+”和“+ 互联网”
■文/鲍淡如
鲍淡如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作为提升自身信息化水平的依托,关注点集中在建设数据库、推进办公自动化、开发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APP)、发行IC卡、建立业务处理系统等上面,虽然也能较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但很少触动运行体制机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就遭遇瓶颈。词序不同,其意思亦大相径庭。
10多年来,全国社保经办机构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力度,比较领先的地方已经发展了网上办事、手机APP终端查询,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也在多领域探索,但还只能叫做信息化的社保,不能叫做互联网的社保。受制于体制机制,“一卡在手、全国通办”还只是理想。不要说社保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难以实现,社保系统内部也还是一个个信息孤岛,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仍然困扰着参保人和经办机构。
“互联网+社保”应当成为我们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是要搞清楚“互联网+”的真正含义。对于互联网的核心和精髓表述不一,择其要者罗列几点:一是扁平化趋势。信息传递突破层级限制,实现点对点的发送和接收,减少中间层次的效率损耗。二是大数据。不仅仅是数据量大,而是数据的关联关系多,突破了传统统计模式的局限,对未来预测有极大的支撑。三是互动分享。信息入口不再局限于电脑,已拓展到手机、电视,上网人次多、频度高,大大加快了信息传输速度,提高了沟通效率。这些趋势在商业、金融、旅游、教育等领域应用已十分广泛,改变了消费习惯和传统流程,推动形成了“用户为王”的观念。
我们一直感叹社保经办机构是“小马拉大车”,走出这一困境的最好出路就是实现“互联网+社保”。对于“社保+互联网”的探索实践当然也不能一笔抹杀,可以熟悉互联网环境、技术,发现社保现存的体制机制障碍,可以加快进程,是走向“互联网+社保”的第一步。
实现“互联网+社保”有一个过程,困难很多,成功的关键在于目标明确、思路对头、决心坚定。
一是坚定地树立用户(参保单位参保人)至上的观念。一切不利于用户的规则都在破除之列。比如一个窗口只能办一类业务必须改为综合窗口可以办各类业务。大厅柜面实行一窗受理,也为用户使用各种终端办事创造了条件。比如用户的基础信息不用反复提供,计算机可将用户已有信息调出使用,就可大大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比如申报事项均做成标准化模式,用户可点击确认并填写具体信息,可使录入错误大大减少,保证数据质量。
二是循序渐进地调整部门职责分工。把原来按险种分工办理的业务改为按流程分工办理,采用合并同类项的办法将各险种共有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社会保险费征缴等业务五险通办、后台分账,对用户实行宽进(形式审核,要件具备即可通过)严核(实质审核,按法律政策严格核定,保证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并在各险种间实行有效信息共享。按业务流程设置管理机构,尽可能实现扁平化管理。
三是充分重视数据管理。建立采集、比对、查核、清洗、储存、使用的规则和分工,通过严密措施保证数据质量,按业务规则和经验设立数据分析模型,通过数据分析提高管理水平、支撑工作预测和政策决策。
四是开辟与用户的互动通道。既宣传政策和操作规则、回答咨询,又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呼声,将来自于用户的互动信息作为重要数据来源,使机构与用户之间从单向通道变为双向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