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零戈
【摘要】近些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国内建筑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楼脆脆”、“楼裂裂”、“楼歪歪”、“楼倒倒”、“楼晃晃”等事件接连不断,高房价掩盖下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工程质量成为了百姓日益关注的焦点。我国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时间不长,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是面对当前复杂的建筑市场环境,政府监督体制和机制都逐步表现出了不少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监督机构自身定位和执法环境等;提出了完善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即转变监督机构执法地位、加强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监控、大力进行法制环境建设、市场与现场两场联动,有效构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等。希望本文的写作能为改善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有益帮助。
【关键词】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1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
1.1参建各方未能真正履行责任主体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但在实施中,参建各方对此规定非但没有很好地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特别是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和验收,而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来发现问题。
1.2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
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1.3施工单位自身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某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时不按程序操作或违反操作,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工程甚至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此外,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再加上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体系不够完善或存在缺陷,既无法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1.4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策划阶段、设计阶段、使用阶段的质理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社会监督作用却收效甚微。广大群众对建筑住宅质量问题,经常投诉无门,很多时候接待部门不受理;尚未在建筑部门就贯彻《产品质量法》制度可行的实施办法,没有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法制管理,尚未成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政腐敗,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1.6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缺少有力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造成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表现主要有:首先,部门施工单位尚未取得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就自行开工,或者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出去或者以包代管。第三,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任意压价,或者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后,承包给多个施工企业,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严重混乱,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研究
2.1监管目标和内容:可以分为综合性和非综合性两类。综合性系统将工程项目实体质量、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质量行为以及监督机构和人员行为全部纳入监管,内容往往包括市场管理(如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现场管理(工程项目从报监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监督记录)两个方面,并且也包括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记录和考核等日常管理。如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全省11个地市质量监督站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对全省在监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和各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并且通过对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实现对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管理。非综合性系统只是针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检测机构及人员、监督机构及人员等特定目标进行监管,内容就是相对单一的管理。比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就是将全省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录入并提供查询和统计,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系统则是统一管理全省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等。
2.2系统运行形式: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类。封闭式系统往往是从监督机构内部办公自动化应用发展而来,实现的功能主要是报监登记及内部公文流转,使用和操作仅限于监督机构内部人员,监督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因而容易导致监督人员的反感甚至抵制,这也是造成很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最终难以持续运行的主要原因,导致大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往往最终只剩下工程报监登记部门正常使用的现状。开放式系统的使用和操作对被管理者即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开放,除了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能够在系统中完成工程报监登记、工程监督任务分配(委派)、监督计划制定、现场监督实施、资料审核、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监督工作信息化,还支持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通过系统上传工程报监资料、现场整改资料、材料进场登记信息、现场见证取样信息、第三方检测数据等相关质量信息。大量信息通过物联网技术自动采集并上传,监督人员由原来的信息采集和提供者变成了信息使用者,系统成为监督人员的信息获取平台和工作助手,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也能直接通过登录系统完成相关质量管理工作并获取相关信息,系统真正成为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如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等,就是典型的开放式系统并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3结束语
建设工程产品的关键是工程质量问题,而工程质量的保证是取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手段和力度,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及其有效性对工程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活的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制研究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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