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杰赟
摘要:在房地产工程中,现场签证和合同管理是两个很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了现场签证和合同管理,才能够保证房地产工程按照预定的计划展开,确保房地产工程能够顺利完工。本文主要探讨了房地产工程现场签证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现场签证;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当前国内房地产现场签证和合同管理欠规范,效率有待提高。因此,对房地产工程现场签证和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签证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签证管理是工程施工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需要专业人员参予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对有关签证资料随时作出动态评估,才能有效控制成本。由于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一般在3-20%之间,由此可见加强工程签证办法的管理是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合约管理对于房地产项目开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为项目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同时为降低企业风险、树立企业形象、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监控项目开发状态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房地产工程现场签证和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签证欠缺规范。现场签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期存在时间差。当施工现场中遇到问题时,为了赶进度只是口头商定,不履行现场签证手续,而事后补签,直接影响其真实性。签证内容不明确或书写不清楚,签证员签证不客观,给合理确定签证价款带来困难。现场管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对承包商的高估冒算行为视而不见,尤其是减量部分容易被遗漏,造成该核减的费用核减不了。
2、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现场管理人员缺乏现场签证控制意识,未经认真核实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增加工程造价。有些现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差,不了解定额费用的构成,对不应该列入直接费用的项目以签证方式列入,计取了不应计取的费用。
3、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相当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是相当淡薄的,对于合同的管理往往都是持漠视的态度,更有甚者对合同和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还不清楚,依法来订立合同并履行相关条约的意识还是欠缺的,这就埋下了较多的风险隐患。
4、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由于房建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其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等常常难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往往是根据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常需要几经确认,这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最后的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相差很远,有时甚至是人为的用词错误、矛盾,设置二义性问题以留待事后“沟通”。
5、合同执行过程监管力度不够。在合同的执行中,必要的监管制度,能够有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降低合同风险。但是在实际中,很多企业对合同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控,合同管理不科学、不规范,或者管理者监管不够严谨,致使合同管理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房地产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和合同管理对策
1、规范现场签证。工程签证必须签明事件发生的原始状况,写清签证的事实依据,反映事件的真实、全面和关联有效性。填写时必须注明具体签证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涉及材料消耗的必须写清材料的品名、规格、厂家、品牌、以及市场价格。同时需写明签证提交日期、签证事实发生日期或完成日期;执行签证事实的书面依据,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量或天数(所得数量应有逻辑关系清晰的计算式);附图;承包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章。对内容不全的,事实表述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签证单内任何字句有涂改而无签名及加注日期的,要求认定工日或台班数量,但对完成的工作未作定量描述的将作为无效签证处理。
2、规范管理人员工作流程。承包人应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的签证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5日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签证,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经济签核定单”及上述书面依据之日起15日内予以确认,超过15日后,发包人未给予确认的则视为同意“工程经济签核定单”内的全部变更。
3、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房地产企业可以建立一整套能适应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的而且比较切实可行的还能比较有效的调动相关责任人的一些合同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执行力,同时也避免了企业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变更合同的时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这也避免了企业人员的变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影响。此外,房地产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都能比较熟悉的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可以定期的组织并开展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使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得到逐步的强化。严格按照我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绝不签订阴阳合同和私下合同,若必须签订协议,其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也需要保持一致。
4、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国际惯例,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国际化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全过程”是指合同管理应覆盖合同行为的始终,前端有超前的市场预测和资信审查,后端有合同管理的总结、考核、建档的延续。“全方位”是指合同管理要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延伸到各个角落。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进度款的审查批准制度等。
5、设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本身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在公司内部设立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承担制订本企业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工程合同的订立、审查、履行跟踪等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这些机构在合同订立、履行以及协调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他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因此,设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从而使工程项目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終止等活动得到有效控制,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结束语
房地产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和合同管理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内容,其范围广泛,构成原因复杂,是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必须维护工程现场签证和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经办和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能,才能有效控制成本,保障公司正常利益。
参考文献
[1]曹海潮.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J].施工技术.2010(S1)
[2]朱志英.刍议加强合同管理以控制工程造价[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
[3]徐烨.房地产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策略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