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晓姣
摘要:目的:观察并分析舒利迭与沐舒坦的联合疗法在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120例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依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将其列入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为60例。两组均行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观察组应用舒利迭与沐舒坦的联合疗法。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治疗有效率为95.0%,对照组治疗有效率为81.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8.3%,对照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8.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舒利迭与沐舒坦的联合疗法在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中的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提高治疗有效率,且不良反应少。
关键词:沐舒坦:舒利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价值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属于一种发病率较高的呼吸系统疾病,其主要病理表现便是气流受限,并会伴有进行性发展现象。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可对肺部组织以及其他器官组织造成严重损害,需要及时地进行临床治疗。为了寻找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有效方法,特开展本次研究,旨在分析舒利迭与沐舒坦的联合疗法在该病症中的应用效果,结果理想,现作如下汇报。
1.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2013年4月~2015年5月,我院共收治120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依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将其列入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为60例。对照组中,男性35例,女性25例,年龄为48~79岁,平均年龄为(61.3±1.4)岁,病程为4~19年,平均病程为(11.2±1.3)年;观察组中,男性30例,女性30例,年龄为49~77岁,平均年龄为(61.1±1.6)岁,病程为5~17年,平均病程为(11.5±1.1)年。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如性别、平均年龄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所以可实施组间对比研究。
1.2方法
患者入院后,均借助于鼻导管进行吸氧治疗,并同时实施平喘、解痉以及抗感染等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观察组应用舒利迭与沐舒坦的联合疗法,每日1次使用舒利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H20113340)进行外喷,同时使用2mL的沐舒坦(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批号H20100164)进行雾化吸入治疗,每次的治疗时间为20min,每日早晚各1次。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治疗有效率和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1.4疗效判定标准[1]
显效:患者的体温已经恢复至正常水平,且其咳嗽等症状均基本消失或者显著缓解,患者的两肺呼吸音清晰,且其痰培养结果显示均已转阴,而其血氧饱和度需大于90%;好转:患者的体温已经恢复至正常水平,且其咳嗽等症状显著缓解,而其痰培养结果显示均已转阴,而其血氧饱和度大于85%;无效:症状无任何明显变化或加重。
本研究使用SPSS 19.0软件,使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量资料,组间对比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使用(%)表示,应用X2检验,若P<0.05,则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5统计学分析
2.结果
2.1两组治疗有效率比较
两组治疗有效率比较,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1所示。
表1 两组治疗有效率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
2.2两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较
两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2所示。
表2 两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较{例(%)}
3.讨论
在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中,舒利迭属于一种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包括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等,能够对靶器官产生直接作用。其中所含的沙美特罗属于一种β2-受体激动剂,对于中性粒的活化以及聚集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因此能够减少前列腺素以及白三烯等炎症介质,所以抗炎功能显著,可用于保护支气管[2]。沐舒坦也属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常用药物。有研究人员指出,雾化吸入沐舒坦后能够对呼吸道内的舒张性受体产生刺激作用,有助于呼吸道的扩张,且有效药物浓度较好,有助于保持气道的畅通[3]。当舒利迭与沐舒坦联合使用时,能够对浆液和黏液的分泌起到调节作用,也会对肺泡巨噬细胞功能产生影响,所以对于细胞因子和各种炎性介质的释放起到阻滞作用,能够促进纤毛的运动,增加肺部组织的活性物质,同时也可以使肺泡表面的张力显著降低。
本研究中,观察组的治疗有效率要显著高与对照组(P<0.05),且两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中,舒利迭与沐舒坦的联合疗法安全有效,值得推廣。
参考文献:
[1]赵飞.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应用舒利迭联合沐舒坦治疗的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产业,2013,25(31):55-56.
[2]罗文.沙美特罗替卡松粉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的应用研究[J].浙江临床医学,2012,13(5):502-504.
[3]许月明.舒利迭联合沐舒坦治疗稳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临床疗效分析[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3,12(3):29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