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川
摘 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不少新问题和新挑战。通过对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法治环境、内容、主体、客体存在的挑战进行分析,从营造良好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丰富拓宽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内容、建设优化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重点培养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客体四个方面提出应对策略,以探索出一条新时期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意识;依法治校;依法施教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5-0185-02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在成为我国改革热点问题的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迈进了一个新高度,正式步入到了一个新时期。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这个新时期背景下,研究目前我国高校法治建設面临的新挑战及应对策略也显得尤为紧迫。
一、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立足当下各大高校法治教育的现实情况,除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外,其余大学生更多的是通过各大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当下大学生担任着未来祖国法治建设的重担,他们既可能是未来法治建设的立法者,又可能是未来法治建设的执法者,还一定会是未来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在大学期间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就是在培养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接班人。可见树立和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对未来走进社会的大学生践行依法治国理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相信在现阶段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挑战和对策,为搞好新时期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要素面临的挑战
(一)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面临的挑战
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治要素在理论认知上不足。尽管现在国家是在大力倡导实现法治的“全覆盖”,但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法规在深度和广度上明显滞后。目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规章制度的内容多是原则和纲领性质的,立法更侧重于内容规定,缺少程序性立法,缺乏规范性和制度化,缺少强制性和长期性保障[1]。其次,再具体到每个高校,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还有待提高。不得不承认目前有一些高校还没有完全树立起“依法治校”的理念,尽管不少高校网站上都有校园文化建设板块,但其主要是宣传科、体、文、娱活动,主题关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是少之又少。日常生活中关于法治宣传活动日也比较局限于每年的12月4日,这样一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的相对缺失,是很难有效达到高校法制宣传效果的。
(二)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内容面临的挑战
目前,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的主要渠道仍然是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全校性选修课为主。首先,以最新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这本书里就只有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关于法律基础的内容,其余全是关于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可见这本书中关于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是远远不能涵盖所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其次,这门课程内容繁多与学时偏少的矛盾呈现不可调和的状况。这种情况下,法治教育很难引起师生的重视,很多老师都是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个“附属品”,再加内容繁多,课时少的现实情况使得法治教育处于有时间则讲,没时间就考前划划范围的尴尬局面,不少学生甚至将其定位成“混学分”的课程,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内容都得不到重视的情况下,又何谈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
(三)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面临的挑战
首先,我们必须正视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仍然是存在一些“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权大于法”“权凌于法”等不法治现象,“依法施教”的理念还有完全树立,这使得部分学生不仅产生了法律面前事实上的不平等和法律虚无主义思想,严重的还降低了对法律的期望值[2]。其次,目前担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老师,绝大部分还是来自于各大学校的政治学院,他们主要研究的是政治、教育类专业。孟子有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强调法治队伍的建设要走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新道路,可见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的法律素养还不能达到我国新时期法治化的要求。
(四)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客体面临的挑战
第一,大学生对目前的法治课程认同感不强。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4.6%的大学生选择认真学习,44.3%的选择粗略学习,应付考试,41.1%的甚至选择不去学习,认为毫无用处。第二,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只有28.6%的大学生表示了解我国的法律基础知识[3]。第三,部分大学生存在着法治上知行不一的问题。当这类大学生看到法律受到践踏时,他们会迫于各方面的原因没有勇气去维护法律,甚至以身试法,误入歧途。可见,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是相对缺失的,“依法治校”的理念还没真正普及;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内容少且效果不佳的客观现实,严重影响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的进程;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的“依法施教”意识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客体的法治意识仍然比较淡薄,这些都在严重阻碍着目前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的进程。
三、提高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要素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
第一,从国家层面来看,必须建立健全有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的法律法规,用理论去引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法治工作。只有建立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的法律法规,才会引起高校的领导、老师、学生的高度重视,只有健全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的法律法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全方位实现“有法可依”,才能充分发挥将“刚性”的法律法规和“软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结合的作用,进而实现两者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第二,首先高校必须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高校要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多开展各种各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提高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内容
首先,一方面要丰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关于法律章节的内容来提高全校师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视,另一方面要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师因课程时间不够而跳过法律板块的现实情况。其次,高校应该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的“第二课堂”,各大高校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特殊要求,增设法律主题演讲、辩论、法家讲坛、模拟法庭、参观监狱等活动,在调动大学生法律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多维度、多层次、多立体地向学生灌输法律基础知识,帮助大學生潜移默化树立起法律神圣性和权威性意识,让大学生真正有效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三)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
第一,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必须树立和强化“依法施教”意识。国家和高校要“双管齐下”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整治目前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存在的“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权大于法”“权凌于法”的现象,必须彻底肃清这些不法现象,这样才能为大学生树立起一个正面的法治榜样,如果这类现象不加以打击,会让大学生产生一种在单纯的象牙塔里既然都存在不法现象,那么今后在社会其他地方更不用践行法治的“潜”思维,降低了他们对法律的期望值,严重者日后还会向这类教育者学习。第二,建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思想道德板块和法律板块分别由政治学院和法学院老师来承担,真正做到法治队伍建设的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的新时期要求。第三,要定期对全校老师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全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法治素养,这样一来,一方面给广大大学生主动学习法治精神起到了带头作用,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法律素养提升上去了,才可以更好发挥他们在课堂上传授法治思维的效果。
(四)重点培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客体
首先,新时期高校要发挥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的主导作用,通过改进教学方式等来增强大学生对法治课程的认同感,有效提高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高校要善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习近平在北京大学的五四讲话中寄语大学生“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要做到“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4],大学生就必须树立起法律意识,这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最后,新时期应该积极开展大学生知行一致的法治实践活动。高校可以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监狱等法治实践活动来缩小新时期大学生在法治上的知行不一差距。另外,社会和高校还要鼓励大学生敢于通过合法途径揭露社会不法治现象,勇于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架起大学生从好学生角色过渡到好公民角色的桥梁。
可见,要想促进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发展,第一,我们必须要树立“依法治校”理念,营造良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环境。第二,要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作用和拓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的“第二课堂”等来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内容。第三,要树立“依法施教”意识,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主体。第四,要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客体,从以上四个方面为促进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发展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武兰芳.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法治化的创新点[J].法制与社会,2014(7):214.
[2]张跃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汉江大学学报,2013(5):129.
[3]鲁君.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调查分析[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2013(4):105.
[4]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14-
05-05)[2015-04-20].http://www.china.com.cn/news/2014-
05/05/content_3228322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