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说谎的人总有各种奇葩。
近日,九龙坡石坪桥某小区,一女子为了让前男友来见自己,竟然网上谎称自杀。民警找来开锁匠撬开锁后,发现女子竟淡定地在床上玩手机房东让女房客自行承担开锁和换锁费用。让人意外的是,次日,女子来到派出所投诉,要求民警赔钱。
从网上谎称“自杀”到质问民警开门,再到索赔撬锁费用,该女子一副罔顾法纪、骄蛮任性的人生丑态暴露无遗。难怪有网友直呼:“知道前男友为啥要与她分手了!”
矫正这种近乎思维错乱的奇葩行为,需要向其补补法治教育课,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惩戒手段。
网络空间有发言的权利与自由,但并非毫无顾忌、为所欲为的法外之地,确保上网信息的真实可信,当为网民发声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底线。尤其是事关民众生命健康的重大信息,更不可随意胡诌乱侃。该女子欲借“自杀”名义约见前男友,这就等于在公共空间发布了虚假信息,当属散布谣言的信息欺诈行为,理应受到依法问责。
信任也当是相互的。几番“狼来了”的警情谎报,或让警察出警和社会诚信陷入真伪莫辨的尴尬境地,其负面效应不可小觑。近年来,党和政府普及法律教育和推行法治建设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就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总不乏一些视报警为儿戏、视法律为玩物的浮躁法盲。为何屡禁不止?个人认为,违法成本太低。
说完惩罚,再说奖励。8月24日,四川达州的三个孩子,得到一个特殊的奖项——“委屈奖”。
两年前,这三个小孩在楼下玩耍时,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婆婆,结果老人却诬陷说是被他们撞倒的,并要求孩子家庭赔偿医药费,最后讹走了1100元。事后,三家人均觉得备受委屈。做好事不是为了得到回报,但遭到被救者的敲诈勒索,实在始料未及。此事被广泛报道后,伤害的,并不仅仅是三个孩子,还有更多具有爱心的正义人士,甚至引发“扶不扶”的热议。后经过警方调查,做出处理,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儿子被处行政拘留,老人因年满70岁,依法不予执行。
事隔两年,此事依然被关注。
给孩子们颁发奖金的,是一家民间公益组织“中国好人网”。其负责人谈方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证明他们不‘傻。” “委屈奖”是为孩子叫屈,而深意却是人们维护善意,公道自在人心!
然而,仅一项“委屈奖”,是否能扶起“跌倒的道德”?物质奖励,能否引领“扶起来”的风潮,唤醒曾经被伤害的公德心和“诚实”?
对于这一类事件,确实要严惩,做到有法可依。比如珠海明确规定“诬陷法律责任”,一旦发生扶人被“讹”事件时,可以通过调查取证,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见义勇为人员的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社會诚信的成长空间,需要惩恶扬善的社会舆论氛围,也需要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