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常态下的大众就业政策研究

2015-10-21 17:23朱安豫
创新科技 2015年6期
关键词:挑战建议

朱安豫

[摘 要]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当前的就业政策面临新挑战,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完善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完善实施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的政策,从而实现就业有量更有质的提高。

[关键词] 就业政策;挑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4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6-42-3

Research on Public Employment Policy under the New Normal in China

Zhu Anyu

(Hebi Research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Hebi Henan 458030)

Abstract:Under the new normal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current employment policy of China is faced with new challenges. Therefore, we need to further improve the positive employment policy,gradually improve the linkage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 expanding mechanism,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policy solving the structural conflict of employment, and improve the implantation of the employment support policy on the focus group. Then we will improve the employment in quantity and quality.

Keywords:employment policy;challenge;recommendation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近年来,我国政府“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确立了就业优先发展战略”[1],“制定实施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政策,”我国的就业总量随着经济增长持续增加,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 25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76万人。但是,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我国当前的就业政策也面临诸多挑战,如何适应新常态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从而实现就业有量更有质的提高,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1 新常态下就业政策面临的挑战

1.1 经济增速趋缓对就业带来较大影响

目前,我国经济步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下行的压力在短期内难以缓解,对劳动力的整体需求量呈下降趋势,进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由于经济高速增长而带来的就业人数的大规模增长,削弱了经济增长对就业扩大的拉动作用。

1.2 就业政策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上效果尚不明显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导致劳动力需求结构的变化,新兴产业、朝阳行业等相关的中高级人才供应短缺,而一些传统产业、夕阳产业、产能过剩行业将会产生出现大量失业人员,就业难与用工荒并存,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积极的就业政策,但效果尚不明显。

1.3 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难问题的政策还不健全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有部分群体求职竞争能力相对薄弱,在求职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是高校毕业生群体。在经济发展保持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下,新增就业岗位相应的也会减少,进而直接影响到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为727万人,2015年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749万,在全国新增加的失业人员中有一半以上是应届高校毕业生。二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2014年农民工总量2.7亿人,由于部分地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部分企业加快转变企业发展方式,用工人数减少,部分农民工的自身素质也无法适应企业需求,加之大城市生活成本较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愿意就近就地务工。引导有序流动就业和就地就近安排就业的任务繁重。三是残疾人群体就业困难。目前,我国残疾人口总量超过8 500万,由于身体的特殊性,残疾人的自身的就业能力相对薄弱;相关部門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帮扶指导工作相对滞后;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不健全;个别用人单位没有积极承担依法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目前的就业政策在解决上述重点群体就业难问题上还不健全,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

2 完善积极就业政策的建议

2.1 建立完善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当前,解决就业问题根本措施在于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

2.1.1 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

当前,针对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新形势,要适时充实和完善就业政策。“把着力点放在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就业质量和保持就业稳定上来”[2]。一是要优化各级财政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并结合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加大用于各类群体人员就业培训和员工在职培训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供重要支撑和保证条件。二是注重提高就业质量。从保持就业稳定出发,重点增强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三是适时调整积极就业政策中的金融税收政策,对有利于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扩大就业容量的产业、和用人单位拓展和放宽融资渠道,特别是对发展型中小微企业、升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创新型智力密集型企业等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运用金融税收政策,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和实体经济发展,实现就业的扩展和提升。

2.1.2 政府切实担负起促进就业的责任

首先,制定就业战略。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就业的状况并不相同,因此政府部门要适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政策来促进就业。

其次,提供就业服务。政府应着力构建就业培训机制,加大就业培训投入和力度,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政府要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及时向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岗位信息和职位空缺信息。

再次,在就业环境、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时,政府需要加强宏观调控,采取一些临时干预措施保障就业的稳定性。例如,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会导致一些企业破产或被兼并,相关企业的员工如何妥善安置,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干预和解决。

2.1.3 实现就业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相衔接

各级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应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3]。一是在结构调整中,应该充分利用我国区域发展不协调的国情,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升级战略,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与区域布局,扩大就业的空间。沿海地区可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延长产业链,延伸扩展就业;中西部地区可在降低能耗的前提下,承接沿海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就业工作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新兴产业发展培训、输送高素质的人才,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提高劳动力供求匹配度。

2.1.4 实现就业政策和干部考核政策相衔接

过去,GDP是干部考核的主要指标。但GDP只能反映经济发展总量,但是GDP指标无法衡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生态文明是否协调、产业结构是否合理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降低GDP指标在考核干部标准中的比重,不仅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且有利于扩大就业。例如,2014年河南省新出台的《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中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纳入考核体系,就会督促地方政府更加重视促进就业工作。

2.1.5 实现就业政策和城镇化政策相衔接

目前,我国正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战略,如何让农民工变成为新市民,让农民工从流动大军转化为稳定的就业群体,是我们在实施城镇化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首先要积极跟进就业政策,并与城镇化政策有机衔接。要切实消除各种壁垒,使他们能在城镇稳定就业、安居乐业,做到就业有机会,工资有提高,社会保障可享有,职业发展有前景。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使其真正地、同等地享受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待遇。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各项技能和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

2.2 实施完善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

2.2.1 完善下岗失业人员转移就业政策

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使一批企业关停和转产,相应地会导致一批员工下岗失业。要做好这些员工的平稳转移就业工作,就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要尽快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现有使用渠道,要将失业保险基金与中央、地方财政的就业資金统筹使用。可作为扶持失业者个人求职就业全过程的补贴;可用于企业开展转岗培训,给予参加培训员工生活补贴,用于组织生产自救和灵活就业者的社保补贴、劳务补贴等,以支持企业更好地做好员工的分流转移工作。对正在寻找工作的失业人员,及时发给失业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并扶持其自主创业或再就业。

2.2.2 完善职业培训政策

顺应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一是要加快培养一批新的高素质产业工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层次职业培训,通过技工学校和企业合作,提升骨干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其成为符合产业升级需要的高级技工;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和职业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实现大部分人员技术技能水平的提高,成为适应转型需要的中级和普通技工。二是要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职前职后培训,强化职业发展和岗位能力提升,使其成为具有研发和操作能力的智力型员工。对缺乏专业技能和所学专业不适合需要的大学毕业生,要帮助他们充实专业技术,使其尽快实现就业并适应企业需求。

2.2.3 实施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政策

劳动者自主创业不仅自己实现了就业,并且还可以带动更多人就业。一是引导劳动者选好、选准创业项目,引导自主创业人员在现代服务业、市场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中合理的选择创业项目,避开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夕阳产业的创业项目。二是对现行扶持政策要进行动态调整,对于需要了解创业知识、增强自身素质的人员,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其开展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对于在符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的领域创业的,国家需要在财税、融资等方面给予大力帮扶。

2.3 完善实施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的政策

2.3.1 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继续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对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政策的渠道。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创新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到基层和生产服务一线就业和创业。

进一步落实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扶持政策,帮扶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及时提供融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和服务,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4]。

2.3.2 进一步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要坚持城乡统筹,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进城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创业”[5]。为更好地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每年都共同组织开展“春风行动”,这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的专项活动。此外,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务工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各级就业指导服务的相关部门还需要继续拓宽就业信息服务渠道,更好地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2.3.3 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

为保障残疾人顺利就业,首先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其次完善实施对用人单位的补贴、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吸收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障补贴,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再次,完善实施残疾人的就业服务政策。各级相关部门“准确掌握辖区内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加快完善残疾人就业需求登记制度”[7],结合岗位需求,组织残疾人开展定岗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以适应用人单位需求。

参考文献:

[1] 温家宝.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2(8).

[2] 曹新·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J].求知,2012(11).

[3] 中国就业促进会.积极有效地应对就业结构性矛盾[J].中国劳动保障报,2014(3).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R].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4(5).

[5] 人社部.要求各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J].人才资源开发,2014(5).

[6] 尹蔚民.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J].劳动保障世界,2013-01-05.

[7] 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节选)[R].人事天地,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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