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委书记 卫星
打造森林城市 建设美丽普洱
□ 普洱市委书记 卫星
在人类迈入“城市时代”的大背景下,人们在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丰富多彩生活的同时,也被人口拥挤、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所困扰。发展什么样的城市,构建怎样的城市生活,如何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们美好生活和精神家园,已经成为城市经营管理者共同思考的命题。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为我们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城市生态文明指明了方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实现城市与森林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当今时代城市发展的方向和潮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普洱是“彩云之南”一个生态良好、环境优越的地方,绿色是普洱最大特色,生态是普洱最大优势,是中国乃至世界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生态系统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全市森林覆盖率近70%,建有国家、省、县级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12.91万公顷,保存着全国近1/3的物种。据《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报告统计,普洱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每年达2110亿元,居全省第一。每立方厘米空气负氧离子含量达8000个以上,思茅中心城区高达12500个,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气候舒适指数最高、空气洁净度最好、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普洱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战略新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把云南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以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为总平台,以“森林普洱”建设为抓手,坚持系统谋划,城乡共创共建,按照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地被三头并举,生态林、产业林、城市景观林三林共建的方针,举全市之力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城市森林网络基本形成,城市森林健康独具魅力,城市林业经济加快发展,城市生态文化日益凸显,城市森林管理不断规范,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森林城市是高品质城市的重要标志。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人人共享生态福利,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殷切企盼。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践中,我们以打造“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为目标,高品质、高品位、高品格定位城市发展。坚持规划引领,彰显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规划,打破城乡绿化管理二元格局,分区域多形式推进城乡生态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创建森林城市并行、建绿管绿并轨,最大限度促进城乡森林广覆盖、生态环境大改观,加快建设以森林生态系统为支撑的“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生态宜居园林城市。充分挖掘独具普洱特色的民族文化、茶文化、生态文化内涵,赋予城市丰富的文化元素和美学价值,塑造富有个性的城市人文精神,凝聚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广泛开展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企业、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园林绿化,展现生物多样性的生命美、色彩美、风味美、姿态美。突出抓好城区街道、交通干线和城市面山、小区、机关、厂区、校园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打造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沿线景观林带,努力提升城乡结合部、沿线乡(镇)、村道路绿化水平。以主要交通沿线的村庄建设为重点,结合地震恢复重建、美丽乡村建设,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等地广植林木,让村庄绿树成荫,实现一村一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了一批集生态景观、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城融合大项目,城市的带动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普洱的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绿色之城 罗 慧 摄
青山绿水 夏荣春 摄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自创建活动启动实施以来,我们坚持系统谋划、城乡共创共建。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的作用,统筹谋划,整合力量,高位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力以赴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实现今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当前,创建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我们将坚定必胜的信念,拿出决战的劲头,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掀创建高潮,重点强化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书记”抓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县(区)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的工作机制。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加强督办、及时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标准、要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建绿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督查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强跟踪问效,以“严”和“实”的作风,发扬敢于担当精神,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为把云南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