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价格管制绩效及对策研究

2015-10-14 10:50方洁宣凤
科技视界 2015年28期

方洁 宣凤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药品管制的历程和现状分析,探析管制的实际效果,挖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探索在此背景下我国医药行业发展对策,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策略问题。

【关键词】药品价格管制;药品定价;管制效果

0 引言

药品价格管制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福祉,依法设定的,由政府对药品价格进行控制的制度,内容包括由政府直接制定部分药品价格,强制企业和医疗服务机构执行,并对违反管制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等。在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中,中国药品价格管制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在不同时期,管制政策、内容、手段和实施主体等均有所差异。

1 中国药品价格管制制度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药品价格管制经历三个阶段:

1.1 1978—1990为计划价格阶段

基本沿用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办法,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实行计划与分开管理,国家直接制定药品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是唯一的零售渠道,其按照批发价购进药品,在此基础上加价15%向患者销售。

1.2 1990—1996年为逐步放开管制阶段

药品价格管制随着价格改革而逐渐放松,除对极少数大宗药物实行按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模式管制外,绝大部分药品价格完全放开。

1.3 1997年至今为价格控制完善阶段

1996年,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原国家计委出台了《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开始了正式的药品价格管理,国家对药品价格管制趋于严格和系统化:一是,出台新的药品价格政策,定价方式调整从原来的制定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转为只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二是,出台《定价药品目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明确政府定价范围和作价办法;三是,全面调整药品价格,对政府管制药品的价格进行全面梳理,并不定期强制降价;四是,设立专门药品价格评审机构(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进行药品定价成本、市场价格信息调查和定价测算。

2015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这意味着我国医药价格改革的市场化步伐将加速推进。

2 药品价格管制存在问题

2.1 价格虚高

近年来,各级政府以及相应的主管部门一直都在探求如何根治药价虚高的良方,发改委多次降低药品价格,并采取药品集中招标制,但药品价格虚高愈演愈烈,效果并不理想。我国对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实行加价率管制政策。政府通过集中招标确定药品的中标价,作为采购价,不得“二次议价”;同时以采购价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加价率确定零售价。目前县及县以上的公立医院的药品加价率为15%,但在执行过程中的弊端十分突出:

首先,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下药品价格越高则获利越多,所以医疗机构更愿意购进高价药品。其次,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让公立医疗机构对回扣现象视而不见。第三,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三项政策导致药品正常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遏制了药企公开合法的价格竞争,谁的回扣多谁的销量就大,这倒逼药企建立“高定价、大回扣”的营销体系,开展以回扣为主要手段的畸形竞争。

2.2 降价死

价格管制会降低被管制药品的质量,并且当价格上限低于一定水平时,厂商均会放弃产品多样化策略,转而提供单一产品,从而形成所谓的“降价死”现象。

从1998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对药品降价次数多达25次,降价次数之多、频率之快是史无前例的,但是老百姓并没有从中得到多少优惠,相反,一旦降价,老百姓所认可的老药如阿莫西林、酵母片等货源都减少甚至消失了。医药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生产的药品想要进入流通领域,就必须压低竞价,在制药成本逐年攀升的当下,压低价格使生产不能获利,很多药企干脆选择停产,有些厂商会降低基本药品的产品质量,从而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只要进行价格管制,低价药品消失几乎是可以预见的趋势。

2.3 药品分类定价政策不完善

中国每年几乎都要批准1万多种新药,为鼓励药品创新,政府允许有特定疗效的药品实行单独定价。药企为争取单独定价,会想方设法夸大药品疗效,给患者带来健康隐患,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部分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将老药换了身新衣服就生产出所谓的“新药”,容易造成医药行业的混乱。相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质量标准等相关政策的规范企业,生存却岌岌可危,发展越发艰难。而如上述的投机取巧的企业却能够依存于现行扭曲的市场环境生存下来,医疗市场的竞争机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3 完善我国药品价格管制的对策

3.1 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招投标程序复杂,要求千奇百怪,医药企业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参与招投标活动,才有中标的希望。其次,还要付出一部分公关成本,而这些成本都会转嫁到药价上,药价进一步被推高。中标价是一个在人为操作、行政干预、关系腐败、忽视市场规律情形下形成的价格,它必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在药品价格加成管制制度推动下,也成为推高药价的帮凶。要想降低药品价格,必须废除药品招投标制度。

3.2 取消加价率管制、允许二次议价

顺价加价15%或零差率的加价率管制、不准二次议价等规定扭曲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常的竞争行为。药品虽具有其特殊性,但从本质上说也是商品,具有市场性,其生产、流通是市场化的。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让公立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其背后隐藏着许多暗箱操作以及高回扣现象。药品加价管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弊端十分突出,应予取消。

3.3 建立政府定价的动态调整机制

政府只管最高限价,即最高零售价的情况下,想要保证最高零售价合理就需要政府关注市场变化情况惊醒实时调整,初期可一年调整一次,成熟后可改为两年调整一次,建立政府定价的动态调整机制。当药品生产成本或者市场交易价格等发生显著变化,管制部门应对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应以降低价格为基本取向,防止药品费用不合理上涨,促进药品生产及流通健康发展。

3.4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

医生拿回扣会直接导致不合理用药、滥用药、开大处方、开高价药等现象的泛滥,这不仅使得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而且也直接导致医患矛盾越来越突出,影响社会稳定。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1]古新功.中国药品价格管制现状及对策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14,08:11-18.

[2]沙盼雨.中国药品价格规制及其效果研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4.

[3]常以,黄泰康.英、德、日药品价格管制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价格月刊,2013,08:22-25.

[4]王莉.完善我国药品价格管制的几点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02:30-31.

[责任编辑: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