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流动人口婚姻状况的变化特征

2015-10-12 15:30阎志强
西北人口 2015年4期
关键词:婚姻状况大龄流动人口

阎志强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广州510275)

广东流动人口婚姻状况的变化特征

阎志强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广州510275)

基于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本文发现广东流动人口婚姻结构从未婚为主转变为有配偶为主,并与本地人口趋同。流动人口婚姻状况的性别差异方向逆转,晚婚趋势明显。大学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仍以未婚为主。流动人口的早婚、大龄未婚、离婚现象的性别与受教育程度差异的变化较为显著。职业优化、教育素质提升、流动原因的社会性增强以及老龄化和性别比偏高是广东流动人口婚姻转变的重要影响因素。

流动人口;本地人口;婚姻状况;婚姻转变

流动人口问题是人口研究的一个热点。利用我国“六普”数据研究流动人口特征的成果较多,而且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规模与分布变化、性别年龄结构变化、受教育水平、就业与住房状况等方面[1-4],较少关注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与变化问题[5]。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对个人与家庭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有较大影响[6],也对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有较大影响[7、8]。广东是我国第一流动人口大省,2010年流动人口①本文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流动人口指常住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其他县(市、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流动人口指常住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其他县(市、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1年以上的人口;常住人口减去流动人口即是本地人口。达313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0.09%(仅次于上海、北京)[9]。流动人口的92.43%是15岁及以上的婚龄人口。本文利用三次人口普查数据,通过比较分析,描述了广东流动人口总体婚姻结构、分性别年龄、教育等婚姻状况差异及其变化特征,讨论了早婚、大龄未婚和离婚的变化及婚姻转变的原因。

一、流动人口总体婚姻状况与变化

1.婚姻状况基本格局与本地人口相同

婚姻状况指15周岁及以上人口在普查时点的实际婚姻状况,分为未婚、有配偶、离婚、丧偶四种。2010年广东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构成比例呈现“有配偶>未婚>丧偶>离婚”的格局,与本地人口排序相同(表1)。但两者在未婚比例、有配偶比例、丧偶比例上还存在显著差异,特别是流动人口未婚比例仍较高。

2.2000—2010年婚姻结构从未婚为主转变为有配偶为主

表1 广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婚姻状况 单位:%

1990—2010年,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构成变化很大,主要表现是未婚比例持续下降、有配偶比例持续上升,特别是后10年二者下降、上升幅度远大于前10年。从1990年和2000年的未婚人口为主转变为2010年有配偶人口为主,有配偶比例高于未婚比例20.33个百分点,婚姻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流动人口离婚比例持续小幅上升,丧偶比例先下降后回升。同期本地人口的未婚比例、有配偶比例变化不大,流动人口婚姻状况结构与本地人口的差异趋于缩小。流动人口越来越倾向于结束单身成为已婚人口,该群体已具有结婚普遍性特点。这种结构性变化反映了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趋势。20年间广东流动人口中的家庭户人口比例从41.02%大幅度上升到61.41%,同时集体户人口比例大幅度下降。

二、流动人口婚姻状况的差异与变化

1.婚姻状况的性别差异发生逆转

2010年流动人口婚姻状况性别差异表现为男性未婚比例较高,有配偶、离婚和丧偶比例较低,其中有配偶、离婚的性别差异大于本地人口 (表2)。2000—2010年间婚姻状况性别差异发生方向性转变,未婚比例从1990年和2000年男性低于女性转变为2010年高于女性;有配偶、离婚比例则从男性高于女性转变为低于女性。20年间女性婚姻状况的变化大于男性,男女未婚比例都在下降,有配偶比例、离婚比例都在上升,但后10年男性变化幅度小于女性。这种变化结果与人口性别比偏高对男性产生的婚姻挤压有关[10]。广东流动人口分家庭户、集体户性别比从 1990年的87.18、110.64分别升高至2010年的112.1和140.44。

表2 广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单位:%

2.结婚年龄推迟,中老年婚姻状况变化显著

2010年流动人口的未婚曲线与有配偶曲线在26岁时交叉,未婚比例与有配偶比例高低开始转换的年龄比1990年晚1岁多,反映结婚年龄推迟的趋势(图1、图2)。20年间,15-34岁未婚比例提高、有配偶比例降低,结婚高峰年龄段24-28岁升降幅度超过9个百分点,特别是25-27岁超过12个百分点。35岁及以上未婚比例降低、有配偶比例提高,未婚比例降幅较高的年龄段在44-52岁,降幅超过3个百分点;有配偶比例升幅基本随年龄增大而扩大,47岁及以上超过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达到26.65个百分点。丧偶比例下降,降幅基本随年龄增大而扩大,老年丧偶比例降幅超过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达到26.48个百分点。多个年龄组离婚比例升高,33-51岁升幅大些,35-43岁基本超过0.4个百分点,离婚更多分布在中高年龄段。这说明在结婚年龄推迟、倾向晚婚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拥有较长期的婚姻家庭生活,但较高年龄婚姻不稳定的风险也在增加。

图1 1990年广东流动人口分年龄婚姻状况

图2 2010年广东流动人口分年龄婚姻状况

3.小学和初中程度的婚姻结构与大学程度迥异

2010年小学和初中程度的流动人口婚姻结构以有配偶为主,高中程度的未婚与有配偶比例几乎持平,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未婚为主(表3)。初中程度的离婚比例略低,小学程度的丧偶比例明显高于其他教育程度。与本地人口相比,各种教育程度流动人口未婚比例都较高,初中及以上有配偶比例都较低;而小学程度的有配偶比例较高,与其丧偶比例很低有直接关系。流动人口的离婚、丧偶比例普遍低于本地人口。本地人口大学教育程度的婚姻结构以有配偶为主,这与流动人口截然不同。

三、流动人口的早婚、大龄未婚和离婚状况的变化

表3  2010广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婚姻状况与受教育程度构成 单位:%

从分年龄性别的特定婚姻状况变化(表4)以及与受教育程度的关系,可以进一步认识广东流动人口婚姻状况的变化特征。

表4 广东特定婚姻状况的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 单位:人、%

1.男性早婚数量较多、女性早婚有配偶比例较高

早婚指不到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已婚的现象。2010年广东流动人口中早婚有配偶人数和比例均大于本地人口。20年间早婚有配偶人口数增长1.71倍,其中男性、女性分别增长2.69倍、0.85倍,早婚人数由女性较多变为男性较多。教育与早婚密切相关,受教育程度越低早婚有配偶比例越高。流动女性早婚程度较高的一个原因是有配偶人口教育水平低于男性,女性小学、初中程度分别为6.60%、79.60%,比男性高2.9和7.66个百分点。

2.教育水平较高的女性大龄未婚比例高

大龄未婚人口指30-49岁男性、28-49岁女性未婚人口。20年间,总体上广东流动大龄未婚人口比例微降,但男女变化趋势不同,男性下降2.4个百分点、女性上升3.67个百分点。2010年大龄未婚比例高于本地人口,而且人数上与本地人口比较接近。流动大龄未婚人口数量增长非常快,增长22.33倍,男性增长15.30倍、女性增长58.89倍。流动大龄未婚人口主要集中在较低年龄组,男性30-34岁超过60%,女性28-29岁占40%、30-34岁占36.57%。

从分教育程度的大龄未婚比例看,男性较低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高于女性;较高受教育程度(高中及以上)低于女性;教育程度越往两端,性别差异越大(表5)。从教育构成看,男性更多分布于低教育水平、女性更多分布于高教育水平。这说明大龄未婚现象主要表现在教育水平较低的男性上和受过大学教育的女性上。其原因可能是男女择偶的教育程度梯度效应,即男性倾向于选择低一层次教育的女性(或同等教育),女性倾向于选择高一层次教育的男性(或同等教育)。大龄未婚人口性别比随受教育程度提高而降低,大学专科的性别比低于100,大学本科略高于100。择偶观念和性别比导致了较低教育的男性和较高教育的女性择偶的困境。相比本地人口,较高教育水平的流动女性大龄未婚更突出,这与流动大龄未婚女性的年龄比较轻有关。

表5 2010年广东分受教育程度流动大龄未婚人口 单位:%

3.女性离婚现象突出

20年间流动离婚人口增长28.18倍,男性、女性各增长18.45倍、48.25倍,女性离婚人数超过男性。分年龄离婚比例的性别差异改变,由1990年大多数年龄组(除了最低的三个年龄组)男性较高,转变为女性较高(除了65岁及以上组),特别是35-54岁差异明显(图3)。分教育程度离婚比例的性别差异较大,小学程度的男性离婚比例较高,而初中及以上程度的女性较高。离婚女性的教育水平较高,高中、大学专科比例占27.17%、10.80%,分别比男性高1.71和2.07个百分点。

图3 1990、2010年广东流动人口分性别年龄离婚状况

四、流动人口婚姻状况变化的原因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并结合上面的分析,流动人口婚姻转变的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四点:

第一,流动劳动力职业结构优化。2010年广东15岁及以上流动人口达到 2901.4万人,其中84.52%为就业人口。2000—2010年,流动劳动力增速放缓,但职业趋于多元化,高度集中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2000年、2010年分别为68.36%、57.60%)的职业结构明显优化,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等有较大比例上升,而这几类职业群体(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商业、服务业人员)未婚比例较低,有配偶比例较高,更接近本地人口。女性比男性更多从事商业服务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这两类职业,婚姻状况性别差异很大程度上受这两类职业的影响。

第二,人口迁移的社会性因素增强。2010年流动人口迁移的首要原因尽管仍是务工经商(76.95%),但已比2000年降低近8个百分点,而工作调动、随迁家属、婚姻嫁娶(迁入)、投亲靠友等直接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因素增长。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在迁移流动过程中寻求工作与家庭生活平衡。

第三,流动人口教育素质提升。流动人口的整体教育素质已高于本地人口,初中、高中、大学专科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比例均高于本地人口(表3)。受教育年限延长客观上会推迟结婚年龄。女性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有利于提高职业地位和经济独立性,增大女性婚姻自主选择性,改变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从而对未婚和离婚及其性别差异产生很大影响。

第四、流动人口老龄化和性别比偏高。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意味着社会文化、法律对人口婚姻行为的年龄规范和期望。上述三个因素与制约婚配的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共同影响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与变化。在生育率持续下降、性别比长期偏高的人口趋势下,2000—2010年流动人口增速放缓,婚龄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发生转变。15-24岁占比从1990年的68.63%下降为2010年的31.66%,25-34岁占比从 23.08%增至32.39%,性别比由 98.19提高为121.31。越来越多流动人口进入法定结婚年龄和晚婚年龄,结婚成家的条件更加成熟,但性别比偏高造成男性相对过剩和婚配困难。

五、总结

1990—2010年广东流动人口婚姻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在2000—2010年实现了两个结构性转变,一是总体婚姻状况构成的转变,从未婚为主转变为有配偶为主;二是婚姻状况性别差异的转变,未婚比例从男性低于女性转变为高于女性,有配偶比例、离婚比例则从男性高于女性转变为低于女性。这种婚姻转变的结果就是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趋同于本地人口。流动人口结婚呈现普遍性趋势,促进了流动人口家庭化和定居化过程。同时这种转变也反映出流动人口婚姻观念趋于开放性和多元性,男女在成家立业、维持婚姻和提高婚姻质量方面的自主选择性增强,婚姻稳定性有所减弱。中老年流动人口婚姻状况变化显著。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未婚比例、有配偶比例差异更多体现在教育水平比较高的群体上。婚姻转变过程中的流动人口早婚、大龄未婚、女性离婚等现象值得重视。

影响流动人口婚姻状况转变的因素未来还将持续发挥作用。流动人口婚姻状况总体特征及其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的较大差异,预示着流动人口具有多样化、多层次和差异化的婚姻需求和家庭生活需求,例如大龄未婚人口的结婚需求,离婚和丧偶人口再婚重组家庭需求,终身不婚人口和老年丧偶人口的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需求,以及他们与本地人口融合、共享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保障需求等等。这对细分消费市场、健全婚姻家庭管理法规和完善社会服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有待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探讨对策措施。

[1]段成荣,袁艳,郭静.我国流动人口的最新状况[J].西北人口,2013(6):1-7.

[2]马红旗,陈仲常.我国省际流动人口的特征——基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J].人口研究,2012(6):87-99.

[3]林李月,朱宇,梁鹏飞,肖宝玉.基于六普数据的中国流动人口住房状况的空间格局[J].地理研究,2014(5):887-888.

[4]梁宏.广东省流动人口的特征及其变化[J].人口与发展,2013(4):46-53.

[5]阎志强.广东老年人口婚姻结构变化特征与生活能力分析[J].南方人口,2014(6):1-9.

[6]李若建.机遇与成本:大都市青年女性的就业、教育、婚姻状况变迁研究[J].南方人口,2010(2):29-30.

[7]阎志强,彭心俞,周文,侯猛,白添泷.广东婚姻家庭状况与和谐社会[R].广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研究课题报告,2012年12月.

[8]叶健夫,彭启鹏,黄春红,刘建民,钟作勇.广东流动人口研究[J].南方人口,2003(1):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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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倪晓锋.中国大陆婚姻状况变迁及婚姻挤压问题分析[J].南方人口,2008(1):59-64.

Changes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rriage Statu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Guangdong

YAN Zhi-qiang

(School of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SYSU,Guangzhou 510275)

Based on an analysis of the data of population censuses in the past decades,we have found that the marriage structure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Guangdong has become similar to that of the locals.That is,the majority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used to be unmarried but now most of them are married.Gender differences in marital status have reversed compared to those ten years ago.There is a trend for delayed marriage.Most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with a college degree remains unmarried.The marriage phenomena,such as early marriage,leftover singles,and divorce,can be explained by gender differences in education attainment.Important factors for marital status change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Guangdong include better occupation,higher education,more social factors in migration,aging,and high sex ratio.

the Floating Population;Locals;Marriage Status;Changes in Marriage structure

C913.13

A

1007-0672(2015)04-0114-04

2015-02-10

本文是广东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研究课题的部分成果。

阎志强,男,甘肃天水人,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老年人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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