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雅
摘 要:小股东权益保护是一个与企业治理和市场经济制度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会计计量作为解决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利益量度的手段,它既是公司治理影响小股东权益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发挥保护小股东权益作用的基础。本文对公允价值计量与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结果表明,公允价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必须以信息本身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为前提。只有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才能用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相关推导出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有用。在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等方面,公允价值信息比历史成本信息的可靠信更高。认为公允价值信息不可靠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怀疑公允价值估值方法的可靠性;二是该估值方法被人为操纵而导致计量结果不可靠,后者对小股东权益的损害更大。
关键词:公允价值信息;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性;可靠性
一、概述
小股东,包括通常所说的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都是与控股股东相对应的称谓。我国《证券法》规定,持股超过5%的股东股份自由流通将受限制,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被认定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因此,持股低于5%的出资人被定义为小股东(顾功耘,2009)。小股东权益是指小股东作为出资人依照法律所应享有的权利及其所带来的收益,包括参与决策权、转让权、监督权、知情权、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Shlfier,Vishny(1997)等将公司治理的中心定位于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徐传湛等(2002)认为保护小股东权益是上市公司规范化治理的重点。可见,小股东权益保护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目标。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依法保护股权等各类财产权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可见,小股东权益保护直接与微观的企业治理问题和宏观的市场经济制度问题相联系,也正因如此,小股东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会计、经济乃至法律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会计计量作为解决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利益量度问题的手段,它既是公司治理影响小股东权益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发挥保护小股东权益作用的基础(曹越,伍中信,2009)。因此,本文对公允价值计量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进行评述,为下一步完善公允价值的实施和改善小股东权益保护提供必要的基础。现有文献鲜有直接论及该问题,但有众多文献研究公允价值信息是否有助于小股东投资决策,从而间接涉及到了小股东收益权的保护问题。因此,本文从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两方面展开评述。
二、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
Morris et al(1991)认为,虽然公允价值信息存在精确性问题,但它反映了企业的真实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它要优于历史成本信息。徐培红(2006),William. R. Scott(2009)认为公允价值能让企业的收益波动客观的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因而更有利于投资者决策。在经验研究方面,Barth(1994)发现公允价值信息相比历史成本信息具有增量的信息含量。谢荣,赵春光等(2007)研究认为,公众投资者开始逐渐认识到公允价值信息的作用,在投资决策中已运用公允价值信息。其他研究如Gates(1997);Khurana I K, Kim M S(2003);邓传洲(2005);王建玲等(2008);徐虹(2008);刘斌,徐先知(2009);李姝(2009);刘永泽,孙翯(2011),也均得到了肯定的结论。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经验研究,是将“决策相关性”直接等同于“决策有用性”。通过验证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与股价波动相关,来证明该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有用。上述经验研究,主要采用的模型均是以完全有效市场为前提假设的。但在非完全有效市场下,若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本身并未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那么即使该信息为投资者所用,我们也无法得出该信息具有决策有用的结论。因此,“决策有用性”的探讨,必须在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前提下进行。
三、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
公允价值信息是否可靠,学者们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信息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而言,在计量的精确性上是不够的,但在反映企业真实价值和未来盈利能力方面却优于历史成本信息(黄学敏,2004;王建成等,2007;夏成才等,2007;吴战篪等,2009)。这种观点其实是站在公允价值信息是真实的前提下来说的。另一种观点则是针对这个前提提出来的——认为对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应保持谨慎地怀疑态度。这种怀疑也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怀疑公允价值估值方法的可靠性;二是该计量方法被人为操纵而导致计量结果不可靠。
对第一个层面的怀疑,是针对在非活跃交易市场下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而言。在非活跃交易市场下,公允价值估值主要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但这两种方法各自存在适用前提——收益法要求评估对象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能持续可靠的预测,成本法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假设的资产具有可比性,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因此,在非活跃交易市场下,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论其可靠性存在怀疑。但裘宗舜(2003)认为,估计、假设和判断是会计所固有的,并不影响其可靠性。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当市场不稳定或市场价格存在扭曲时,用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计量出的数额并不一定能反映真实情况。
对第二个层面的怀疑,是指当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时,公允价值估值因涉及较多的人为估计,且其运用不易被外部监管者监管,从而使其易于沦为企业控股股东或管理层操纵业绩的工具。此时计量出来的数据缺乏可靠性,会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Nissin,2003;李育红,2010;张奇峰等,2011)。
四、简要结论
现有文献涉及公允价值信息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对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两方面的探讨。总结相关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公允价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必须以信息本身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为前提。只有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才能用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相关推导出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有用。在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等方面,公允价值信息比历史成本信息的可靠信更高。认为公允价值信息不可靠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怀疑依靠估值模型及相关假设取得的计量结果的可靠性;二是公允价值估值方法被人为操纵而导致计量结果不可靠,后者导致的信息不可靠对小股东权益的损害比前者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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