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顾健
2014年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讲到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提出,“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后,理论界和经济界对这个问题有很多讨论,实践中许多地方和国有企业都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取得成效。
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明确,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指导意见》中明确,要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说,这是贯穿全文的主线:“通过市场的范围,来实现做大做强,来有进有退。而不是政府简单地“拍脑袋”。所以这种尊重市场的方式,必然在企业的整合中会出现很大的变化,而且这个变化也是市场经济自然的体现和在资本市场上大家值得关注的,必然带来整合。”《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从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革的整个过程来看,先是进行公司制改革,公司制可以是国有独资的公司;后又提出要推进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也有可能都是国有资本共同持股,这也就进一步提出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股权结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有学者和实务界管理学家提出:混合所有制下,要降低企业的国有资本比例,通过各种调研以及数据分析,将国有资本比例维持在20%-25%可以更加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
彻底破除企业“姓公姓私”观念。混合经济有利于实现多种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促进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主体。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企业“姓公姓私”观念,不再用所有制将企业划分为不同阵营,不再简单地将企业分为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彻底消除对非公经济的歧视,大力发展非公经济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外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管什么企业,不管企业控股人是谁,其在市场准入、金融信贷、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都完全权利平等。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出现的一种更高层次的经济形式。为了使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运营更加科学、合理,企业需要从宏观上对自身今后的发展战略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决定国有企业在适当的时机进入某一特定的投资领域,其中,选择适合和诚信的合作伙伴是重要因素之一;同时针对即将进入的投资领域,尤其是国有企业自身不熟悉的行业和产业,需要在微观上进行前期的科学论证,对包括政策研究、行业选择、经济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在内各个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借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独立的中介机构做好可行性研究分析。
首先,内部员工持股。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到员工可以持有国有企业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股份。这样有助于完成资本和劳动者的共同目标。所以,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其中一个关键的改革形势就是员工持股。其次,将国外资本和国民资本引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中。在实际改革中可以根据平等、互利以及自愿的原则,各个私营以及外资企业可以运用各中通道,积极投身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去。最后,国内自然人资本。在我国,大多数公开上市的企业,自然人持有的股票占大多数。同时与企业相关的其他的外部自然人也可以资本的投资来参加到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去。
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支持混合制企业上市。虽然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足,但仍然是目前最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平台,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自然的选择。通过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效益,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国有企业积极调整发展理念、适应市场化经济环境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应该深入研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特点和运行规律,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充分做好调查和认证工作,切实发挥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势,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
[1]王志.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1:38-40
[2]孙蚌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03: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