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财政局 陈红艳
所谓“网商贷”是指专门为我市区域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及其配套服务行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及产品以逐步解决其贷款难问题的金融合作协议。
李克强总理力挺电子商务发展,在4月1日国务院会议上说,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流通成本,带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就业,对激发重工经济的活力功不可没。全国各地也纷纷把支持电商发展作为一项重大经济事项来抓。继去年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受到省厅认可以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可喜,截止今年六月份,已成立电商企业4000 余家,接受电商培训已达5800 多人次,上半年成交额高达19.6亿元。当然,电商在发展过程中也涌现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除了人民的消费观念转变、物流配送安全等相关问题之外,我市电商发展中存在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问题,特别是电商属于新生事物,往往较容易为年轻人所接受,我市也不例外,对这方面有较好心得的多数是新一代的年轻人,这群人有活力、有思路、敢创新、肯作为,但却缺乏资金的原始积累,本身又缺乏可供银行担保的固定资产,向银行信贷往往存在“融资难、成本高、手续繁”等问题,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产业,风险较大,盈利前景不明朗,而且由于发展节奏较快,对于资金需求的供给也需要在短时间内满足。综合以上这些问题和融资需求特点,而这就需要有个第三方组织,帮助电商创业者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在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的同时助推我市电商发展。为此,我市四部门联合,经过多次思索和商讨,终于出台了“网商贷”合作协议。
自三月底以来,为探索符合当前电商发展现状和我市放贷难实情的扶持政策,我市四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召开多次会议,4月9日,我市市政府和徐州邮储银行新沂支行签订了初步的战略合作协议意向,开始进入协议产品创立阶段,考虑到第一要务是缓解电商创业者目前面临的最迫切的资金短缺问题,要创立能够帮助电商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和基于网销流量为额度测算依据的信贷产品,实现24 小时授信放款。四部门(金融办、邮储银行、财政局、商务局)从立足发挥自身优势角度着手,经多次反复探讨和协商,终于于7月15日出台了专门为网商创业者服务的“网商贷”融资项目协议。此协议一经出台,就受到了广大电商的欢迎,目前为止,短短两天,已有24家单位开始办理贷款业务,贷款额高达635万元。
“网商贷”协议由四部门联合签订,目的是通过四部门的通力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根据“网商贷”规定,由财政局出资1000万元作为市级财政担保基金,与借款人缴纳的风险准备金、互助保证金,组成共同担保基金,并以其全部资金及其孳息为指定客户群获得的邮储银行贷款承担担保责任。该指定客户群由商务局根据其掌握的网商信息推荐产生,总授信额度高达一亿元。一旦发生借款人违约且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仍无法实现贷款收回,产生的损失从共同担保基金账户扣划,若仍有不足,再由邮储银行自担,这样,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邮储银行的信贷风险,增加其放款意愿。四部门本着“合作创新、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原则紧密合作,充分发挥金融办对新型网商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优势,邮储银行长期服务小微、三农经验优势,财政局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以及商务局资源与信息优势,有效把握风险,促进优势互补,以实现共同促进我市新型网商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
“网商贷”协议具体细节涵盖了基金管理人、违约清偿顺序、基金预警制度等,在贷款管理方面更是设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担保措施追加制度以及逾期贷款管理制度等等,对四部门各自的义务责任也均有明确细化,从支持、引导、管理、服务诸方面为电商发展铺路。该协议的互助保证金制度、担保基金统一管理制度等更是大力促进了电商之间的通力合作。
“网商贷”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的大力支持政策,形式上采取了银行信贷直接融资的方式,并由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支持,政府财政承担风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和速度,对解决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着高效的策略。
“网商贷”协议是我省在探索电商发展之路中的首创,该协议的出台,表明了我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电商发展的重视,同时也表明了我市在扶持电商发展过程中走出了一条有新沂特色的自主管理之路,此协议的投入使用,必然会有力帮助我市电商克服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各零散的电商相互帮扶,走上共同的蓬勃发展之路。
[1]徐大地.网商发展的四种模式探讨[J].现代家电.2011(23)
[2]李哲平.“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与体制保障[D].天津师范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