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明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及其发展对策研究
杨 明1,2
对中国体育用品产业标准体系的发展历程以及形成机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中国体育用品标准体系作用发挥的支撑条件,认为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存在:尚未明确标准体系主体与范围;内容缺失,层次不高;管理不明、运行不畅;经济属性缺乏;产业与企业的战略、目标要求难以体现;联盟标准实施尚处于初级阶段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的发展对策。
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发展对策
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是针对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现实和潜在的问题以及各类重复性事物及概念,由各级各类标准组织来制定、发布以及实施标准,其目的在于促使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内各个利益主体达成一致认识,从而获得最佳的产业运行秩序并在技术及市场的动态竞争过程中实现利益最大化。美国、德国、日本等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强国,通过在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内推进标准化建设巩固并强化了其在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全球价值链中的高端地位。因此为推进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对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问题进行研究。
1.1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发展历程1.1.1 初步形成体育用品企业标准体系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前期)
源于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第三次国际产业转移带动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的迅猛发展,产业内的大多数企业走“代工”(OEM)的道路,进行低端的加工制造,处于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全球价值链的生产、加工与组装等低端环节,这是由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自身资源禀赋优势以及产业生命周期特点所决定的一种内生性选择。为了谋求生存与发展,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内企业实施“以生产为中心”的硬性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和强化自身生产制造能力,特别是规模化、专有化、柔性化生产制造能力,力求使自身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成本控制、交货速度、物流配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优势,由此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有关企业标准体系。可以说体育用品企业标准体系是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最初形式与基本组成单元。
1.1.2 体育用品行业标准体系作为轴心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一些企业标准基础之上,有关部门开始制定了单、双杠、球类项目的体育用品及器材标准,部分满足了体育市场和相关企业生产的需要[1]。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创建的高峰期[2]。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逐渐体现出来,各地政府对于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发展采取了更多实质性的政策手段,其中就包括扶持行业协会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是体育用品行业标准体系逐步形成。所谓行业标准,一般是指各行业协会根据本协会的自治权,为了促进本行业发展,对行业内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事项做出的被设定的、统一的标准或模式,以维护行业的持续有力发展[3]。由于国内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所应用的国家标准仅占应用范围的千分之几不到[4],因此,国内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很多使用的都是行业标准。体育用品行业标准围绕技术进行标准体系确立与实施工作,技术成为体育用品行业标准体系范式的轴心。
1.1.3 体育用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系主导阶段(21世纪初)
进入21世纪,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体育产业中的主体产业,在全球体育用品生产中,我国运动鞋超过70%,乒乓球超过80%,羽毛球、羽毛球拍和网球拍占到世界总产量的70%-80%[5]。这一时期,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发展步入到相对稳定、成熟的阶段:一是部分龙头企业如李宁、安踏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力求全方位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在全球范围内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二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集群组织结构积极演进,形成了海西、珠三角、长三角三大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集群以及以晋江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三是形成了包括原材料加工、中间产品生产、制成品组装、销售、服务的国内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价值链。但是由于目前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低碳环保硬性约束以及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比较优势弱化、企业利润空间缩水,为了维护产业利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政府部门在这一阶段推出了大量的国家标准(见表1)。
表1 体育用品标准分类与分布
1.1.4 标准联盟与联盟标准兴起阶段(现阶段)
当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标准制定、发布与实施不再是单一企业或相关职能部门的事务,而成为各个独立参与者之间合作与竞争的重大战略问题。对于标准而言,以标准联盟之间的系统竞争是比个体企业间竞争更为重要、更能体现战略目的的竞争形式。所谓标准联盟一般是指为实现标准战略目的而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企业集群围绕标准制定、标准发布、标准实施等多维互动过程在内的跨部门、跨区域的标准组织形式[6]。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标准联盟是依托交易标准这一专用性资产而建立的具有多元主体的治理结构,它将标准的市场绩效激励作用与联盟标准管理的科层协调作用有机结合,从而具有市场与科层组织的双重特质。于联盟企业与市场而言,标准联盟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从而要求联盟企业保证其在市场交易的产品具有标准所规定的质量,同时将不履行标准联盟要求的企业逐出标准联盟,从而形成了优胜劣汰的内部良性竞争机制;于企业与政府而言,标准联盟作为在市场进行实际运作的企业联盟,往往能及时发现技术发展的新要求,因而可以及时制定、发布和实施联盟标准,从而有效弥补官方标准的滞后性。政府也可通过引导组建标准联盟推进产业标准化工作,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可以说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制订、发布、实施的一系列工作是当前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的主要表现形式。目前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集群较多的广东、浙江、山东等省逐渐摸索出了“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集群联盟标准模式。其基本做法就是,由集群所在地的质检部门提出,并对集群联盟标准研制认真地加以技术指导与质量审核,由集群所在地政府牵头组织,并由体育用品行业协会负责沟通协调,同时以集群内龙头企业为主联合集群内企业共同参与、共同研制而成。例如浙江温岭运动休闲鞋制造产业集群的“鞋业应对欧盟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联盟标准”项目通过浙江省级验收,并获优秀等级[7]。又如浙江龙泉武术器械制造产业集群内的龙泉万字号宝剑厂、龙渊宝剑厂、陈记阿金剑铺、沈广隆剑铺、龙泉武术器械总厂等100多家自1984年就开始制订了《浙QPSG45-84标准》,同时在此基础之上制定了标准要求更高的联盟标准——《龙泉宝剑QPLBJ05-87标准》,从而使龙泉宝剑多次荣获国家轻工部优秀奖[8]。
1.2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形成路径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形成路径是由企业、企业联盟、行业协会、官方标准化组织、政府等标准制定主体以产品质量为标准体系整体运作中心,由此形成了由体育用品企业标准体系→体育用品行业标准体系→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国家标准体系→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体系的一整套标准体系,同时围绕产品质量进行动态控制与调适,形成具有体系化和结构化特征的标准体系(见图1)。
图1 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形成路径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通过实施各类标准体系一是规范了体育用品技术、质量等生产运行标准及要求,从而推动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的迅猛发展。二是推动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遵循国际通用的“游戏规则”,从而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促进了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对外贸易发展。三是部分企业参与了有关国际标准制定,获得标准的“产权效应”和“捆绑效应”甚而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促进了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形成与发展。四是在部分发展较为成熟、创新环境优越、拥有引领集群发展的龙头企业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集群内或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推进联盟标准建设,从而促使联盟内各企业获得了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避免了集群内部恶性竞争,推动了集群创新行为与网络形成进而促进了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根据本研究调研,目前我国深圳、成都温江、北京龙潭湖、福建晋江、山东乐陵五大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以及浙江富阳国家级体育休闲产业基地在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下积极进行联盟标准建设。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作用发挥需要一定条件支撑,必须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相互结合、互动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见图2)。
(1)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作用发挥应建立在技术创新基础之上。对于体育用品制造而言,技术创新通常表现为引进→消化吸收→模仿→自主创新,实质上是一个学习与积累的过程,就其结果而言通常表现为“简易化、统一化、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等标准化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的优化组合及再造。结构完善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能够保障、促进技术创新过程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对技术专利化→技术标准化的路径来保障技术创新的垄断收益,以及在市场上的“产权效应”和“捆绑效应”。由此可见,建立完善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是提升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手段。
(2)实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必须依托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环境。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在现代标准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如果某一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或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技术联盟将企业或技术联盟的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则是将企业个体或技术联盟的“私权利”包装导入“公权利”中,然后通过“公权利”的力量将企业个体或技术联盟的“私权利”进行最大程度的推广和延伸。因为标准虽然是一种公共物品,但实际上只有拥有相关技术专利、诀窍的企业或技术联盟既能有效率又能有效益地利用标准,同时也只有处于同一领域或正在利用同类技术的企业才能从一项新的正式标准中获益。
(3)获得标准制定权,有助于提升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能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获得经济利益。例如在中国《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国家标准》尚未颁布之前,美国GE公司依据美国标准所生产的硅酮密封胶几乎占据了中国95%以上的市场份额。2005年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制定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国家标准》(GB16776),该标准通过制定部分技术指标高于美国GE公司,非等效采用了ASTMC1184. 1995国际标准而成功设立了技术壁垒,并最终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标准优势成功中标北京奥运场馆建设项目后,顺势开拓了美国、德国等海外市场,树立起了“中国制造”技术制胜的全新形象[9]。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的今天,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面临着多样的标准壁垒,因此需要通过标准这一国际市场治理的核心机制提升产业竞争力。
图2 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作用发挥的支撑条件
3.1 尚未明确标准体系主体与范围
第一,既往由于对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公共物品的本质属性认识不清,导致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构建主体不能明晰界定,造成标准制定及实施中各种错位、缺位、越位现象频出,从而使体育用品标准化工作出现了诸如:标准单一、范围狭窄、交叉运作等运作障碍。第二,由于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有可能忽视体育用品的特殊产品属性或是对体育用品标准不甚重视,造成标准的完整性、适用性差和更新速度慢。第三,体育用品标准在不同产品类别上呈现出分布非均衡的态势。本研究通过统计发现,依据《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目前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中45%的企业产品归属于体育用品制造中类;其中18%的企业产品归属于球类制造小类;15%的企业产品归属于训练健身器材制造小类;有40%的企业产品归属于体育服装及鞋帽制造中类。目前中国现有体育设施与器械产品标准65项,运动鞋类产品标准仅为10项,运动服产品标准只有1项。第四,现行的各部门归口管理的标准中并无直接的体育用品标准,只有部门产品标准。例如本研究通过分析和归类发现,目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所公布的90 000多项国家、行业标准,其中约有1 100项为体育用品标准,涉及到体育用品所有的19小类产品,但这些标准并未纳入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不能准确反映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现状。第五,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作用范围是经济运作、产业运作以及企业运作三大领域。其中产业运作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主体部分,对于产业活动顺利运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经济运作作为产业活动的集合,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中的最高层次部分,体现国家对于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规划;企业运作作为产业活动的基本组成单元,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基层组成部分。目前中国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并未对其作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与分层,从而出现了体育用品标准作用及功能混乱的局面。
3.2 内容缺失,层次不高
近几年来,依据世界范围内的技术标准的发展演进趋势与走向,同时考虑到中国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对外贸易依存度达到50%-60%,业已形成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的现实情况,中国将标准细分为产品、方法、基础、安全、卫生、环保、管理与其他等8个类别[10]。依照这一标准体系内容要求,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内容存在许多空白,并未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即现行标准体系主要关注的是体育用品的质量标准,而在环保、安全、社会责任等其他标准内容方面尚未涉及,由此导致许多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乃至整个产业发展受制于标准的硬性约束。例如2012年4月9日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5家环保组织发布的《在华纺织行业污染调研报告》指出李宁公司生产排污量大、用水效率低,迫使李宁公司承诺在2020年实现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又如发达国家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因其劳动力成本较高致使其国际竞争力日益衰退,该产业中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工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在体育用品贸易关税和常规非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削减的情况下,依据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指责中国一些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忽视或刻意回避自身所担负的社会责任,通过非法雇佣童工、迫使工人长时间廉价加班来增加企业竞争优势,因而呼吁抵制这些企业,进而消减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在国际竞争中最大的比较优势——劳工成本。另一方面,当前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国际化发展所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现有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多是水平较低的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具有通约性的国际标准采纳较少,如中国现行体育用品国家标准有94项,即使加上行业标准52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也只有23项,采标率15.75%,其中等同采用4项,等效采用8项,非等效采用11项,有134项找不到对应的ISO标准[4]。与之相比欧盟包括体育用品在内的体育领域标准和技术法规高达5 000多项,由此造成中国出口的体育用品大多属于技术含量低、质量一般的中低端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或品牌溢价极少,且在国际市场容易受到技术性以及非贸易壁垒制约。
3.3 管理不明、运行不畅
从管理体制上来看,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管理归口不明晰,目前轻工、纺织、化工、兵器以及船舶等部门对体育用品标准进行交叉管理,各个部门依据产品的行业属性实施条块分割管理,各类标准的立项、审批、实施等需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缺乏一个全国性的体育用品标准化组织加以整合、协调,由此形成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运作的“真空地带”,也使得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研发、认证、服务、保障等支撑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从运行机制来看,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尚存在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的问题。系统性不足主要体现为:目前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结构,因而缺乏系统的整体功能,各个标准之间还没有形成内在逻辑联系,体现出混沌的状态。协调性不足主要体现在:没有一个全国性的体育用品标准化组织对于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中不同类别的标准进行协调。此外,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既有依据产业及企业发展实际需要所制定的企业、地方、行业以及国家标准,也有依据国际市场竞争需要所引入的国际标准,由此形成了结构式与过程式2种标准体系,由于这2种标准体系的制定时期、背景、主体、模式、适用条件与时效各有不同,因此2种标准体系基本上是独立进行运作,造成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尚未形成统一的一致性结构,标准体系内部缺乏有机的联系,运作混乱。
3.4 经济属性缺乏
由于产业标准体系来源于产业活动,因此产业标准体系的经济属性根据产业活动的属性来确定。日本产业经济学家青木昌彦(2006)认为产业活动可以划分为价值活动、使用价值活动以及行为活动。因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也具备这3种属性,需要从这3种属性出发进行产业标准体系的构建。本研究通过统计发现,目前现行的146项体育用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中,从体育用品的价值活动、行为活动属性出发制定的基础通用标准有11项,占总数的7.53%,方法标准32项,占总数的21.92%,两项合计占总数的29.45%;从体育用品使用价值属性出发制定的产品标准103项,占总数的70.55%。数据表明,目前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几乎都是从体育用品的使用价值属性出发来进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构建,诸如《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等诸多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健身器材的安全性能这一使用价值属性,没有从体育用品的价值活动、行为活动属性出发进行标准体系的构建,由此形成3个后果:一是无法形成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架构。二是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只是通过保障产品质量的使用价值,从而与市场及经济效益建立形式上的联系,并未与市场建立直接联系,也未将经济效益直接融入标准体系之中,导致标准体系经济属性缺乏,因而无法直接进行市场化、效益化运作。三是标准体系实际运作无法反映产业和企业的战略、目标现实要求,由此导致现行标准体系运作中各种问题频出。为此必须确立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新的构建与实施视角,以期实现标准体系的应有功能与作用。
3.5 产业与企业的战略、目标要求难以体现
前文已叙及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作用范围是经济运作、产业运作以及企业运作3大领域,因而标准体系必须能够按照产业以及企业的战略与目标进行运作和调整。目前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来进行制定,由于中国专业化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化组织及人才缺乏,导致标准制定中对体育用品的行业特殊性与针对性不足,标准体系格式化现象日益突出。同时由于中国长期所存在的体育用品标准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障碍,导致体育用品标准制定和管理脱离了市场,标准体系成为政府对于产业以及企业运作的行政监管要求,而不是市场自身的规律要求,从而使得标准体系运作局限于标准格式限定的刚性运作中,对于融入产业和企业运作的战略和目标的转换行为具有限制作用,加之标准修订周期过长,导致标准体系与产业和企业运作相脱离的现象时常出现,从而使标准体系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加之没有将产业以及企业的战略融入其中,现行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不能能动地进行标准体系的布局与重点环节的布置与变动,从而使标准体系运作十分被动,当产业与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形势对运作战略、目标进行变化时,导致标准体系无法与战略、目标一致运作。
3.6 联盟标准实施尚处于初级阶段
当前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构建尚处于初级阶段,导致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区域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间缺乏协调。目前由于国家尚未对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制订统一规划,因而各个区域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都依据本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各行其道,可能导致区域间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竞争问题。二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组织形式单一。根据本研究调查,目前各个区域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大多选择非法人技术组织形式组建标准联盟,实质上这种标准联盟是一种依靠企业间信任、承诺和契约来约束的标准联合体。如果标准联盟成员中缺乏具有强大影响力与号召力的龙头企业,仅依靠政府或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联盟标准,往往会造成联盟成员之间利益难以协调,标准联盟运行动力机制不足。三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地位尚待法律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产业运行的法定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目前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尚未纳人到国家法定认可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之中,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联盟的发展。四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联盟的治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前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联盟主要依据产业内联盟企业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与章程进行运作。作为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联盟最高决策层的联盟大会属于非常设机构,秘书处作为常设机构通常挂靠在产业内的龙头企业,由于标准联盟会员活动次数有限,导致标准联盟经常处于“虚拟”状态,运行效率不高。此外,在联盟标准的制定、推广、实施等诸多方面也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从而提升运行效率。
4.1 进行标准管理体制改革
一方面,政府应顺应建立服务性政府的时代要求,积极转变管理理念与思维,以产业发展为主导,以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为基础目标,以构建先进标准并与国际贸易战略匹配为要求,构建整合市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元主体力量的体育用品标准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应建立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经营销售商、通用及专业标准研究机构、政府有关标准化职能部门以及标准认证、检测、检验机构与消费者等标准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的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若干分技术委员会,该组织及其分支作为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制定归口组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行认可并通过授权、经费下拨、项目资助等形式委托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查体育用品国家标准草案;负责体育用品现行标准的归口管理、厘清管理权限与部门;了解标准利益相关主体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对标准制定进行规划及实施工作;负责体育用品标准日常管理以及推广工作;负责引入和改造国际先进标准以及输出国内标准;负责将涉及轻工、纺织、化工、兵器、船舶等部门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研究归入其研究范围。
4.2 优化标准运行机制
首先,从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抓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体育用品制造企业领导干部、市场营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标准意识。形成政府部门推动,专业组织规划与实施、全社会关注、企业积极共同参与的体育用品标准实施的整体推进机制[11]。其次,针对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以及体育产业体系中所具有的重大作用,加快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建设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的力度。再次,根据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国际化发展的现实及未来需要,建立体育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公共平台,从而为企业快速、便捷、低成本的了解和获得国际最新标准提供信息服务。最后,加强国际化体育标准人才培训,协助企业培养一批知识与眼界与国际接轨,熟练掌握国际贸易规则、了解各项国际标准审议规则的高级标准人才。
4.3 构建体系框架,科学规划实施
首先,需要按照国际惯用的标准体系分类原则,依托标准级别水平、标准化对象以及标准类型作为三维因素,构成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表。其次,成立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实施的组织机构并推选领导成员,明确分工及任务,划分职责与资源。再次,确定标准体系实施计划表,分阶段进行实施。根据GB/T13016-2009《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规范的体育用品标准制定流程包括:提出建议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提交初稿阶段→审查阶段→修订阶段→报批发布阶段。由此我们需要依据每一个流程阶段所需要实施的具体内容,从而来确定相应的实施程序及步骤,并依据每一流程阶段独有的实施特征,明确对应的实施流程与实施方式与要求。最后,对于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所存在的交叉标准部分,可以通过具体分析标准的作用及其范围,由此明确这些交叉标准在各级、各类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中的具体作用及其实施要求。
4.4 体现价值链流程活动要求
对国际上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以及相关制造产业标准体系的形成和前沿发展进行审视,发现从价值属性活动出发着手进行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是其普遍选择,其原因在于价值属性活动作为以产品价值为出发点与运作联系媒介的活动,具有较强的共性运作性质,并且对行为属性活动与使用价值属性活动具有较强的包容性。本研究依据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价值链的纵向与横向价值活动环节的要求,构建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框架(见图3)。
图3 基于价值链流程的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标准体系框架
4.5 实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
(1)加快确立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法律地位。当前最注重标准化工作的美国业已将联盟标准视为全球标准体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美国政府在2005年12月8日所发布的《美国标准战略(2005版)》的战略远景中明确提出:美国标准体系具有多样性与包容性的特征,美国标准体系支持各类灵活的标准解决方案,当前普遍存在的以联盟或论坛形式为代表的灵活性标准方案应视为全球标准体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适应当前全球标准化的这一发展趋势,政府应尽快调整《标准化》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以应有的法律地位,从而更充分发挥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引导合理竞争、维护产业合理利益,促进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形成。
(2)注重通过政策推动以及给予经费支持,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创新与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互动发展。建议拥有特色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的各级地方政府需加强政策引导和经费支持,将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纲要,联盟标准研发费用列入地方财政支持计划。同时,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与有关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建立联盟合作关系,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创新与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互动发展,实现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3)发挥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所在区域的标准化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标准化机构具有丰富的技术与质量检测资源、掌握整个区域内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资源;行业协会作为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会员所组成的自治与服务组织,具有向上传达企业诉求、向下传达政府意图的中介桥梁作用。两者都是研制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核心力量。为了加强专业标准化机构与体育用品制造行业协会建设,需要重点培育、吸纳与支持专业标准化机构与体育用品制造行业协会成为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工作的实际主导者、协调者与推动者,以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制定、发布与实施为纽带,对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同时,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制定后,专业标准化机构与体育用品制造行业协会要及时帮助产业内企业依法办理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同时督促企业依照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组织生产。
(4)强调企业为主体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企业是实施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主体,企业一旦选择采用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就应该受到相关机制的制约与监管。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除了用于解决无标生产的问题外,更应使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成为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与桥梁。体育用品制造产业所在地方政府尤其是质监部门也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的企业主体地位,建立必要的标准实施体系并与质量诚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改变以往重制订轻实施的现象。
(5)通过产业集群,积极推进。虽然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是非官方的民间标准,但是,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具有很强的开放性与可操作性,国外很多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联盟标准一经制订就立即在国际上进行发布与推广,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国际标准。以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为代表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集群,可以在产业集群内部制定有关联盟标准,依托产业集群的知识扩散效应延伸至整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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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Standard System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Chinese Sports Goods M anufacturing Industry
YANG Ming1,2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formation mechanism of the standard system of Chinese sports goodsmanufacturing industry and discusses the operation requirement.The paper believes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about the standard system of Chinese sports goodsmanufacturing industry,including unclarified subject and scope,absence of contents,ambiguousmanagement and unsmooth operation,lack of economic attribute,difficulty in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dustry targets,low alliance standard,etc.The paper thus puts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for promoting the standardization of Chinese sports goodsmanufacturing industry.
sporting goods industry;standard;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G80-053
A
1001-9154(2015)01-0069-08
G80-053
A
1001-9154(2015)01-0069-08
10.15942/j.jcsu.2015.01.012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0CTY01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项目(2014M550298)。
杨明,苏州大学在站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体育经营管理,E-mail:ym432@126.com。
1.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苏州215021;2.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浙江杭州310036
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ochow University,Suzhou Jiangsu 215021;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Health,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Hangzhou Zhejiang 310036
201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