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瑞敏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 朔州 036800)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台300 MW循环流化床锅炉,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投产。机组运行状况基本良好,但是由于锅炉受热面爆管造成了机组的几次非计划停运。本文对300 MW循环流化床锅炉爆管现象进行分析,总结了爆管后的事故处理情况,希望能为其他同行在设计300 MW循环流化床锅炉时提供技术参考和理论依据。
本厂锅炉为型号为SG-1060/17.5-M802,型式为亚临界中间再热、单汽包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由单炉膛、4台高温绝热式旋风分离器、4台U型返料器、4台外置式换热器、尾部对流烟道等部分组成。
汽冷包墙包覆的尾部烟道深度15250mm、宽度10550mm,烟道布置有高温过热器、低温再热器、二级省煤器、一级省煤器(四组),高温过热器的布置方式为顺列、逆顺流布置,其他则采用顺列、逆流布置。在顺烟气流一级省煤器的后面,还装有一台四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布袋除尘器(5室)及两台引风机。本厂锅炉中引入了4个外置式换热器,解决了尾部烟道受热面多,不宜布置的难题。
锅炉过热蒸汽流程如下:
锅炉受热面发生爆管现象,会引起炉膛压力的升高,引风机电流增大,自动时入口挡板增大,受热面两侧烟温偏差也随之加大,相反泄漏侧排烟温度会下降。汽包水位自动投入的情况下,给水流量加大,两台汽动给水泵的转速提高,要保证汽包水位不下降,要求给水流量比主汽流量高出正常情况下许多,同时提高机组的补水率。水冷壁或外置床内受热面爆管,将导致爆管侧的炉膛床温下降,床压升高,当炉内床料与泄漏出来的高温汽水发生混合时,床料的流化将会受到影响。
(1)泄漏不严重时,以能维持各控制参数在允许范围为原则,降低汽压及负荷运行,得停机命令后按正常停炉处理,一旦负荷下降则以冷渣器最大出力对床料进行排放,当床料基本排尽后对炉膛进行快速冷却。
(2)水冷壁泄漏严重且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时,要马上停炉。为了保证二次风通道开启并维持最大流量,要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既可以抽走炉内蒸汽又避免了管壁温度过高,此外,要密切监视布袋除尘器的入口,确保烟温不超200℃,以免烧坏布袋。
(3)停炉后,应尽量维持正常水位,流量至少维持15%额定流量继续上水,但如果泄漏量很大,且从风道燃烧器有水流出时应果断停止上水,以免炉内床料板结影响检修周期。
(1)发现漏泄现象,能维持运行立即降负荷降压,确证泄漏点,汇报调度立即停机停炉;停运相应外置床的进灰并加强排灰工作。
(2)如属过热器泄露应尽量开大高旁和再热器向空排汽使过热汽压维持尽可能低的水平;如属高再泄露应尽量关小高旁和开大再热器向空排汽使再热汽压维持尽可能低的水平。
(3)停炉后开启再热器出口向空排汽,开启高旁保证蒸汽流量在72T/H以上20min,严格控制高过和高再管壁温度。
(1)泄漏不严重时,一旦发现泄漏,要立即找出泄漏点,并预测是否有扩大的趋势,果断申请停炉检修,打开省煤器灰斗排灰口,为防止灰浆沉积压垮烟道,要对管道进行清理疏通。
(2)泄漏严重或爆破,增加给水仍不能维持汽包水位时,应立即停炉,妥善处理汽机、发电机的停机问题。
(3)停炉后为了维持汽包水位要继续进水,若水位无法维持要按15%BMCR给水流量上水,为了及时抽出蒸汽,防止水冷壁管壁温度过高,要保留一台引风机。进水一旦停止,就不能开启省煤器再循环。
我厂燃用的是中煤安泰堡煤矿的风氧化煤并参杂其他劣质煤以及煤矸石,风氧化煤挥发分高,且煤进入炉膛后自破碎性强,对我厂300 MW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磨损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掺烧其他劣质煤及矸石,就会增大对锅炉的磨损,所以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入炉煤粒径(风氧化煤及其他劣质煤<10mm,矸石<7mm),防止粒径过大,增大锅炉受热面的磨损。
通过各受热面的壁温检测点显示的数值,防止受热面壁温超出限制范围。如果超温,分析超温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定期吹灰防止受热面受热流量不均导致管壁超温。定期对蒸汽品质进行化验,以防管内壁结垢引起传热恶化导致管材超温。
在密相区装有防磨层将水冷壁全部包覆,各受热面容易引起局部漩涡的地方(如管壁弯头处)加装防磨瓦,外置床受热面加固各管束之间的连接片防止震动引起的管束碰撞。最主要的是在炉膛内分别设计加装了8层防磨梁,大大降低锅炉水冷壁泄露事故。
停炉期间进入炉膛、外置床及尾部烟道仔细检查各受热面的磨损情况,分片承包责任到人,防止发生漏检情况,发现管壁厚度及防磨设施不达标时,应及时补焊和修整。
通过对300 MW循环流化床锅炉受热面爆管现象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希望能有效的预防300 MW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受热面爆管事故。
[1]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说明书[S].上海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2]赵发家,董志乾,解明亮.300MW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外置床受热面爆管的处理[J].热电技术,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