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飞
(江西省艺术研究院 江西 南昌 330029)
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艺术理论界惯用西方绘画理论来硬套中国画审美感受,得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导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严重误读。回归中国文化本体,与西方绘画比较,中国画不是以视觉的快感来吸引人和刺激人,而是以文化内蕴来启迪人和感染人,非有深厚传统文化底蕴之人一般不易理解和感悟中国画的魅力和价值所在。因此,中国画是一种超越视觉的艺术。
中国画有“诗画一律”“书画一律”的理论传统,表现为重体验感应的审美意趣,超越视觉化之图像,使之进一步符号化、韵律化,从而也使绘画进一步文人化、哲学化。文人化即“以诗入画,以书入画”,诗书画相结合,强调的是“诗画一律、书画一律”的艺术入思方式和表现技巧。《周易》可谓中国哲学的源头,是中国思维方式与文化精神的起源,而中国画的哲学化则强调其思维表现情感、观念、价值的方式是书法的线韵、《易》图的意味。换言之,中国画的哲学化是通过周易思维方式在绘画中的体现来达到一定的艺术表现效果的。我们可从《易》、书、画与汉字这一具有代表性的象征符号体系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书、画、《易》都与汉字有密切的联系,在这里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内在的,汉字是书法艺术的基础造型,它制约着书法的发展。汉字与绘画同源,都由象形图画发展而来,且书法艺术的笔墨形式也与绘画密不可分,而《易经》的卦爻符号与汉字及绘画的起源与发展也有着不解之缘。它们之间在思维方式、认知方法、创造原则方面都有着深刻的联系。
《易经》、汉字作为中国文化的源头,可以说在先秦时代便已经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格局,塑造了中国哲学的基本面貌,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儒家、道家、阴阳家都把《易经》奉为经典。因此,《周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念和审美取向。至汉代,由谶纬伦理所构造的审美心理和思维空间世界明显体现于汉代帛画、画像石、画像砖中,其图画构成,虽然有甚多想象成分,但是都是以此伦理秩序作为导向而构思创作的。这都和《易经》思维模式息息相关。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学士始参与绘画创作,以其自身的价值观念和审美取向干预绘画,进行创作,使得中国画不再仅注重客观真实的描摹,而注重主体精神的渗入。此时,由于文人参与,绘画理论思考也开始萌生,如绘画表现人的主体价值,山水中的哲理意境,易、玄、道、释对绘画的渗入,从而使其理论在最初便获得了感性思辨色彩。
意与象是《周易》思维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中国书画诗歌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意与象等观点,如早期的书法和绘画从卦象、意象中受到启发和感悟,而后来的诗歌则要求具有“意象”。《易传·系辞上》云:“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故《周易·系辞》言:“八卦以象告。”在《易》图哲学思维中,最重要的核心概念是“象”,“象”既涵盖“物象”,又包括“卦象”。“物象”又有“有形之象”和“无形之象”的区分。“有形之象”指的是具体可感的有形有状的物理实在的“象”;“无形之象”则指虽存在但具有无形无状之特征的“象”,如“气”或者“风”。“卦象”就是八卦,是古代先贤从观察体悟宇宙自然中获得并归纳出的一种直观真理以及微妙感受的总结概括。而所谓的象,据《周易·系辞》所言:“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又有:“象也者,像也。”“圣人立象以尽意。”由此可见,“象”即是形象,是所谓“卦象”和“物象”之统称,因而具有经验性、可感牲的特征,是从现象出发,以探讨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方法。
魏晋玄学就曾围绕《周易》的“象意之辩”展开过激烈的论辩,从“言可尽意”与“言不尽意”间的辩论中,衍生出五种关于意与象的认识,即:“立象尽意”“微言尽意”“微言妙象尽意”“妙象尽意”“忘象求意”。“象意之辩”源于“言意之辩”。正如王弼所言:“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1]中国古人正是通过他们的审美体验,在“象意之辩”中多数都承认“得意忘形”,这也便是顾恺之“以形写神”论最初的审美哲学基础。从“立象以尽意”(《周易·系辞上传》)到“忘象以求意,义斯见矣”(王弼《周易略例·明象》)再到“夫象以尽意。得意则象忘;言以论理(意),入理(意)则言息”(《魏志·高僧传·竺道生传》引道生云),中国画家从“妙象尽意”的哲学美学理论到“得意忘形”艺术审美理论的转变中得出了“以形写神”“迁想妙得”的绘画美学理论。以象达意、以形传神的艺术手法和传统绘画理论奠定了中国画超越客体、注重主体理解和想象的风格,从而使中国画走上了与西方画不同的道路。
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章明确了“言”“象”“意”之间的关系以及三者和绘画的关系: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1]
从中可知,《周易》借象明意。这一思维影响扩散到绘画和诗歌,使得绘画、诗歌也以“言”明象,在取“象”的基础上更注重取“意”,以“象”尽意。因所表达之“意”甚玄,非语言可表达得出,即一种超乎象外的言外之意。
《周易》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它在表述八卦所表征的自然物象之时,将从自然物象归纳总结来的物理引申到社会生活中,使其具有了“义理”,从而注重事物的义理,而轻其物理。因此,受其影响甚大的中国诗画不仅是要对物象进行简单的描摹,抑或是重复性再现,更重要的是要赋予所表现的对象以深刻的寓意和高深的哲理。正因如此,在中国传统诗画作品中,诗人、画家咏竹、画竹的目的不仅是描摹再现竹子的自然形象,而是借像喻理,展示自己或称赞别人“高风亮节”的品格,阐明引申出“以虚受人”的处世之理;画松、赞松之目的也不在于描绘青松的具体形象,而是借松之形象以表明自己的心迹,因松四季常青,以喻指坚贞不移的志节。中国艺术通过自然物象来抒发、寄托、象征、表达诗人、书画家的“情”与“志”,使物象成为一种内含人文道德理念的载体。因此,中国画将事物的外部特征与物象的内在含义深刻地沟通起来,以外现的、直观的、可感的形象展现在人们面前,通过物象的外部特征和内部联系来把握和认识物象所包含及折射出的社会文化所赋予的中国传统伦理价值的高深义理和深邃哲理。
中国画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阴阳辩证思维以及对“道”的感悟和理解。
东汉书画大家蔡邕在《九势》中言道:“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其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2]意即书法创作应该始于自然,有了自然就会产生阴阳。而有了阴阳,书法的形式、姿态还有气韵就产生了,在自然中便能找到书法之势。著名画家石涛说过:“夫画,天地变通之大法也,山川形势之精英也,古今造物之陶冶也,阴阳气度之流行也,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3]《周易·说卦》有:“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致命。”而引申到书画中,阴阳刚柔的变化就是疾和涩。东汉蔡琰言书法之妙,得二字,一为疾,一为涩[4]。因《周易》提出的这一系列思想和观点对于中国传统书画艺术颇具启发意义,中国书画家无不受到《周易》理论的影响。
清代丁皋在《写真秘诀》中言:“凡天下之事事物物,总不外乎阴阳。以光为论,明曰阳,暗曰阴。以舍宇论,外曰阳,内曰阴。以物而论,高曰阳,低曰阴。以培楼论,凸曰阳,凹曰阴……惟其有阴有阳,故笔有虚有实。”[5]其将书画用笔的虚与实和《周易》的阴与阳结合起来讨论。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有:“大凡沉著屈郁,阴也;奇拔豪达,阳也。”[6]道出了阴阳刚柔在笔法中展现作者内心之气度、凝聚之风骨、表达之情感。由此可知,阴阳刚柔的笔法是中国书画的命脉灵魂。布颜图在《画学心法问答》中写道:“大凡天下之物莫不各有隐显,显者阳也,隐者阴也。显者外案也,隐者内象也。一阴一阳之谓道也。”[7]在中国传统绘画艺术中,用阴阳交错来展现生命的各种形态;用阴阳相对来体现生命的内在张力,也便形成了中国画阴阳交错、刚柔叠用的变化之美。宗白华《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中云:“中国人的最根本的宇宙观是《易经》上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我们画面的空间感也凭借一虚一实、一明一暗的流动节奏表现出来。虚同实联成一片波流,如决流之推波;明同暗也联成一片波动,如行云之推月。这确是中国山水画上空间境界的表现法。”[8]就是说绘画要尽可能地体现物象的阴与阳、刚与柔的特性,而唯有浓淡相间、刚柔相济、阴阳交错,才能画活。这“阴阳”的无穷变化是通过笔墨的浓与淡、干与湿,用笔的方与圆、刚与柔,画面的平与奇、虚与实等艺术表现手法,在作品中的多层次的交叠使用以及相互衬托来展现出来的,这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最高境界。
[1][魏]王弼.周易略例[M].北京:中华书局,1999.609.
[2]林木.笔墨论[M].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2.82.
[3][清]石涛.画语录[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
[4]中国书画全书编纂委员会.中国书画全书(第六册)[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74.
[5]周积寅.中国画论辑要[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85.457.
[6]李天纲,张安庆.海上文学百家文库4(刘熙载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108.
[7]俞剑华.中国古代画论类编(上册)[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216.
[8]宗白华.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A].美学与意境[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