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的手枪(外一篇)

2015-09-27 03:12丁小村
延河(下半月) 2015年12期
关键词:三爷四合院男孩子

丁小村

欣悦 小说汇

1933年的手枪(外一篇)

丁小村

1933年的手枪被装进一只提箱里,从它进入南部山区时,它就注定像一滴水融入大海,从此沉入历史,消失在平静之中。

60年以后,我坐在南部县地方志办我那间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个来自省城的人,他自称是个作家。我差点儿把他当成一个文物贩子,那种人总希望碰到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拥有一两件宝物的傻蛋。可是我那时正年轻,是心里藏不住事儿的那种人,我在神游1933年的过程中,碰触到一些闪烁的火花,我希望全世界都能看到。那会儿如果有人来跟我侃1933年,我会给他泡上一壶热茶,跟他聊个通宵的。

我从前没见过作家,我觉得作家都是喜欢空想的,跟我们搞历史的是两码子事。有时候,作家是历史的天敌,比如《三国演义》对《三国志》的伤害。不过我喜欢看小说。只有在小说的世界里,我才可以从历史一丝不苟的气氛里逃出来,像个快乐的孩子那样自由。我对作家说,当作家可是让人羡慕的事儿。

作家说,搞文学是件苦差使啊,为了写个小说,我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得记很多笔记,撕很多稿纸呢。

我心里说,别玩深沉了。我这样想着就笑出声来,说,嗨,我还以为小说就是瞎编着玩儿呢。

作家正色说道,我们搞文学的也要忠实于历史啊。我要写一部史诗,1933年南部革命的史诗。

我知道作家直奔他的主题来了。

那么你想从我这里知道些什么呢?

方语伦,大多数史料上说他于1933年冬从南部失踪,据说可能是被土匪杀害,你怎么看?

谁杀害的?具体时间?确切地点?1933年至少有大大小小10多股土匪在南部地区活动。

你是有另外的看法?难道他不是被土匪杀害的?

我不知道是谁杀害了他,但肯定不是土匪。

据说烈士的遗孀还在世?

是的,不过她后来改嫁了,连姓名也改掉了,我们地方志办的老于以前曾奉命去采访过一次。

她说什么没有?

没有提供什么新鲜的东西,她说的跟史料上一样,1933年冬天,一个风清月明的晚上,方语伦带着他的手枪走出家门,从此消失了。

手枪?

是手枪。

有没有人见过?

没有,见过的人大概都死了。

手枪也从世界上消失了?

当然,和他本人一样。

也就是说,他在这个世界上连任何痕迹都没留下?

方语伦是个很有才气的人,他写过一首歌,叫《穷人歌》,前些年还有老人会唱它。

我见过,在一本南部红色歌谣选本上。

还有一顶礼帽,你可以到我们文博馆去看看。

一顶礼帽?

一顶礼帽,1933年早春,方语伦戴着这顶礼帽,穿着一袭长褂回到祝村,他的老家。

像个商人。

不是,是教书先生。

哦,我忘了,他是省立师范的学生,曾任教于固州中学。

他回南部时,担任固州南区特委书记。

他是回南部创建一支军队吧?

他首先得创办一所学校,以此作为掩护。

可是他太急躁了,结果失败了。

不是他急躁,他过低估计了一个人。

谁?

祝三爷,他的岳丈。

就是救了他的命,供他读书的那个乡绅地主?

是,他不但送他读书,还把女儿淑贞嫁给了他,他们三个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

三个?除了他们夫妻,还有谁?

还有一个人,叫李富贵,也是祝三爷养大的,他是祝三爷的义子。他后来参加了革命军队,并且改了名,叫李展,你可能在一些回忆录上见过这个名字的。

这很有意思,一个义子,一个女婿,最终都背叛了他。

连他的女儿也背叛了他。淑贞在方语伦失踪后不久,只身一人逃到了固州城。多年以后她改名为李一惠,与李展生活在一座南方城市里。1944年,老地主祝三爷被一个过路的国军排长击毙,因为他拒绝这位排长和他的部下进驻他家的祠堂。他被胡乱掩埋在祝村后边的山脚底下,再没有人去看过他,现在大概连坟都找不到了。

你说淑贞与李展结了婚?

是的,她不叫淑贞,叫李一惠。

为什么所有的史料上都没有说这些?

因为它们看上去毫无意义。

我记得史料上些的是,方语伦是在新婚期间只身到北平去求学的。

那时他17岁,刚刚结婚三个月。

他的岳丈祝三爷愿意吗?

他是偷偷出走的,连他的新婚妻子也不知道。

那么,1933年春天,他回到祝村,怎么面对他的岳丈和妻子?

他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看上去像是学成归来,这是喜事。

他只在北平读过两年书,并且在那里参加了进步学生组织,后来回到固州,在固州中学任教两年。

是这样,固州特委决定创建一支军队,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方语伦,并且任命他为南区特委书记;即将创建的军队被命名为“三三支队”,方语伦将是未来的三三支队的队长。

可他只是个书生。

所以他喜爱那支手枪。

又提到了那支手枪。

手枪很重要,在历史中。固州特委书记把一支手枪交给方语伦说,你现在就一个人,一条枪;你得把这一个人变成一千个人,一万个人;你得把这一支枪变成一千条枪,一万条枪。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这支崭新的手枪给他了豪气。

他带着枪回了祝村,他的老家?

回到老家,他才能如鱼得水。

可他并没有成功。

是,方语伦准备在那年初冬发动一次武装暴动,但事前叛徒出卖了计划,方语伦组织的骨干分子有的被抓,有的被杀,还有的侥幸逃走。方语伦得到他岳丈祝三爷的帮助,躲过了抓捕。

后来就失踪了?

创建军队的活动被迫终止了。由于暴露了身份,方语伦只好逃走。据说祝三爷派人把他秘密送往固州,但从此后他就消失了。

方语伦出什么事了?失踪这个词儿太含混了。

我也正是对这个有兴趣。我在这个地方志办工作了好几年了,就这个事儿我觉得有趣。

你发现什么了?

我有些设想。

设想?

是设想。像你们小说家的构思或者想象,想象一个故事的发生和发展。

设想历史的本来面目?

你有没有觉得这也是很有意思的事儿?

说说你的设想。

1933年初冬的一个晚上,祝三爷派一个人送方语伦去固州。那天晚上他们步履匆匆地行走在山区的小道上。方语伦虽说是个书生,可他从小就生活在山区,也是脚步如飞,他们的衣裤擦在小道两边的树枝草茎上,发出嗽嗽的响声。他的手始终握着那支手枪。他们穿行在斑驳的月色中,渐渐进入了大山的阴影。方语伦身后的人脚力很强,紧跟着方语伦,一步也不拉下。他们行到固江边时,明月正上中天,四周一片惨白。方语伦身后的人举手一击,正中他的头部。于是方语伦握着他的手枪倒了下去。那个人干净利落地解决了方语伦。他翻过方语伦的身体,从方语伦的手中抽出了那支手枪,插进自己腰间。他把方语伦拖到江水边。扑的一声,方语伦掉进江中,击碎了水面薄薄的一层月光。那个人看着水面平静下去,才拔出插在自己腰间的手枪,月色下这手枪闪烁着亮斑。那个人把枪抛起来又接住,觉得它蛮有分量的。他做了个扣扳机的动作,但并没有打响它。周围一片宁静,没有响声的枪握在掌中,让他感到有些沉重。他把玩了一会儿枪,一扬手,那枪飞向江心,沉沉地落入水中,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然后我们听到,在1933年初冬的月色中,一阵轻快的口哨声响起来,轻快的口哨声划破了山林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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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是谁?

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我只知道那支1933年的手枪,就那样消失了,比方语伦本身消失得更干净。我是个考古爱好者,我只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找到那支手枪了。

那么怎么可以知道有那么一支手枪呢?任何资料上都不曾提到过。

是的,因为见过它的人,都不在人世了。当年固州特委开会的几个人后来都牺牲了,就是在那次会议上,决定派方语伦回南部创建军队的。

那么你对手枪的设想难道不是玄想吗?

不,我这里搞到了一段访问记录,它是对淑贞采访的原始记录。

访问者:方语伦烈士是在什么时候后南部的?

淑贞:我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三月吧,我记得是樱桃有黄豆大的时候。

访问者:他带什么东西了?

淑贞:一只箱子,我没看见装的什么。有一次他从里面取银洋时,我看见有个黑亮东西,后来我想,可能是支手枪。

访问者:这些东西后来怎么样了?

淑贞:有一套衣服一回来就取出来了,箱子后来送人了,其它的东西我也没见过。

访问者:他跟您谈过那些事吗,比如创建三三支队的事?

淑贞:他很少说起,只说如果他有什么事,让我回娘家去住。

访问者:您有没有保存他什么东西?

淑贞:原来有顶礼帽,他一回来就挂在墙上,后来我到了固州,就随身带上了。1943年在边区,送给一个同乡了。

访问者:您还记得那个同乡吗?

淑贞:他叫×××,据说好像是住在××市吧。

很有意思的访问,那顶礼帽找到了吗?

找到了,它居然被保存了下来,的确是个奇迹。它现在被当作文物,珍藏在我们文博馆革命文物室里。

真是方语伦戴过的那顶礼帽吗?

是吧,一顶普通的帽子,那个时候商人、知识分子、乡绅,都戴这种帽子的,就像我们在电影中看到那样。

它有什么意义呢?

是个象征,一个人的象征。当这个人从世间消失,总回留下一点儿象征的。你不觉得,我们本身就是生活在象征里吗?

你们搞历史应该是只重视具体的事物的。

并非如此。高祖刘邦在长安以东建立了一座市镇,街市布局和他老家的那座市镇一模一样。这座新丰镇难道真是个具体的市镇吗?不,不是。它是个象征,老家的象征。他需要生活在老家,生活在象征里。当现实成为陈迹,成为粪土时,只有象征是永恒的。一座城池,一块墓碑,一顶礼帽,它们浮出历史水面,意义是一样的。

这些对历史重要吗?

大概是吧,它们使历史活泼起来,小说家有没有注意到呢?

你的说法我不敢苟同。我感兴趣的只是方语伦如何从一个乡村书生变成了一个革命志士,他革命的经历是如何的,他牺牲时的情景如何……不过我觉得你说的那些很有意思,你的设想,关于一顶礼帽,一支手枪。

手枪只是厚厚的历史帷幕上的一个小小的裂口,它很容易被忽略,因为我们透过它,也许什么也发现不了。你不能期望穿过那个小小的裂缝,抵达它幽暗的深处。

不过我们总得发现些什么。

我是想那样。我对那支枪怀有很多兴趣,它太吸引人了,就像侦探片里的一个重要的道具,仿佛没有了它,一切都将不存在。

你是说,那也是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另一种历史。当那支手枪被一只拿笔的手握在掌中时,它能预测到自己的命运吗?

方语伦带着这支手枪回老家,有什么用呢?它不是一只老鼠,可以繁衍出一大堆子子孙孙的。

一支枪对于时代来说,什么用也没有。对于方语伦来说,也只是个象征:革命。就这样。

革命的形式吧?

是。投笔从戎,是把笔换成了枪。对于方语伦的时代,笔是何等的软啊;只有枪,它是硬的。方语伦需要它。这是这个书生的人生转折。

可是他失败了。失败得毫无声息。如果你的设想是真的——我被你的设想吸引住——我一直在想,那个人是谁?方语伦的岳父,祝三爷知道吗?知道你设想的那个情节吗?

他应该知道。实际上他对方语伦所做的一切了如指掌。一些资料说,方语伦策划暴动的失败,很可能是祝三爷派人告的密。

是不是可以设想,是祝三爷让方语伦从那个世界上消失的?

祝三爷是乡间的一个高人,他不会那么做的,但方语伦的失踪,却是他意料中的事。

是那个人自己愿意那么做?

当然。所以祝三爷派他去送方语伦,送方语伦走向历史幽暗的深处。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其实历史是由许多偶然构成的,我设想一个可以解答这个问题的情景,可是我总不能使它完整些。

他是埋藏在时间深处的一个重要人物?

当然。我常想着另外一个情景:1934年,一个由山民组成的小分队越过莽莽群山,到红军那里去求援。他们得到了武器和粮食,并且有三个红军战士护送他们回去;在归途中,这个小分队的山民全部反水,杀害了三个红军战士,分了粮食,把枪弹交给了政府。

这是个惨烈的情景。

这也是偶然,被历史深埋的偶然,并且扎根在历史深处。

你是说,那个人为了那支手枪杀害了方语伦?

他根本不是为了那支手枪。这和那个小分队反水不一样,相同的是它们都是偶然。

祝三爷正好利用了这个偶然?

对了。祝三爷把握了这个偶然,但是他不能把握所有的偶然,就像他不能阻止自己死于偶然,他不能阻止一个暴怒的国军排长向他开枪。

他了解那个人?

是啊,你想那个人是谁?

李展?

他叫李富贵。一次土匪劫掠中,有两个孩子失去了家。他们一个叫李富贵,一个方语伦,大慈大悲的祝三爷收养了他们。他们在祝三爷家和他的亲生女儿一块儿长大。他们都不错,可是祝三爷更喜欢方语伦,让他习文,并把女儿许给了他;他也不冷落李富贵,让他学武,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让他跟自己形影不离。

可他没想到方语伦会走得很远。

是啊,新婚期间只身出走,四年以后又返回家乡,这回连祝三爷也琢磨不透了。

于是就静观其变?

送走方语伦后,祝三爷的女儿淑贞逃到固州,她从那儿奔波到了延安。几年以后,李富贵也展转成为一名八路军班长。以后他们结了婚。

就是李展和李一惠?

是不是有些像小说?

黑夜来临,只有星星闪烁,像弹孔……我想那支1933年的手枪就是。

不是黑夜,是历史幽暗的深处。

薄荷糖

老人像是睡着了。身体在躺椅上舒展开来,从他那单薄瘦弱但却修长的身体可以看出,年轻时他有副不错的身胚。

院子很小,是小小的四合院,如今就是在这样的小城市里,这种四合院也难得见到了。阳光从屋檐上边洒落下来,大部分的光都打在小天井里的芭蕉叶子上,芭蕉阔大的叶子被阳光照着,呈现出一种娇嫩的色泽,整个叶片都是半透明的,叶脉像是儿童皮肤上的血管,从葱绿的叶面上显现出来。老人的身体刚好摆放在一片伸出来的芭蕉叶子下边,被芭蕉叶子过滤了的阳光柔和地涂抹在他脸上,似乎连他脸上的棱角和皱纹也变得柔和起来了。

老人的茶缸就放在躺椅旁边的地上,有只蚂蚁已经悄悄爬到茶缸上去了,大概那里边的茶水已经凉了。如果不是盖着盖子,那只蚂蚁兴许会掉到杯子里边去的。蚂蚁似乎很愚蠢,只管往上爬,不知道自己走过去的地方就是个致命的陷阱。蚂蚁为什么会朝上爬?这只茶缸实在太脏了,污垢堆积在它的身上,就像一些天然的阶梯一样,蚂蚁大概误以为这只茶缸就是一堆土或是一块砖了。

另一只蚂蚁则沿着鞋一直攀到老人的裤腿上。这只蚂蚁爬得很快,不一会儿就跑到老人的袖子上去了。它经过了老人青筋突出褶皱拥挤的手腕,然后攀上老人的袖子。而老人对此似乎毫无知觉。那只茶缸上的蚂蚁最后也跑到老人身上来了,后来又有几只蚂蚁参加了这种冒险的攀爬。

这个院子里边住了好几家人。这种老房子里边常常住着好几家人。从前人们在一生中最大的事业就是造房子,造一院子房子,然后繁衍生息出一大堆儿女,来住这四合院。小县城里的四合院经过时代的变迁,大多易了主,并不是原来造屋置家的主人的后代。好多四合院里住的人家就并非有着血缘关系。四合院里的人家有的败落了,有的发家了,于是就各自修各自的房子……最后四合院就失却了原来的格局,变得参差错落,高低不齐。现在像这样的整齐匀称的四合院,在县城里你已经找不出几家了。

每天都有破土动工的楼房,它们像是老树新枝一样从老城区里边冒出来,代表了城市的新气象。在这种飞速行进的步伐中,老式四合院显得迟钝滞重,不合时宜。

老人每天就这样舒展在躺椅上,似睡非睡地打着盹,跟这古老的四合院一起享受最后的悠闲时光。

能住在自己的先人修建的四合院里,是种幸运。您或许有些疑惑。您应该知道这个四合院里出过本地的名人,他们后来在外边都混得不错。在更大的城市里生出了一大堆儿女,过着令小县城人羡慕的生活。您或许在报纸上电视上见到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名字令这陈旧的四合院有了光彩,也使这四合院能够保留下来,使造屋者的后代依然能够享受先人的遗泽。

老人躺了很久,直到这院子里的孩子们放学回来。他们老远在院子外边巷子里吵吵嚷嚷时,老人的眼睛就睁开了。孩子们一路说着,笑着,他们的时光是令人羡慕的,似乎永远充满了快乐。

孩子们进了院子。他们总是看着他们这个爷爷躺在那把椅子上。他们肯定有些奇怪,一个人总是这么躺在椅子上,多没意思,一个人为什么要像块石头那样纹丝不动地躺在那里?

最先进屋的是院子里最大的那个孩子,是个女孩子。她小心翼翼侧着身子从老人旁边绕过去。她似乎有些怕这个爷爷。她害怕他那眼睛,他的眼睛里的射出来的光有些阴冷,就像某种常年在阴湿的地方生活的动物的眼光。她胆小,总是见到这位爷爷用这样的眼神看她,看得她觉得自己浑身发冷。她绕过那只茶缸,生怕一不小心踢翻了茶缸。事实上老人并没有看她,老人早就知道第一个进院子来的是谁。老人把眼睛转向了她后边的孩子。

第二个进院子的是个小些的男孩子。男孩子就不怎么在意老人的眼光,他大大咧咧地走过去。快要经过老人时,突然说:“哈,这么多蚂蚁!”

老人把目光对准了他。他到底还是有些心下发虚,赶紧噤了声,通通通有声地走了过去。老人没注意这男孩子说的话,把眼光变得柔和起来。

接下来进来的是个最小的女孩儿。她刚才上学不久,一直羡慕哥哥姐姐能够背着书包上学,现在还沉浸在最初上学的新奇感中。她一直走得飞快,却也赶不上哥哥姐姐,这会儿终于进了院子。小书包在身上不谐调地荡来荡去,人也是步履歪斜气喘吁吁。她进了院子走路也没慢下来,几乎像是在路上一样飞跑着,一脚就把老人的茶缸踢翻了,她脚底下突然被绊了一下,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

女孩儿哇地一声哭起来。

老人从椅子上跳起来,跟刚才在躺椅上打盹的那样儿判若两人。您看他跳起来的样子,就知道他年轻时有不错的身手。

实际上老人年轻时当过兵,还混上了个连长。如果不是他刚好就在战争失败的一方的话,他现在兴许混得不错的。这都不必说了。他离家时新婚的妻子就回了娘家住着,经历了一场战争之后,他孑然一身回到家乡,妻子不但把他的儿子带大了,还把哥哥的两个也遗孤带大了。

妻子的哥哥是为革命牺牲的,妻子的妹妹、还有她另外一个哥哥都到了大城市,这座四合院就成了他们家的了。这个革命之家的荣光使这个黯淡了的四合院能够禁受得住时代的风雨。

现在那些被老妻拉扯大的孩子都成了家,老妻却在隔膜中离开了他,仿佛要他来用余生偿还他过去欠她的那些。

儿子们都惦念着那个善良的女人。他们越是惦念她,越觉得他古怪,不可思议。这么说吧,几十年来,不只是老妻的那两个侄子,就是他自己的儿子也觉得他是个多余的人。

现在老人扶起那个最小的女孩儿。她本来被哥哥姐姐撂在后边,现在又被那只乌黑的茶缸绊了个跟头,一边委屈地哭,一边用脚去踢那只滚在一边的茶缸。

女孩儿并不像那两个大孩子那样惧怕老人。她的两只脚胡乱地踢蹬,有几下踢在老人的腿上。老人没有生气,在女孩儿身上轻拍着抚慰着。女孩儿却不依不饶,一边哭闹一边踢蹬。

老人在女孩儿面前显出了极大的耐心。他从怀里摸出一大把水果糖,说:“乖乖,别哭,爷爷给你糖。”女孩儿想是经常得到爷爷的糖,哭声小了些,腿还在空中踢蹬着。

老人把糖递给女孩儿。那些蚂蚁被老人抖落在地上了,它们惊慌失措地到处乱爬。它们肯定是被这些糖的气味吸引住了,一群群到老人身上去寻找那些甜蜜的气息。现在它们只好又回到地上,寻找着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甜蜜的气息。

老头手上是些薄荷糖。薄荷糖是那种最普通的水果糖,女孩儿把糖抓在手里,放了一颗在嘴里,又立刻呸的一声吐了出来。“不好吃,不好吃!”她一边叫喊着,一边狠劲儿地踢着老人的腿。

女孩儿把那些糖全撒在地上。

两个大的孩子躲在窗子后边看着哭闹的女孩儿,看着老人,看着地下的糖。

蚂蚁们在这空隙爬向那些糖。它们一直在寻找那甜蜜诱人的气味,现在它们终于接近了。

老人放下女孩儿,女孩儿继续在地上闹着,老人一边往自己屋里走一边对女孩儿说:“乖,别哭,爷爷给你买好吃的糖。”老人进了屋,从床底下什么地方摸出一把零钱,然后出来,对女孩儿说:“走,跟爷爷走,爷爷给你买糖去。”

女孩儿这才住了声,让爷爷从地上把她拉起来。

他们出了院们。这会儿阳光已经没有了,芭蕉叶子被一丝漏进院里的风吹拂着,阔大的叶片像蒲扇一样轻轻地摇动着。院子里有点凉,年龄小一些的女孩子这才从屋子里走出来。他径直走到那些糖跟前,他看见蚂蚁们正像一群孩子一样围着那些糖,它们太小了,只能守着这些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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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把糖捡起来,剥了一块喂进口里,很甜,还有一股薄荷的清爽气息。这时最大的那个男孩子正站在门前看这个男孩子吃糖,男孩子朝她说:“是薄荷糖。”女孩子没答话。男孩子递给她一块糖:“薄荷糖。”女孩子接了这块糖,喂进嘴里,说:“好甜,好凉。”

这个爷爷不是他们的爷爷,他们知道。所以他们怕他,他们怕他的眼神。他们常常想,要是自己也有个能给他们薄荷糖吃的爷爷就好了。

他们这样想着时这个爷爷进来了。他手上牵着女孩儿,女孩儿手上拿着花花绿绿的糖块。两个大孩子想——肯定不是薄荷糖。女孩儿这会儿不想吃薄荷糖,她要吃别的,“她的”爷爷就得给她买去。

爷爷似乎有很多的钱。这是肯定的。他可以买很多的糖。

这让那两个孩子心里涌起复杂的感情。他们羡慕那个女孩儿,他们的妹妹,他们又有些嫉妒她。他们带着她去上学的时候,这种复杂的感情就常常会占据他们小小的胸膛。

又一天,老人照例躺在他的椅子上。他除了躺在椅子上之外,似乎就再没有别的什么爱好了。他躺在椅子上的时候,很懒散很悠闲,像一个垂死的老人,你一点儿都看不出他年轻时也是当过兵的。他有那样的身手吗?

周末的时候老人就进了自己的屋子。这时候院子里来往的人比平日里多得多,老人没办法安闲地躺在椅子上了。他就把躺椅搬进自己的屋里,然后照样躺在那上边。有人从窗外走过的话,他的眼睛倏地就睁开了。那两个大孩子打窗外走过的时候,常常忍不住要往里边望,老人的目光刚好就跟他们的目光接上了。他们常常禁不住要打个寒战,老人的目光是警惕的,阴冷的,让他们不敢看第二眼。

男孩子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到老人的屋子里去偷点儿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经过几次跟老人的对视之后,他没有那个胆量了。他甚至对老人住的那间房子也有些恐惧的感觉。那间屋子给人的感觉也是阴冷的,像是一只怪兽的巨口,随时都可能一口把人吞进它的肚子里去。

年纪小的女孩儿是老人亲生儿子的女儿。老人从那天开始不再给她吃薄荷糖了,他给她吃另外一种糖。根据那个男孩子的猜想,这种糖肯定比薄荷糖还好吃。男孩子曾经想从女孩儿那里要一颗来尝尝,女孩儿没有给他。他只有在心中品味那糖了。

男孩子没能吃到糖,有些恨女孩儿。放学的时候他对她说:“你爷爷真脏,那糖上边有蚂蚁粪。”女孩儿不相信,从兜里掏了一块糖给男孩子,说:“没有蚂蚁粪,没有蚂蚁粪,不信你看看,不信你尝尝。”

男孩子接过那颗他很想尝一口的糖,他仔细地看了看糖,把糖还给女孩儿,说:“你爷爷招蚂蚁,蚂蚁在糖上边留下了好多粪。你爷爷真脏。”

女孩儿当时就扔了那颗糖,急得哭了起来。

男孩子说:“你爷爷真脏,看看你爷爷那衣服、那茶缸,多脏。”男孩子像是在发泄对那个爷爷的仇恨,越说越凶:“你爷爷那么脏,他的糖肯定也脏,我不吃那糖。”

女孩儿不再理男孩子。她也不再哭了,她现在也上了好长时间的学了,知道什么脏什么不脏。她是个讲卫生的孩子。她知道男孩子说的没错。她现在不能反对男孩子,只有把口袋里的糖都掏出来扔在地上,然后一个人往前边跑去。

男孩子却从地上捡起那些糖。他拿了一颗,剥开糖纸,把彩色的糖纸小心地放进口袋里。然后他把那颗剥白生生的糖喂进口里,不错,很甜,还有一股香味儿——“比薄荷糖好吃多了。”他自言自语。

女孩儿先跑回四合院里。老人仿佛就在那里等着她。眼睛睁开,手又往怀里掏。掏出的是一把花花绿绿的糖。“乖乖,吃糖,不是薄荷糖。”老人对女孩儿说。

女孩儿把那把糖撒在地上,说:“你脏,我不吃你那糖,我不吃你那糖,你那糖真脏。”

老人本来要去拍拍孙女儿的身体,现在手突然就停在了空中。

男孩子刚好就进了院门。他有些做贼心虚似的,一只手按住了自己的衣兜。

他看见老人像僵住了似的的手,那只手停在空中,像一段黑乎乎的枯树枝。他突然觉得有些冷。院子里的芭蕉叶子轻轻地摇动着蒲扇似的叶片。

老人是躺在他那把椅子上离开人世的。当时院子里的大人都不在家,他们回家时老人的身体像一段干枯的木头一样摆放在躺椅上。他的衣服上爬满了蚂蚁。蚂蚁喜欢甜东西,他的怀里揣了许多的糖。

老人死后这院子就开始大兴土木了。仿佛他们都攒足了劲儿,只等老人一去世,他们就挖了芭蕉、平了天井、推了旧房,然后他们开始修三层的小楼。

小楼不久后就从这里升起来,小城里的四合院又少了一个。

◎丁小村,本名丁德文。有二百多万字中短篇小说发表,作品曾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转载,并被收入全国最佳小说年选。另著有诗集《简单的诗》,长篇非虚构作品《大秦岭:清洁的家园》等。现任职于陕西省汉中市文联。中国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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