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
为“破解”作为独生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法律难题,刘佳欣让闺蜜谢晓青冒充父亲的私生女,将这个“虚拟妹妹”告上法庭。然而,面对200万元巨额财产,谢晓青却反水了。
继承难住独生女,
欲雇闺蜜做“虚拟妹妹”
2014年3月17日,刘佳欣的父母因车祸双双遇难。她强忍悲痛料理了父母的后事,然后开始整理父母的遗物。由于父母没有留下遗嘱,也未对家中的存款、证券等进行交待,除了父母名下的两张工资卡,刘佳欣再没找到别的凭证。这一下,刘佳欣犯了难。
27岁的刘佳欣是独生女,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她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2年前,在朋友的介绍下,她与张旭相识相爱了。张旭大她4岁,出生在西安,研究生毕业,在一家IT公司工作。半年前,两人一起出资交了首付,买下了一套两居室,装修后搬进去同居了,他们打算2014年五一节结婚。
平时,刘佳欣从不过问父母的经济。她只知道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父母平时的收入不低,而且还在外面做兼职,应该有不少积蓄。她记得父亲曾说过,买的股票赚钱了,估计父母还进行了股票投资。
父母的那些存款都存在哪里了?买了多少股票?刘佳欣想起,曾听母亲讲过,由于家中被盗过一次,父母怕重要的东西丢失,便在银行租了个保险箱。刘佳欣判断,父母把存折、证券凭证等都放在保险箱里了,可具体是哪个银行她却不知道。
刘佳欣带着户口簿、她及父母的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等,来到离父母单位和家比较近的几个银行,分别请求查询父母有没有租保险箱。可是,这些银行都拒绝了她的要求,理由是:根据银行的规定,保险箱必须由本人凭指纹和钥匙来开启。如果租户死亡,其合法继承人要领取箱内存物,必须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而刘佳欣无法提供父母的遗嘱公证书,也没有法院的判决书,银行无法确定她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故不能为她开启保险箱。
刘佳欣依稀记得父亲曾提到过一家证券公司,她估计父亲是在那里开的户。于是,她又带着所有证件去了那家证券公司。然而,对方也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她。
由于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书,刘佳欣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办法解决。可当她去咨询律师时,却一下子傻了眼。律师告诉她,她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查明父母的财产。但她作为原告,必须要有被告才行。她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有她、她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而她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已去世了,除了她之外,没有别的继承人了。这也就意味着,她无人可告。如果没有被告,法院是不会受理她的诉讼的。
听了律师的话,刘佳欣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她焦急地问律师:“难道就真没别的办法了吗?”律师想了想,问她:“你父母是原配吗?”刘佳欣说:“是啊。”律师又问:“那你父母除了你之外,还有别的孩子吗?”刘佳欣说:“当然没有啊,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您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律师解释道:“如果你要有其他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事情就好办了。因为他们也是合法继承人,你可以起诉他们,官司就可以打了。”
怎么办?难道眼看着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却得不到?刘佳欣沮丧地回到家,把律师的话告诉了张旭,让张旭帮她出出主意。张旭考虑了片刻,对刘佳欣说:“律师的话倒是启发了我,我们干脆找个人,冒充是你父亲的私生子或私生女,让对方当被告,这样就能让法院查明你父母的财产了。”
刘佳欣虽然觉得这主意挺荒唐的,但现在也没别的办法了。她对张旭说:“这个办法可行,只是找的人必须可靠。”张旭说:“对,而且必须事先和对方讲好条件,签个协议,到时给对方一点经济补偿就行了。”
刘佳欣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闺蜜谢晓青。谢晓青是刘佳欣原来的同事,比她小两岁,老家是甘肃农村的,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刘佳欣和谢晓青很快就成为了闺蜜。刘佳欣对谢晓青一直不错,谢晓青的家比较贫穷,在单位也不太受重用,刘佳欣经常帮助她。谢晓青想从单位辞职,刘佳欣还帮她介绍到了朋友的一家公司工作。刘佳欣觉得,看在两人的感情上,让谢晓青委屈一下,她应该会同意的。而且,到时再给她一些经济补偿,她应该不会拒绝的。
于是,刘佳欣决定,让谢晓青冒充自己的“虚拟妹妹”。
巨额财产诱惑,
“虚拟妹妹”突反水
第二天,刘佳欣把谢晓青约到家中,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并说:“我已经考虑好了,我们俩不对外人讲,只是去法院打一场假官司,需要的相应证明材料我会准备好的,你只要配合出庭,在法庭上表明愿意放弃继承就行了。我知道,这确实是有些难为你,也让你受委屈,我会给你2万元补偿的。”看谢晓青不说话,刘佳欣拉着她的手说:“只有你能帮我了,找别人我不放心啊。求求你了。”谢晓青说:“这事太突然了,你让我考虑考虑,好吗?”
对于刘佳欣提出的请求,谢晓青确实感到有些为难。如果答应她,万一传出去,不知情的人以为她真是个私生女呢,这对自己、对自己的父母都是一种伤害,她将来怎么做人呢?父母也会被人指指点点的。可如果不答应她,她一直对自己那么好,有恩于自己,现在她有困难了,有求于自己,还主动提出给自己补偿,自己怎么好意思拒绝呢?一想到要去法院打官司,晓青心里很是纠结。
正当谢晓青犹豫不定时,她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她父亲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大腿骨折,需要做手术。而且祸不单行,她的弟弟和同学打架,把人打伤了,对方家长说如果给2万块钱就可以私了。母亲在电话里一直哭,让她赶紧寄3万块钱回去。
谢晓青工作后,每月省吃俭用攒下的钱,几乎都贴补了家里,手里只剩下不到1万块了。可她不能眼看着父亲没钱手术,弟弟被送进监狱啊。考虑再三,谢晓青决定答应刘佳欣,并让她先给自己2万元。
谢晓青告诉了刘佳欣自己的决定,刘佳欣感激地对她说:“真是太谢谢你了,钱我马上打到你的卡上。”谢晓青收到钱后,立即汇回了老家。几天后,母亲打电话告诉她,父亲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医生说养几个月就能恢复了,弟弟的事也解决了。听说父亲和弟弟都没事了,谢晓青总算松了一口气。
按照刘佳欣的要求,谢晓青和她签了一份协议,表明她这个“虚拟妹妹”是假的,在法庭上会表示放弃所有财产。刘佳欣嘱咐谢晓青,万一法庭上法官问她的身世等具体情况,她就回答说,当年刘佳欣的父亲到她的老家出差,遇到了在旅馆做服务员的她的母亲。刘佳欣的父亲喝多了酒,和她的母亲发生了关系。刘佳欣的父亲回北京后,她的母亲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她的母亲刚结婚半年,没敢告诉丈夫这件事,把谢晓青生了下来,谢晓青的养父一直不知情。后来谢晓青到北京后,母亲才悄悄告诉了她实情。谢晓青去找过刘佳欣的父亲,刘佳欣也知道此事,但因为怕伤害到母亲,她和父亲一直隐瞒着。
2014年5月中旬,刘佳欣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她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查明父母的所有财产,并提出,因为谢晓青从未与父亲一起生活过,未尽过赡养义务,所以,父母的遗产应由她一人继承。担心法官对她和谢晓青的关系产生怀疑,刘佳欣还特意托人,做了一份她与谢晓青有亲缘关系的假证明。
法院受理后,依法对刘佳欣父母的财产进行了查证。最终查明,刘佳欣的父母除了一套在刘佳欣父亲名下的房子、一辆别克轿车外,还有280万元存款,市值105万元的股票。房子按市价估算有340万元,轿车近20万元。也就是说,刘佳欣父母共留下遗产约740多万元。刘佳欣虽然知道父母不缺钱,但这么多钱也让她有些意外。她想:“幸亏打了这场官司,查明了父母的财产。否则,这些钱只能躺在那里,自己1分也得不到了。”
1个月后,法院开庭了。法官询问了一些刘佳欣和谢晓青相关的事实,并告诉她们一些有关《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即虽然谢晓青是私生女,但与婚生子女拥有同样的继承权。由于这是民事官司,当事人双方对各自的身份、所提交的证据没有异议,法官不会再要求确认刘佳欣和谢晓青的关系。法庭上,刘佳欣悄悄给谢晓青使眼色,示意她向法官表态,愿意放弃继承遗产。可是,谢晓青却装作没看到,向法官说:“我希望继承我应得的遗产。”
听了谢晓青的话,刘佳欣愣住了。
步步紧逼失理智,
贪婪落得一地鸡毛
谢晓青在法庭上突然反水,令刘佳欣措手不及。
原来,谢晓青在法庭上听到刘佳欣父母留有那么多钱,而且自己作为“私生女”能继承时,她心动了。在巨额财产的诱惑下,她对法官说,平时父女俩经常在外面一起吃饭,父亲生病住院时,她还去看望过。父亲对她在精神上很依赖,曾表示过对不起她,将来会在财产上补偿她。
谢晓青竟然睁着眼说瞎话,令刘佳欣非常震惊和气愤。可是,她又不敢跟法官说明真相,因为做伪证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最终,法官判决:刘佳欣父母的房子、轿车、股票及80万存款由刘佳欣继承,200万存款由谢晓青继承。
刘佳欣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走出法院,她气愤地拦住谢晓青,质问道:“你为什么不守承诺?我们是签有协议的。”谢晓青说:“你已经有那么多钱了,给我一小部分怎么了?反正法院已经判了,又不是我自己要的。”说完,转身走了。
刘佳欣知道谢晓青抓住自己不敢向法院说明真相的软肋,她真后悔自己不该找谢晓青做什么“虚拟妹妹”。她当然不肯给谢晓青200万,她迅速把父母的存款取了出来,把股票卖了,用310万元还清了房贷,并准备尽快将父母的房子卖了。
2014年7月底的一天,她陪中介公司介绍的客户去看父母的房子,竟然发现大门被贴了封条。刘佳欣一打听,才得知谢晓青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刘佳欣气得肺都要炸了,她给谢晓青打电话,劝她不要做得这么绝,可谢晓青却催她赶紧把钱给自己。刘佳欣赌气地说:“如果你一意孤行,我就去法院说明真相。”谢晓青说:“你敢吗?你不怕坐牢吗?”
刘佳欣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她恨透了忘恩负义、贪婪的谢晓青,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让谢晓青从这个世界消失,就没有人再和自己争财产了。
2014年8月9日,张旭到海南开会,为期1周。下午,刘佳欣给谢晓青打了个电话:“算你狠,我服输了。你带上那份协议来我家吧,你把协议交给我,我当着你的面把钱从网上银行划给你。”
谢晓青以为刘佳欣终于想通了,晚饭后来到了她的家。谢晓青把协议交给刘佳欣,刘佳欣接过来,让谢晓青坐在餐桌前把银行卡号写下来。趁谢晓青低头写字时,刘佳欣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从后面一下子套住了她的脖子,并狠狠地勒住。谢晓青用力挣扎,但瘦小的她很快就不动了。
看谢晓青死了,刘佳欣坐在椅子上缓了半天劲。之后,她用事先买好的斧子、锯子等工具,将谢晓青肢解,分别装进了几个大编织袋中。她分几个晚上,开车将编织袋分别扔到了郊区的河中。
1周后,张旭回来了,刘佳欣对他说,她已经和谢晓青谈好了,给了她50万元,事情解决了,张旭便没再过问。
2014年8月22日,谢晓青的家人因和她始终联系不上,担心她出了事,便报了警。警方通过侦查,将目标锁定刘佳欣,并在她家提取到了未清洗干净的谢晓青的血液。刘佳欣如实交待了犯罪经过,并指认了抛尸地点。
谢晓青的贪婪让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刘佳欣的遭遇也暴露了现今法律上的一个盲区,即独生子女的继承问题。陈凯律师就本文主人公的遭遇介绍说,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有继承人须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才能将被继承人的房产等进行继承、过户、买卖。若继承人中有去世的,须向公证机关提供死亡证明;未能到场的继承人须提供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而现实中,往往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几十年或在国外,要开具死亡证明非常难。并且,如果有一位继承人不配合,继承公证也无法进行。即使继承人是独生子女,而且被继承人的父母双方都已去世,如果不能提供死亡证明,也无法做继承公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对自己的财产情况进行交待,继承人在无法做继承公证的前提下,银行、证券公司等是不提供查询财产服务的。此时,继承人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查明财产,并要求确认自己的继承人身份。而打官司必须有被告,独生子女作为唯一继承人,处于一种无人可告的尴尬境地,法院自然也不会受理。于是,就出现了继承人起诉配偶、亲戚等情况发生,而配偶、亲戚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法院往往也不会受理。
面对这样的现状,提醒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应该尽早进行遗嘱公证,将财产情况交待给子女,才不会将来让孩子的继承陷入困境。同时,也呼吁法律能尽快修改不合理的条文,不要给百姓的财产继承设置无法逾越的障碍。
(责编/朱茂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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