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逆城镇化心理成因及破解对策

2015-09-15 20:59:27赵秀丽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8期
关键词:就业社会保障城镇化

赵秀丽

摘 要 城镇化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发展过程。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部分农民出现了不愿脱离土地、不愿脱离农业生产、不愿迁移户籍等抗拒城镇化的“逆城镇化”现象,严重影响城镇化发展进程。出现“逆城镇化”现象原因在于农民不能以其农民身份及其附着的利益换得对等的利益。因此,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通过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迁居城市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手段,提高农民身份转换的积极性,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关键词 城镇化;逆城镇化;就业;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4--03

1 研究背景:城镇化与逆城镇化

1.1 城镇化含义、意义和中国路径

城镇化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1]。城镇化是各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阶段,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一般来说,城镇化的本质特征是:人口在居住空间上的转换——从农村到城镇;非农产业向城镇聚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转移[3]。

人口在城镇的聚集会产生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使私人和公共投资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得以大幅度降低,产生更大的市场和更高的利润。同时,由于人口和经济向城镇的集中,市场需求将会扩大并多元化,这会促进专业化分工,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率。

由于特殊国情和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中国的城镇化道路和模式注定有自身的特点。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中国的城镇化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代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以大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这些认识和高层设计为今后中国城镇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但是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出现的“逆城镇化”现象,对城镇化进程影响重大。

1.2 “逆城镇化”

“逆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愿意转化为城镇人口的抗拒心理而表现出来的各种行为和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发展的现象,“逆城镇化”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20世纪70年代,在经历快速发展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入第3个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大城市人口停止增长甚至减少,人口和其他资源的流向开始转向中小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周围的郊区小城镇。这种现象在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并被命名为“逆城市化”,然后在欧洲的发达国家出现[4]。

“逆城市化”现象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因城市化水平的高低而不同。在高城镇化率后,逃离城市并不意味着国家城市化水平的下降,只是城市发展新的区域再分配,它是人们对居住环境偏好变化、交通通讯高度发达、生产地理格局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发达国家出现的“逆城市化”现象时间普遍是在城市化率达到80%~90%以后才出现的[5]。在这些国家,“逆城市化”正在推动城市化更广泛地传播。但是在城镇化率低的国家,“逆城镇化”减缓了城镇化的进程,对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6]。很多人认为,这个数据高估了中国城镇化率。因此,在中国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应当将“逆城镇化”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障碍,积极研究应对之策。

将中国城镇化的基本障碍归结于我国以户籍和土地制度城乡差别为重点的“城乡二元化治理”是毫无争议的正确结论。但这样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的根源并垂手冷观,期待基本制度变革,也是一种极为消极的研究态度。在中国渐进式的改革节奏中,社会难以承受基本制度的颠覆式变革带来的种种震动。因此,在现有基本制度难有根本改变的前提下,以务实的态度解决“小问题”是重要的研究角度。

2 “逆城镇化”的主要表现

2.1 农民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就业方式

在内丘县农民迁居城镇的过程中,最近的迁徙距离也超过了5 km,最远的达十几公里。迁居前,农业承包土地围绕在村址周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十分方便;迁居后,居住地到承包地距离加大,如果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与过去相比大大增加了运输、时间等成本。同时,由于集中到县城居住,从事其他方式就业的可能性和便利性都有了明显提高。人们的预期是迁居后部分农民放弃承包经营土地,而是在城镇中择业,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产业化水平。但是,这些搬迁农民的就业方式基本没有变化,并没有出现人们所预期结果。承包土地和居住距离较远的现实,对传统农业耕作的方式产生了影响,农民田间作业的精细化程度和频次都明显降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收入。

2.2 农村生源大学生户口迁移率低

过去,农村青年通过高考是改变农民身份的最重要途径。在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一旦通过高等教育考试,几乎所有的农村学生都会选择将户籍迁移至高校所在地的城市,根据有关政策,学生的户籍也就由农村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

近几年,在内丘县各农村,特别是迁居到城镇居住的民众,通过高考的农村学生选择户口迁移的越来越少。例如,某高校年招生规模约3 000人,选择迁移户籍的学生仅几十人。如果用过去的眼光来看,大量的农村学生放弃了难得的“农转非”的机会。

2.3 对土地流转和集中的排斥

在内丘县部分农村迁居后,也有人曾经试图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对土地进行集中经营,但是遭到了农民的普遍反对。通过对农民的走访调查了解到,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越来越认识到了土地的增值潜力,一旦土地流转,农民担忧土地增值收益“说不清楚”。

2.4 钟摆式人口流动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具有知识、技能和劳力的青壮年劳动力,在城镇具有一定的就业能力,他们成为最先谋求向城镇转移就业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农业生产活动有季节性、周期性特点,在农闲时,土地可以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照看,而农忙时就需要进城打工的青壮年劳动者返乡务农。这就在春耕、夏收、秋收等时节前后形成进城务工农民在城乡之间的钟摆式往返。由于父母、妻子、子女留在农村,加上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团聚”观念,春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前后也会形成这种钟摆式往返。

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除土地和户籍的束缚,即便是已经在城市获的得较稳定就业岗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不能斩断和原籍的密切联系。固定、稳定岗位对返乡的约束,甚至会使进城务工的农民放弃获得更高、更稳定收入的机会。

这些“逆城镇化”现象,不利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不利于农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3 “逆城镇化”原因分析

3.1 县域经济二、三产业容纳劳动力有限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就地就近转化是最佳途径,县域经济中的第二、三产业是最理想的接收、消化农业富余劳动力的领域。特别是在内丘县那样的“半城镇化”中,由于农民没有完全脱离土地和农业生产,如果能在本县第二、三产业实现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特别是增加了农民的非农收入。这些来自第二、第三产业的收入,往往会用于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客观上起到对农业的反哺。其次,由于在县城就近就业,劳动者下班后可及时回到住所,避免了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再次,在农忙时,青壮年劳动者可在工作之余参加农业劳动,提高农业生产中劳动投入质量。

但是,县域经济多数存在产业结构单一、规模不大、活力不足的问题,容纳就业人口的能力有限。在全球性金融危机背景下,第二、三产业就业的不稳定性加剧,增加了农民对离开土地的恐惧。没有充分、稳定的城镇就业机会和岗位,意识相对保守的农民,更愿意留在收入虽低但是稳定性强的农业生产中。

3.2 土地对农民的多重效用

土地对于中国的农民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首先,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效用,土地能够供给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和居住场所,保障其基本生存;其次,土地是农民的基本就业保障,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的农业土地经营形式是农民获得了最稳定的就业保障;最后,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可以被子女继承。因此,在农村家庭养老的主流养老模式下,土地还有一定的养老保障功能。

因此,农民不会轻易放弃土地权益,如果没有明确、充分的权益保障机制,未来的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令人堪忧。

3.3 土地增值预期明朗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对农村户口依恋的最重要原因在于农业户口背后的土地利益。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农民的土地权益包括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近些年,在以房地产业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增值迅猛,由此造成农村土地征用中利益矛盾尖锐、冲突激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越来越注重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容、期限等不断扩展,农民对土地增值的预期非常坚定。农民的这种心理预期,使其不愿意离开土地、离开农村,而是守住土地,待价而沽。

3.4 社会保障不力

由于城镇化进程的阶段性和渐进性,进入城镇居住的农民没有及时实现身份转变,不能及时完成社会保障机制的转换,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对农民来说城镇化无异于一场交易:农民以农民身份附着的土地等各种社会保障利益换取市民身份附着的各种社会保障利益。“半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只是迁居城镇居住的农民,没有获得市民身份及其附着的社保利益,当然他们也就不会放弃农民身份及其附着的利益。

4 “逆城镇化”对策

4.1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制度,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部分农民成为农业工人

在北方平原地区,县域经济最可依赖的资源优势就是耕地等农业用地。因此,在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中,应该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县域经济的基础来引导和推进。因此,应当以农民迁居为契机,通过土地流转,适度集中,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

目前,在“逆城镇化”中,农民隐藏了对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愿望,这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博弈策略。因为现有的土地流转制度不能明确、合理的分配规模化经营的红利,农民没有安全感。因此,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度设计中,应当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为重点。继续完善和探索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通过租金、分红、承包费等形式确保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

在实现了土地适度集中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的农民,由于具备农业生产的技能和经验,在享受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可以成为农业工人,获得再到农业产业就业的机会。由于摆脱土地束缚,农业工人与农业产业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完全按照市场化机制构建和运行,可优化农业产业的人力资源投入,提高农业劳动的效率,有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于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4.2 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

现代化的农业经营,由于实现了规模化、机械化,必然更加节约劳动力资源,农村富余劳动力将更大量的出现,在城镇化中,将有更多农民脱离农业生产到其他产业就业。第二、三产业需要优质的劳动力资源,而不是负担和包袱。整体上来看,农业富余劳动力存在文化水平低、技能较弱且单一等问题,难以适应第二、三产业的需要。因此,必须通过专业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进入其他产业就业的能力。

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人力资源供应结构调整,劳动者“转行”的成本不应该仅由劳动者自己承担,特别是相对弱势的农民。因此,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通过农民成人学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农民就业技能的培训。

4.3 引导县域经济二、三产业发展

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重视县域经济在吸纳劳动力,促进农民就业转变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已经属于“夕阳产业”。而这些产业如果能够选择到中西部省份的小城镇(县城)进行布局,去主动接近丰富的劳动力市场,则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对于小城镇来说,产业发展的优势主要是土地资源供应相对宽松、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在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应当注重引导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在县域第二、三产业发展中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城镇化转移出来的富余劳动力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二是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等农业相关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延伸,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现代化;三是通过引导人口集中居住,促进餐饮、娱乐等文化、服务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发展。

4.4 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与转换

彻底的城镇化,要求必须实现农民身份和心理的转变,农民之所以抗拒这种转变根本原因在于一旦失去农民身份,就将失去农民身份附着的各种保障利益。在现有的城镇化政策中,很多地方只盯着农民的土地,没有将迁居离开土地的农民及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就像悬在空中的“蜘蛛人”在没有抓住另一根绳索之前,绝不会松开手中的绳索。

此外,农民现有的社会保障水平并不低于城镇居民。按照现行政策,农民养老和就业靠土地,住房有宅基地,医疗有新型合作医疗,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这些保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农民用来身份置换的筹码越来越高。而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城镇医疗保险也并不明显高于农民的保障水平。这种情况必将使“逆城镇化”现象更加凸显,影响城镇化进程。因此,必须通过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合理衔接与及时转换,保障城镇化中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参考文献

[1]许青云.新兴城镇化的内涵、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4(12).

[2]习近平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12-15.

[3]王放.对未开中国城镇化道路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4]段瑞君.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城市,2008(10).

[5]赵培红,孙久文.城市型社会背景下的城镇化:他国的经验与中国的选择[J].城市发展研究,2011(19).

[6]国家统计局.2014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EB/OL].(2015-01-20)[2015-07-10]http://economy.gmw.cn/2015-01/20/content_14581533.html.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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