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国栋
本刊讯 今年咸阳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以来,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对重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甄别、排查。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押扣、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予以严格依法打击,专项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
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9案30人,采取拘留措施79案87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67名,限制出入境、高消费215人次。
据悉,在专项活动中,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确定的赔偿义务,永寿县法院移送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摄于法律威严,自觉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永寿县检察院起诉至永寿法院,法院判决陈某犯拒不履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咸阳法院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统筹联动,密切配合,集中打击处理了一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等犯罪行为案件,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