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业营改增税负的影响及改善措施

2015-09-11 23:23洪利
中国经贸 2015年13期
关键词:税负营改增改革

洪利

【摘 要】由于现有税收和经营环境的局限性,按财税部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实行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所谓建筑业营改增税负不变或者略有减轻只是理论测算。按照实际测算,税负增加的企业达到85%以上,实际测算结果是,平均增加税负为93%,折合营业税税率是5.80%,增加2.8个百分点。

【关键词】税负;改革;营改增

从2012年年初开始,住建部就委托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进行“营改增”调研测算工作。在此调研基础上,2013年年初,住建部与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将建筑业“营改增”税负变化情况形成文件,提交给了财税部门。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由于现有税收和经营环境的局限性,按财税部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实行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所谓建筑业营改增税负不变或者略有减轻只是理论测算,按照各种实际情况测算,税负增加的企业达到85%以上,实际测算结果是,平均增加税负为93%,折合营业税税率是5.80%,增加2.8个百分点(摘自《中国商报》)。

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不降反升的原因较多,主要有:(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所在地分散,涉及材料杂、多,造成涉及的上游小规模纳税人很多,他们不能提供可用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建筑人工成本占建筑工程总成本的比例很大,而目前市场劳务工资大幅度提高,这部分是单纯的劳务分包,不可能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抵扣。(3)重要的甲供材料占材料成本的比例也较大,比如钢材等。这部分材料由销售方直接将销售发票交给业主,业主只向总包方出具结账单做为付款依据,导致建筑公司不能直接取得甲供材料的进项抵扣发票。(4)建筑施工用的固定资产和钢脚手架更新周期较长,建筑业在营改增之前已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和钢架手架,在短期内没有大规模购置的需求,因此也没有大额的进项税用于抵扣,与建筑业密不可分的机械设备和钢模等周转材料等均属于动产租赁业范畴,租赁业存量资产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可用做抵扣,而租赁收入产生的销项税较高,这也增加了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虽然,建筑业营改增很可能使税负增加,但营改增可优化税收管理环境,对杜绝虚假发票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净化建筑业市场起了积极作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体制、税收管理、纳税方法和税负各有不同,营改增后则达到了统一,税负实现了公平,这样倒逼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经营管理,促使企业采用新科技、新材料、新管理模式来降低企业成本,不断提高竞争力。

我们该如何在这场百舸急流的改革大潮中取得领先,实现改革目标,达到上述效果呢?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采购的选择机制,加强建筑材料的合同管理以及发票管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在相同条件下要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建筑公司与小规模纳税人建立购销关系的时候,我们要求供应方到国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合同中也要有相关条款,这样对降低整体税负的效果也是明显的。

2.制定甲供材料结算方式,提高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税负。由于目前甲供材料的结算模式下,造成甲供材料无法取得发票,因此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后的甲供材料开具发票和结算流程建议改为签订甲方、总包单位和供应商三方协议,供应商给总包方提供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总包方开具同样金额发票给甲方,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修改后的甲供料结算方式避免了甲供材料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局面,使整体税负大大降低。

3.适当加大现代化工程机械设备的采购,降低增值税税负,并逐步实现结构调整。建筑企业目前仍然是劳动密集性产业,那么我们可购置先进的施工机械等固定资产,增加可抵扣金额,这样不仅能直接减少增值税,而且能提高企业资产,提高企业现代化程度;同时,通过引进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提高工程作业技术水平,减少建筑劳务人员,逐步降低人工费支出,这样反过来能降低企业成本,又能间接减少企业的税负。长期坚持这一措施,逐步实现劳动密集性向资本技术密集性的转变。

4.组织相关人员的营改增的政策培训,提高员工对营改增变化后的适应能力。营改增这重要改革不仅财务会计部门首当其冲,而且给预决算部门等带来重大影响。财会人员在目前的实践工作中一般只接触营业税,但营改增后要掌握增值税的核算方法,熟悉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了解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使企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减少增值税的缴纳;营改增还很可能使工程概预算、决算、工程计价的构成基础发生变化,我们知道目前工程造价的构成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其中税金主要是营业税,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税包含在工程造价内,但增值税是价外税,也就是说工程造价不包含增值税的。另外,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化,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辅助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能取得进项税抵扣的直接材料费不能确定。因此,预决算部门也要重视营改增给本部门工作带来的重要影响,提前做好营改增前的准备工作。

由于建筑业涉及面复杂、争议大,营改增后如何纳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以至相关营改增的具体政策迟迟未出台,但建筑业营改增是大势所趋。据了解,2015年下半年后会逐步执行建筑业营改增,所以要充分意识到营改增带给企业的挑战和机遇,认真做好各项针对性措施,把营改增可能带给企业的负面作用降到最低,相信这次深水区的改革会让有准备的建筑企业更具有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杨海社.浅议“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中国总会计师

[2]周振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研究

[3]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2011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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