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妮 陈建章
摘 要: 在初中历史课文中,对蓝鼎元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其是清代知名学者和经世之材,是一位对台湾历史有很大影响的官吏,本文就其乡村治理方面进行总结分析。
关键词: 清初 蓝鼎元 乡
公正廉洁即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党中央的基本要求,不仅关系人民法院司法的公信力,而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不仅关系人民法院队伍的形象,而且关系党和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蓝鼎元清朝一名官吏,他在职期间就已做到了公正廉洁,深受人民敬仰。
一、蓝鼎元及其乡村治理概况
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人。他是贡生出身,因为在康熙末年跟随自己的堂兄南澳总兵蓝鼎元廷珍到台湾东征平定朱一贵的叛乱,立下了战功,且提出了切中台湾治理的一些方略,所以被提拔到京城翰林院修书办事。而后因为在雍正皇帝面前提出了六点事务策略,很快被委任到广东省普宁县任知县,并兼职处理潮阳县的事务。
清代普宁知县和潮阳知县当时承担非常大的压力,因地方乡民非常喜欢争讼,即县衙上诉各种案件,各种争议的事件繁多,且民风非常彪悍。在这种民风彪悍的地区,蓝鼎元明确乡村治理一定要公正和清廉。因此,处理任何事件均以公正处理,在长久乡村治理中,其清廉的品质和公正处理的方式都深刻影响了普宁和潮阳地方居民,给两地乡村治理带来了极大改观。
二、免除乡村苛捐杂税,做好乡村廉政治理
蓝鼎元一生清廉,在为官期间腐败时间几乎没有,也是当时清廷中是非常少见的。清代的广东省远离朝廷,属于“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虽然离朝甚远,但蓝鼎元没有因此而贪婪地收取各种贿赂。在出任普宁知县和代理潮阳知县期间,其取消了地方各种苛捐杂税,如渔船例金,原来渔船停靠普宁县等地方的港口时,需缴纳一笔不小的钱财,这些钱财积攒起来,按当时渔业发展状况来看,可达两千多两白银,且不需上缴清廷财税,全部都可以被普宁知县收入自己的小金库中。如此大的诱惑丝毫没有动摇蓝鼎元清廉的品质,其不愿中飽私囊,而是将此全部免除。不但减轻了地方渔民们的压力,还让更多渔船愿意停靠普宁县的港,在一定程度上带活了普宁县的经济发展。
因为港口税务减免,蓝鼎元陷入了贫困之中,但尽管如此蓝鼎元依然坚持清廉和公正,并禁止县衙内各小吏贪渎。那时,因为地区封闭,所以村民爱找熟人办事,一方面能确保事件得以办成,另一方面不会被骗,请托办事早在此地流行。但蓝鼎元废除苛捐杂税的规定,要求官吏及村民遵循清廉法则,只有守规矩,才能够防止混乱。另外,蓝鼎元在处理公田收入上,将个人财产拿出来帮助地方办学,全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开展。可见,蓝鼎元的清廉、公正不但加强了乡村治理,还带动了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在乡村地区严格做好公正办案的工作
蓝鼎元曾于雍正早年办一案,当时普宁县阿双在一旅店因私刑而死。初审时,处理这个案件的海阳县吏李振川等人,指明阿双事情是云落兵员蔡高做出来的。对此,蓝鼎元便告知云落兵营的管理机构抓拿人,并将案件的情况制作成为案情卷宗发给广东省掌管刑事案件的臬司衙门。但在案件进展中途,蓝鼎元发现证人阿尾身上也有与死者伤痕相似的地方,再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李振川丢失了海阳县公款,怀疑是阿双或阿尾所盗,因此动用私刑,才把阿双等人给逼死,阿尾等人受其裹挟不敢吐露实情。蓝鼎元马上向臬司衙门提出推翻初审,但臬司衙门要求蓝鼎元按初审的结果报送。蓝鼎元不同意,并向臬司表明:自己虽然可能会因此丢官,但绝对不会滥杀无辜。最后在蓝鼎元强顶压力,坚持正确结果下,潮州府、省臬司分别对此案件再行审讯,最终让真凶李振川归案。
在云落店案件中,蓝鼎元一直坚持把事实作依据,并尽职尽责,不管臬司衙门品阶权力,依然坚持据实断案,这一点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蓝鼎元草菅人命,那么恐怕在地方也难以树立威信。蓝鼎元在乡村治理中,首先就明确了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事实依据。蓝鼎元动用了思考能力,没有完全依靠经验断案,通过对案件及相关人员的观察和分析,最终查明了真相,捉拿了凶手。这一点体现了蓝鼎元乡村治理的政治素养。
四、结语
作为清代初期的名吏,蓝鼎元在乡村治理中,能够公正、清廉地处理好地方的问题。因为公正、清廉,乡村民众情绪得以稳定;因为公正、清廉边陲地区管理有序。蓝鼎元之所以能坚持公正和清廉,是因为儒家思想的影响和自身朴素的法律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和廉政的行为和思想,如今被广泛借鉴和参考。总之,蓝鼎元的优秀,不仅体现对乡村和彪悍民风的公正处理,还体现在其清廉的作风上,这些都是其青史留名的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王亚民.蓝鼎元幕友时期的乡治思想述论[J].齐鲁学刊,2009,(4):45-48.
[2]王亚民,张春尧.潮州知县蓝鼎元乡治心理述论[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0,(2):14-18.
指导老师:陈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