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琦红 袁志远 赵秀平
摘 要: 本文基于韩礼德和哈桑的语篇衔接理论,对比分析了毛姆的短篇小说《午餐》中英语原文和汉语译文在语法衔接手段使用上的异同。
关键词: 语法衔接 照应 替代
根据韩礼德和哈桑(1976,1985)的划分,语篇衔接手段大致可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两种。语法衔接包括照应(reference)、省略(ellipsis)、替代(substitution)和连接(conjunction),而词汇衔接则包括词汇重述(reiteration)、同义(synonymy)、下义(hyponymy)和搭配(collocation)等。在这两种衔接手段中,语法衔接作为构成语篇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对于一个语篇连贯性的搭建是起到支撑作用的。
众多高校正在使用的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三版的《大学英语精读》第四册中,收录了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的短篇小说《午餐》。作为短篇小说,其情节并不复杂,但是作者的行文如流水,运用了很多语篇衔接中的语法衔接手段,转承起合,巧妙地运用讽刺手法,使故事语言简洁、凝练,同时惟妙惟肖地刻画出了两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体现了作者幽默、诙谐的写作风格。
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午餐》英语原文与汉语译文中的语法衔接手段,分析作者和译者在原文和译文中语法衔接手段运用的异同,体现出英汉两种语言在语法衔接手段上的区别,从而为广大大学英语教师提供一个教学参考,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课文原文和汉语译文。
如前所述,语篇的语法衔接手段有四种,但在《午餐》中,无论是作者还是译者,都主要采用了三种语法衔接手段,即照应、替代和连接。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将仅对原文和译文中的前两种语法衔接手段作对比分析。
一、替代
根据韩礼德和哈桑的划分,替代可分为名词性替代、动词性替代和分句性替代。在《午餐》原文中,作者用到了名词性替代。名词性替代指的是用可充当名词词组中心词的替代词取代另一个名词词组(朱永生,2001)。在英语中,最常见的名词替代词是one(复数时用ones),它可以替代可数名词和名词词组。《午餐》的原文中,作者用到了两次替代词one。
1.原文第五段有这样一句话:“She was,in fact,a woman of forty (a charming age,but not one that excites a sudden and devastating passion at first sight),and ...”①此句当中,作者以one 来代替 a charming age。译文是这样翻译的:“事实上,她已有40岁了(这是一个有魅力的年龄,但不是初次相见就能令你激情迸发、神魂颠倒的那种年纪)。”②译文作者在翻译one时,直接采用了one所代替词的同义词,即“年龄”的同义词“年纪”。可以看出,英语中的替代现象在相应的汉语译文中是通过原词重复的方式表达的。
2.原文第四十六段:“While we were waiting for the coffee,the head waiter ... came up to us bearing a large basket full of huge peaches ... I know too-a little later,for my guest,going on with her conversation,absentmindedly took one.”此句当中,作者以one代替one of the huge peaches。译文是这样翻译的:“当我们在等咖啡的时候,那个领班侍者,带着满脸奉承的笑容,拎来满满一大篮子特大的桃子……不过很快我也晓得了,因为我的客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心不在焉地拿了一只。”译文作者以“一只”来代替“一只特大的桃子”,在这一点上,原文作者与译文作者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虽然英语和汉语中都存在替代的语篇衔接手段,但是汉语中替代现象出现的频率远远低于英语,因为汉语往往采用原词复现的方式达到语篇的衔接。
二、照应
根据韩礼德和哈桑(1976)的划分,照应可分为人称照应(personal reference)、指示照应(demonstrative reference)和比较照应(comparative reference)。在《午餐》的原文和译文中,主要用到了人称照应和指示照应。
(一)人称照应
用人称代词(如he,she,him,them等)及其相应的限定词(如his,her,their等)和名词性所有格代词(如his,hers,theirs等)表示的相应关系叫做人称照应(朱永生,2001)。在人称照应系统中,只有第三人称代词具有语篇衔接功能,因为第三人称代词是主要用来回指上文的。在《午餐》中,大量使用了人称代词it,they和them。
首先,使用it作人称照应的情况。
1.原文第四段:“She had read a book of mine and had written to me about it.”此句中的it 用来回指a book of mine;而译文则翻译为“她读过我的一本书,并曾跟我写信谈论该书”,用“该书”而不是“它”来回指“我的一本书”,显示出汉语语言表达的灵活性。
2.原文第十段:“It was early in the year for salmon and it was not on the bill of fare,but I asked the waiter if there was any.Yes,a beautiful salmon had just come in,it was the first they had had.I ordered it for my guest.The waiter asked her if she would have something while it was being cooked.”此段中,除了第一个it外,其余几个it都是语篇衔接词。第二个it是回指“salmon”;第三个、第四個、第五个it则都是回指“a beautiful salmon”。译文是这样的:“吃鲑鱼的季节还没有到,菜单上也没有,但是我还是问了侍者。有,刚刚进了一条头等的鲑鱼,这是他们今年第一次进这种货。我为客人叫了一份。侍者问她在鲑鱼烹制的当儿,要不要吃点别的。”可以看出,译文没有翻译出第二个it,做了省略处理,这是符合汉语语言习惯的。译者又用“这种货”、“一份”来回指前句提到的“头等的鲑鱼”,而对于最后一个it,译者则采用了重复原词的方法来处理,这都体现了汉语语言重意合、表达形式灵活的特点。
其次,使用them,they达到人称照应的情况。
1.原文第二十八、二十九段:“I couldn’t possibly eat anything more unless they had some of those giant asparagus.I should be sorry to leave Paris without having some of them.My heart sank.I had seen them in the shops,and I knew that they were horribly expensive.My mouth had often watered at the sight of them.”作者用到了三个them,一个they,它们都是用来回指第一句中提到的“giant asparagus”。译文对这一部分是这样翻译的:“我可不能再吃什么东西了,除非他们有那种大芦筍。 到了巴黎,不吃点芦笋,那就太遗憾了。 我的心一沉。我曾在店里见过芦笋,我知道它贵得可怕。过去我每见芦笋,常常馋涎欲滴。”对于原文中第四句的they,译者翻译成了“它”,来回指大芦笋,而对于其他几处的them,译者则并没有翻译成“它们”,而是直接翻译成了它所回指的原词——“芦笋”,符合汉语语法规范,使人读起来并没有重复啰唆之感。与汉语译文相比,英语原文用了人称代词they和them回指“giant asparagus”,体现出了英语语言严谨的特点。
2.原文第三十八段:“The asparagus appeared.They were enormous,juicy,and appetizing.I watched the wicked woman thrusting them down her throat in large mouthfuls ...”作者用人称代词they和them指称第一句出现的the asparagus。译文是这样的:“芦笋端上来了。又大汁又多,令人垂涎不止。我一面看着这个邪恶的女人大口大口地将芦笋往肚里塞……”对于they,译者做了省略处理,而对于them,却采取了重复原词的方法,符合汉语的习惯。
3.原文第四十六段:“... the head waiter ... came up to us bearing a large basket full of huge peaches.They had the blush of an innocent girl; they had the rich tone of an Italian landscape.But surely peaches were not in season then?Lord know what they cost.”这一部分用了三次人称代词they,其中前两个都是用来指称第一句提到的“huge peaches”,而第三个they用来指称倒数第二句中的“peaches”。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重复,使语篇衔接更加紧密。译文是这样翻译的:“那个领班侍者……拎来满满一大篮子特大的桃子,红得酷似天真少女的脸蛋,其色调之瑰丽犹如一幅意大利风景画。当时桃子肯定还没有到上市季节,只有上帝晓得买它们得花多少钱。”可以看出,译文中,译者打乱了原文句子的界限,把前两句融合成了一句话,没有出现“特大的桃子”的指称词语,而是做了省略处理,即零式指代;而后一句中,则用人称代词的复数“它们”来回指“桃子”,体现出译者灵活驾驭语言的基本功。
此外,《午餐》原文中还用到了one作指称词。
原文第四十二段:“You know,there’s one thing I thoroughly believe in” she said,as she ate the ice-cream.One should always get up from a meal feeling one should eat a little more.”。在本段中,作者用到了三个one,但只有第一个one是起语篇衔接作用的,one thing指的是后一句话“One should always gets up from a meal feeling one should eat a little more.”。译文是这样的:“你知道,我坚信一点”,她边吃冰激凌边说道,“当一个人吃完一顿饭站起来时,他应该感到还没有吃得十分饱”。译者用“一点”来指代“当一个人吃完一顿饭站起来时,他应该感到还没有吃得十分饱”,这是下指。可以看出,原文与译文作者在这一点上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
(二)指示照应
用英语中的指示代词this,that,these,those和定冠词the等表示的照应关系叫做指示照应,其中,this,these为近指,that,those为远指,the为中性;this,that指代单数,而these,those指代复数;this和that经常在语篇中被用来回指上文所说的话。《午餐》中,用that的指示照应情况很多。
1.原文第十二段:“I knew I could not afford caviare,but I could not very well tell her that ... For myself,I chose the cheapest dish on the menu and that was a mutton chop.”第一句中,that用来回指“I could not afford caviare”;第二句中,that用来回指“the cheapest dish on the menu”。翻译为:“我知道我是吃不起鱼子酱的,但我不便跟她直说…… 我自己则点了菜单上最便宜的一个菜,这就是羊排。”对于第一个that,译者采取了省略的方法,有别于英语;对于第二个that,译者翻译成了“这”,从而指称“菜单上最便宜的一个菜”,在这一点上,英语和汉语的表达是一致的。
2.原文第二十八段:“Just a bite,I never want more than that,and I eat that more as ...”用that来回指“a bite”。翻译为:“要吃,也只是稍许吃一点,从不多吃。而我吃这么一点,主要也是为了……”译者根据句意对句子进行了重组,原句第一个进行了省略处理,而第二个that因为出现在一个新的句子中,所以译者重复了它的指称词“一点”,从而使它和原句衔接更加紧密。
3.原文第四十九、五十段:“Follow my example ... and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for luncheon.” “I’ll do better than that ... I’ll eat nothing for dinner tonight.”that用来回指前句中的“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for luncheon.”翻译为:“你学学我……午餐顶多只吃一道菜。”“我会做得更好……我今晚什么都不吃了。”译文第二句隐含的意思是“我会做得比那更好”,而“那”则是回指前句的“午餐顶多只吃一道菜”,译文这样处理,并不妨碍读者理解,反而使句子更加连贯。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英语和汉语两种语言在语篇衔接的照应方面并没有太大差异。英语的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出现的频率远远高于汉语,而汉语则更多地使用零式指代(即省略指称词)和名词的重复表达照应关系。也就是说,汉语中能不用指称词的地方就不用指称词,而英语由于语法规则严谨,要求必须把指代关系一一交代清楚。这种区别与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有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语篇的连贯性,英语和汉语都采用了有效的手段,但是二者之间既有相同和相通之处,又有源于语言特性的不同的衔接方法。了解一些语篇衔接手段的知识,对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语言学习都是大有好处的。本文用了大量实例对《午餐》的原文及译文中语篇衔接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希望对广大教师和学生有所帮助。
注:
①本文所有英文引文均来自:李荫华.大学英语精读(第三版)(学生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②本文所有汉语译文均来自:翟象俊.大学英语精读(第三版)(教师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参考文献:
[1]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
[2]Halliday,M.A.K.&Hasan,R.Language,Context and Text.Victoria: Deakin University Press,1985.
[3]胡壯麟.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4]李荫华.大学英语精读(第三版).(学生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5]翟象俊.大学英语精读(第三版).(教师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6]朱永生,郑立信,苗兴伟.英汉语篇衔接手段对比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