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浩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全球主要的经济体中,中国基本上是唯一一个还未实行房地产税的国家,中国各界正在讨论的改革,就是要像其他国家那样,在消费性住房的保有环节,从无到有,形成税制。
包括美英在内的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税。这个税在美国被称为财产税或不动产税,在英国被称为市政税。中国制定房地产税法,要通盘考虑国际经验里的基本逻辑,也要从中国国情出发进行个性化设计。
拿别人的经验肯定不行,一定要做个性化处理,具体怎么处理,这就是目前争议之处。房地产税再不实施已经跟不上中国经济转轨的需要。
刘渊(中原地产研究总监):房地产税在国外由来已久,但中国迟迟未征收,主要跟中国国情有关。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在1998年房改之后才开始的,是一个很年轻的市场,房地产税对中国来讲是一个新税种。
地方政府依赖卖地的财政收入模式不能持续,房地产税作为地方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是一个可行方案。但中国房市与国外相比,不同之处远多于相同之处,因此,税制设计照搬国外经验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