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建立现代税制,房地产税不可或缺。”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明确表示,“搞市场经济,对商品房长期常态化限购没有道理。限购作为一种行政手段只是权宜之计,未来条件具备,对商品房、产权房的限购应统统取消。”
贾康说,房地产税开征不是简单的增加一个新税种,而是要对现在房地产税制进行重新设计,使之更为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税制要求。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可以带来多种正面效应,促使我国房地产调控体现应有的“治本”水准并形成长效机制,帮助增加住房市场上购房者对中小户型的需求,调节高端人群收入状况,在实际运行中具有非常明确的“削富济贫”效果。
“税收不是万能的,只有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制度,并落实到改革实处,才能发挥税收的作用。”贾康最后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