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
中国的古代诗歌题材,一向以中原文明及其周边地区的素材为主。这对读者形成了一个刻板印象:似乎中国的旧体诗,必须得吟诵中国—起码是东亚—的东西。
近代以来,中国突然发现自己必须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面的那个陌生新世界,对古老的华夏文明从政治、经济和科技等几乎所有领域都发起了剧烈冲击。即使是在最为坚固的文化壁垒上,亦开始有了稍稍的撬动。
1813年,有一位华人造访了英国伦敦。他的名字和身份,已经湮没无闻,不过他在这次旅行途中留下了十首古体诗,却开了一个先河。这十首诗都是五言律诗,十成十的中国风,主题却是诗人在伦敦所见的异国风物。
这在当时,可是极其罕见的作品。
这十首诗叫做《兰墩十咏》。兰墩,指的就是伦敦—说实话,我觉得这个名字比伦敦译得好多了,至少看反了也不会有不好的联想。
姑且摘录一首来看:
“海遥西北极,有国号英伦。地冷宜亲火,楼高可摘星。意诚尊礼拜,心好尚持经。独恨佛啷嘶,干戈不暂停。”这是对伦敦的阴冷气候、城市风貌、国教民俗的综合性描述。佛啷嘶就是法兰西,英法交恶历史渊源已久,诗人注意到了这点,写入诗中。
单就水准来说,这些诗作十分平庸,所以在国内不曾有任何影响。然而却有一位叫德庇士的英国汉学家注意到,把其收录进《汉文诗解》,大概也觉得这种“中为洋用”的方式很新鲜吧。
同时被德庇士收录进去的还有另外一组旧体诗,叫做《西洋杂咏》。这组诗的作者名气就大多了,叫潘有度,广东十三行的大商人,是最早一批和洋人打交道的中国人。潘有度是翰林院庶吉士出身,文化水准不低,这组《西洋杂咏》是在他晚年时所写,时间和《兰墩十咏》差不多,姑且摘录一首:咏西洋婚姻:“缱绻闺闱只一妻,犹知举案与齐眉。婚姻自择无媒妁,同忏天堂佛国西。”
潘有度的水平,比前面那位诗人要强出不少。虽然这些诗作也不是什么佳构,但至少证明了一点,用中国诗歌来描绘西洋,也并非什么不可能的事。
《兰墩十咏》和《西洋杂咏》差不多是有案可查的第一批写西洋的旧诗作品,它们的意义在于突破了文化藩篱,使中西合璧,赋予了中国诗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中为洋用”真正的好诗诞生,要等到黄遵宪去美国的时候。
黄遵宪是晚清著名诗人、名臣,思想开明,号称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他曾經在光绪八年派驻美国旧金山担任总领事。在那里,他正赶上1884年美国大选,近距离观摩到了民主国家的选举制度。黄遵宪欣然提笔,写下了一系列《纪事》诗,堪为精妙:“吹我合众笳,击我合众鼓,擎我合众花,书我合众簿。汝众勿喧哗,请听吾党语。”
光绪十六年,黄遵宪前往伦敦任驻英使馆参赞。他以《今别离》为题写了四首乐府,分别写了火车、轻气球、电报、照相术和东西半球有时差日夜颠倒的自然现象。
“钟声一及时,顷刻不少留。虽有万钧柁,动如绕指柔……去矣一何速,归定留滞不?所愿君归时,快乘轻气球。”(火车与轻气球)
“一息不相闻,使我容颜悴。安得如电光,一闪至君旁!”(电报)
“开函喜动色,分明是君容。自君镜奁来,入妾怀袖中。”(照相)
“恐君魂来日,是妾不寐时。妾睡君或醒,君睡妾岂知。”(东西半球时差)
《今别离》的高明之处,不止在词句。无论《兰墩十咏》、《西洋杂咏》还是黄在美国的《纪事》,都只停留在中诗描摹西物的层次;但到了《今别离》,黄遵宪已经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用西方这些新鲜发明的功用,来表达东方传统的闺怨、思念等主题。比如以电报来形容思念之切,“安得如电光,一闪至君旁”;更借用东西时差之别,把“君生我未生”巧妙地化为“妾睡君或醒”,洋为中用,境界又高了一层。
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说西洋留学生追捧黄遵宪,东洋留学生追捧苏曼殊。黄遵宪这种中西合璧的开明态度,大概就是受欢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