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津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中小学选用教科书应成立选用委员会,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教育部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科书选用过程和结果。教科书选用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教科书选用的监督作用。
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等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科书选用。凡采用请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扰乱教科书正常选用秩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取消其本次教科书在该行政区域内的选用,在全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