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珊
[摘 要] 自1938年10月起,武汉进入长达7年的沦陷时期。为达到“以战养战”目的,日军在武汉大肆掠夺战略物资、垄断金融贸易、操控烟土和食盐、无偿掠夺劳动力。在日军的疯狂破坏和残暴统治下,武汉沦陷区经济凋敝,人民生活十分悲惨。
[关键词] 武汉 沦陷时期 经济殖民 以战养战
1938年10月25日,日本侵略军突破中国军队防线冲入武汉市区。27日,除法租界外,武汉全部被日军占领,从此进入长达7年的沦陷时期。湖北是全国的农业大省。武汉作为“九省通衢”,有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经济资源。武汉沦陷之后,日军在武汉不仅侵占土地、操控政治、推行殖民文化,为达到其“以战养战”的目的,更在经济上采取了疯狂的殖民掠夺以支持华中、华南侵略战争。其中对战略物资的掠夺、金融的垄断、烟土食盐的控制,以及对劳动力的压榨,都是日军在武汉实行经济殖民的重要手段。武汉人民在战争的破坏和经济掠夺的双重摧残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一、掠夺战略物资
日本作为一个岛国,战略物资的短缺显然是其发动侵略战争的致命弱点。具体来说,在“25种重要军需原料之中,日本能自给者,只有镁、硫化铁及人造丝三种,其余均不能自给”[1]p2。日本为达到对中国的长期侵略目的,实行了“以战养战”方针,在武汉大肆攫取战略物资。其中粮食、棉花、钢铁、矿产等战略物资更是成了其掠夺重点。
(一)对农业资源的掠夺。武汉虽自身不出产农产品,但作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运经此地的各种农产品均遭到日军疯狂的抢掠。在武汉沦陷初期,有大批未来得及转移的库存物资被日军劫夺,其中大宗物品即有棉花120多万担、桐油700吨、牛皮200余捆(每捆300斤)、猪鬃200多箱、生漆500多吨(每吨价值5000美元以上)、木耳200多担[2]p613。为了实现对战略物资的掠夺,日伪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统治法令,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对各种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和销售实行严格控制。当时日本华中军部规定:将矿产、棉花、布匹、油料、苧麻、牛羊皮、猪鬃、桐油、生漆、羊角等一律列为军用专卖品,只能由日本洋行代军部收购。此规定一出台,日本洋行立即压低价格强行收购各类战略物资。例如,战前武汉细绒棉花每百斤32元,日本央行压价为27元;头麻原每百斤25元,压价为22元。其余各类战略物资收购价格均只有战前八折左右。1941年6月28日,伪汉口特别市政府颁布《调查汉口特别市内现有米粮办法》,实行粮食统制[3]p137。同年8月,伪政府又制定了《管理米粮对策》,规定全市之米店统一集中在姑嫂树、杨家河、巴江等三片集中经营,各轧米厂均应加入公会成为会员,由公会集资统一收买稻谷,严禁自行买卖,各米店依据计口售粮制度按限价配售[4]。日军通过颁布此类法令彻底控制了武汉沦陷区的米粮农贸市场。若以1937年武汉农副产品集散数量的三分之一为日本每年强购的数额计,武汉沦陷七年,日本侵略军通过日本洋行掠夺武汉的棉花约469万担,胡麻约56万担,生漆约8.4万担,桐油约231万担,羊皮约700万张,茶叶约21万担,猪鬃约3.5万担[5]。
(二)对工业的侵占。武汉作为华中地区的工业重镇,原拥有较发达的工业,市内建有大量生产水平较高的钢铁、纺织、机械等制造加工企业。据1936年《湖北年鉴》记载:武汉当年开工的民营工厂516家、资本4700万元,公营工厂20家。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大量工厂西迁,待到武汉沦陷时,市内只剩下一部分无力迁徙的中小企业。据统计,日军占领武汉时,武汉工业迁徙的占57%,被敌机轰炸的占12%,来不及迁徙的工厂被国民党主动破坏[2]p597。日军入侵武汉后,立即强行霸占了残留在沦陷区内的厂房和设备,例如汉口扬子江机器厂、汉冶萍汉阳铁厂等,后来都成为日军生产军事设备的基地。此外,武汉楚胜火柴厂设备为日军“三井火柴厂”占用,金龙面粉厂则成为日军的军粮加工厂,原水电厂也被日军侵占。日军粗暴的经济垄断造成武汉在沦陷时期原料短缺、经济发展停滞,整个武汉陷入了一片萧条。
日军对武汉沦陷区工业资源的疯狂榨取,导致武汉的工业遭受了毁灭性打击,严重阻碍了武汉生产力的正常发展。为了长期有效地支撑侵略中国和太平洋战争的物资需求,迫切需要调整这种状况,日军企图依靠武汉一部分工业的基础,恢复原来各工业的生产,促进经济增长。日军通过强制合并、调整等手段,相继成立了华中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华纺织株式会社、日华制油厂、机器红砖厂等。在此期间,日本政府仍然谨守“以战养战”的策略。伪武汉特别市政府当时通知,武汉各业恢复必须中日合营,紧紧为军需服务。据日本汉口工商会议厅统计,1942年曾“复兴”工厂133所,约为战前工厂数的25.6%,年产额为战前的15.8%,工厂集中分布在汉口三民路以上的“难民区”,产品主要供给军需[6]p185。截至1945年8月,日军在武汉地区建有军事工厂和仓库100余个[7]p407。
(三)对金属材料的搜刮。金属和煤矿是制造军事设备的重要原料,而日本国内金属矿藏十分匮乏,大部依赖进口。为了支持其强大的军事设备需求并控制沦陷区的经济命脉,日军对沦陷区的金属和矿产资源实行了严格的管控和疯狂的搜刮。日军侵占武汉之初,便将汉阳兵工厂及汉冶萍铁厂的锅炉等铁器及其他生熟铁全部运走。1940年至1941年间,伪汉阳县合作社更是为日军收购了铜、铁、铜币等物资,多达8000多担,还收进大批银圆[7]p405。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日本国内金属更加紧张,武昌、汉口两区的下水道盖板一夜之间被日军抢走,全部运向日本。日军甚至将武汉全市除日伪机关房屋外的所有大中型建筑上的铁门、铁梯、铜栏杆等全部拆走,有时甚至将楼房炸毁以获取金属材料[2]p614。此外,日本还通过汪伪政府以开展所谓捐献旧金属活动的名义,层层下达任务,威逼沦陷区内各机关团体、学校和民众缴纳各种金属物资和制品。例如,1942年4月3日,伪汉口特别市政府组织各机关及各民众团体举行“献纳金属”活动,“共征集献纳钢铁锡铅等金属物品2000余斤又130余件,及铜币7000余枚”。同月,又逼令该市各学校举行所谓二次献纳金属物品活动,由各中小学、简易小学等71个单位献纳铜铁锡铅等金属3000余件,又200余斤,及铜币等6300多枚[8]。1944年5月,伪汉口市政府为了完成日军下达的筹集1000吨生铁的指令,专门成立“铁类收集委员会”,“对本市公私有之铁类,如扬子江岸之铁栏杆等先一一调查清楚,再由铁类收集委员会进行收集”[9]p77。在日军对金属矿业的疯狂搜刮下,沦陷区内农具和家具的生产都因原料的紧缺面临重重困难,严重影响了武汉市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垄断金融贸易
对金融的控制是日本对华实施经济殖民的又一重要手段。武汉沦陷后,日本随即展开了对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地区金融贸易的垄断。
(一)垄断银行业务。为了达到全面控制和垄断武汉沦陷区金融的险恶目的,日本采取了一系列手段,首先是建立日资银行,垄断银行业。在抗战爆发前,武汉原有3家日资银行:日本正金银行、台湾银行和汉口银行。武汉沦陷后,国民政府银行纷纷内迁,这3家日资银行就垄断了武汉全部的银行业务,其中正金银行甚至操控着日本军票与法币兑换比率,无本万利,疯狂掠夺沦陷区的经济资源。随着抗战相持阶段的到来,日本在经济上更加重视依托伪政府来控制和掠夺沦陷区。在支持原有的日资银行的同时,日本还成立了新的银行,以压制或利用华资金融机构。1940年5月5日,伪湖北省政府和伪武汉特别市政府共同出资在汉口成立了“中江实业银行”,资本总额为2000万军票,实际资本50万元。伪省、市政府各占一半股份。汉奸石星川担任总裁、董事长,汉口日本陆军特务部课长五十岚保司任总顾问,一切大权都归其掌握[10]。其主要任务就是发行军用票及管理日伪湖北各机关金库,并受汪伪中央各机关在武汉机构之委托代管其金库业务;同时,代发伪省市县政府之各种票据,并为其做各种担保,是日伪在华中的金融中心[11]。
(二)发行大量伪币。除垄断银行业务以外,日伪更是通过发行大量伪币鱼肉民众。占领武汉以后,日寇以军事力量做后盾,发行“大日本帝国军用手票”,即所谓的“军用票”,是日本在中国华中地区推行使用的临时货币,与法币并行流通。但由于有日军做靠山,不久“军用票”便成为武汉沦陷区金融市场上流通的主要货币。伪省、市政府规定,从1940年2月1日起,武汉市政收支一律使用“军用票”。“武汉特别市政府,为划一收支起见,自本月1日起规定各机关一切预算收支,均以军票计算。如有不得已收入法币,宜当日即依公认之标准市价,换成军票。”[12]中江实业银行成立以后,即发行大量钞票,增强“军用票”的流通数量及使用范围,在武昌、沙市等地设立分行,在应城等地设立办事处[13]p90,以发行“军用票”为手段加强对沦陷区各地的金融垄断和控制。此外,日军还利用掌握“军用票”与法币的兑换率,肆意扩大兑换比率,疯狂掠夺武汉沦陷区的物资。1938年底,日钞每元值法币1.25元;1940年夏季,日钞每元值法币6元以上;而到1941年更涨至11元[14]p175。日钞价值不断肆意攀升,日本通过货币兑换在沦陷区掠夺了大量的法币外汇,以从国际市场上购买战争物资。
1941年1月,汪伪“中央储备银行”成立后,随即发行储备券,称为“中储券”,即汪伪政府的统一货币。1942年8月10日,中储券在武汉沦陷区正式发行,旧法币和中储券按1∶2比例兑换,逾期旧法币作废[15]p586。1943年1月12日,汪伪政府发出布告,规定彻底根绝法币,各地未兑换完的法币不仅不准流通,而且不准私藏,违者从严惩处。4月1日,日本“军用票”停止发行,伪中储券成为沦陷区唯一的法定货币[9]p81。
日本“军用票”和伪中储券垄断武汉沦陷区的货币后,成为其掠夺经济的重要工具。为了掠夺沦陷区的资源和财富,支持日本的侵略战争,日伪实行了恶性通货膨胀政策,无限制地发行这些货币。“军用票”的发行数额虽未公开,但根据英国人耿爱德统计,在1938年11月时,其在华中、华南发行数额约为3000万日元;到1940年,仅在华中地区即达1.2亿日元(华南5000万日元);到1941年底,“军用票”在华中各地的流通数量达到6亿至12亿日元[9]p80。随着伪中储券在武汉发行的不断膨胀,武汉地区的物价也随之疯涨。1941年1月,汉口的生活消费指数同1939年下半年相比,上涨了336.1%。如果以1939年下半年为100,1941年1月为:鱼类301.5、米粮533.6、面食355.4、油盐160.7、素菜163.1、杂粮330.9、燃料191.5、海味189.7、衣料365.1。到1942年4月上旬,物价总指数又在此基础上暴涨了1倍以上。如果以1939年全年物价平均指数为100,到1942年4月上旬则达到1034.9。其中,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米粮和面食涨价13倍,衣物涨价10倍,杂货涨价10.6倍[16]p86-87。武汉广大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三、操控烟土和食盐
日军占领武汉后,控制了该地区的商品生产流通,更通过操控鸦片和食盐进一步剥削和摧残沦陷区人民。
(一)对烟土市场的操控。1939年初,在日军的主持和操纵下,武汉特别市戒烟局成立,并颁布了武汉特别市戒烟法。次年,随着伪中央南京政府成立,武汉特别市戒烟局又扩编为武汉特别市戒烟总局,直属伪中央财政部湘鄂赣三省财政委员会驻汉特派员管辖。“戒烟局”美其名曰“戒烟”,实际上是垄断烟土市场,进一步推销鸦片,搜刮民脂民膏,疯狂敛财。
武汉特别市戒烟总局成立后,不仅没有呼吁和帮助市民戒烟,反而大量发行所谓的“吸烟护照”。凡是愿意吸食鸦片的市民,均可以自由地向戒烟局申请该护照且无须任何限制。吸烟者可持该“吸烟护照”每年向公卖处购买配价烟土3两,另外持此照可顺利通过岗卡和查夜的搜查。日本宪兵一遇到持有“吸烟护照”的烟民,总是竖起大拇指,称其为“大大的良民”,以所谓的“安全感”来引诱广大人民吸毒[17]p125,此外,1940年先后有所谓的《各县禁烟、禁毒暂行条例》《各县分期禁烟暂行办法》等法令实施,这些条例由伪政府颁布之后,不仅没有起到禁烟禁毒的目的,反而为各种运售吸制藏的行为提供了法律的保护。而伪武昌县政府更是从敌方直接领得大批烟土烟具,直接配发到可及的管辖区域,并以保为固定配售单位,各保每月配给烟土二两五钱,每两时值军票555元,烟民凭其“吸烟护照”就可以用食粮柴草苦力去交换烟土。同时,在沦陷区内还有大批的私土烟馆,仅武昌县域纸坊镇,就有涂义生、全云山、任云亭开设的3所烟管,其私土时价虽较官土每两高出10元,并且加有2元的教育费,但是在私土烟馆里烟民可以不拘日夜随时都有出入自由,所以不计其数的烟民为了在私土烟馆里吸食鸦片而倾家荡产,甚至葬送性命。
(二)对食盐的严格管控。在利用武汉特别市戒严总局推销烟土的同时,日本又极力利用生活必需品食盐来对武汉沦陷区人民进行残酷剥削。日伪在武汉对食盐的销售实行了严格控制,将其视为掠夺武汉沦陷区经济的重要手段。在武汉沦陷初期,食盐一律由日本华中军部经理部控制,供应极为紧张,广大沦陷区人民饱受淡食之苦。随着全国抗日的坚持和发展,此政策日益遭到武汉人民的憎恨,故1940年日本侵略者不得不改变此政策,以“官办”改为“民办”,成立了销盐公会。但销盐公会并不能自行销盐,而是要根据日本宪兵制定的保甲制度,由各保甲统计居民人数进行申报。成立武汉盐务管理局,日本直接控制着湖北全省的食盐收购和发售。在伪县政府和伪区署,设“食盐专卖局”和“公卖处”,专门从事食盐销售。日伪规定食盐销售实行配额制度,各伪县“食盐专卖局”根据各县人口按照每户每月1斤的定额向伪武汉盐务局申请食盐,各保甲再将其居民登记造册,月终汇总伪县政府,以此为凭证配发购盐证。然而,各伪县政府并不将所有食盐按照配额全部售卖给民众,而是拿出一大部分交给伪合作社,用来交换粮食、棉花、金属等战略物资,只用其中极小一部分来卖给群众。例如,伪汉阳县规定,本县配额食盐主要以交换粮食的方式出售。兑换标准是:“食盐一斤换白米一斗或小麦一斗,或大麦二斗,或棉花一斤”[18]。
对于经过层层克扣下来售卖给老百姓的食盐,伪政府还规定了严格的购买条件。各伪县区政府普遍规定,凡购买食盐者必须服从伪政府的管理,完成伪政府摊派的各项赋税和劳役,否则不予售盐。不仅如此,售卖的食盐往往掺假充数,层层加价,使得一般老百姓难以承受。因此,在敌伪的严格控制和肆意盘剥下,一般民众很难获得日常所需的足额食盐,不少民众甚至终年无盐可吃,淡食度日。例如,1940年5月《武汉报》上登载了汉阳食盐售罄市民纷请救济的文章:本市发生食盐购买拥挤后,汉阳方面亦同时感到淡食恐慌,市民纷纷呈请汉阳警察分局设法救济,以维民食。据悉,该局经令各署派员调查各商号存盐数量后,结果21家盐商均称,3月份食盐早经完全售罄,4月份盐政局未放盐,经查实账目属实符合。闻该局已具呈警察总局,函请盐政当局从速予以设法救济,以安民生云[19]。据此可见,日军在武汉沦陷区利用对烟土和食盐管制换取大量战略物资,鱼肉人民,是武汉沦陷区民众的一场大灾难。
四、掠夺劳动力
在残酷地经济掠夺的同时,日军在武汉沦陷时期亦大批地疯狂地掠夺劳动力。
日伪统治期间,凡一切军事、经济和日常生产活动,都依靠役使民夫来完成。例如,日军所需的战略物资的运输、军事工程的修建、日常生活的服务,都要役使民夫。沦陷区的7年内,日军在武汉多次征工征夫,无偿掠夺劳动力。例如,1938年长沙会战,日本侵略军在武汉三镇不计老弱强行征夫,仅在武昌县武泰区就征用民夫400人,其中青壮劳动力用于搬运武器弹药和粮食,而老弱者则直接送往前线踩踏地雷,生死无人过问。1939年初,建筑南湖飞机场,日军在武昌拉夫700余人。1941年,修筑徐家棚飞机场,日军在武昌征工20000余人[16]p86。沦陷区人民被日军征夫后惨遭虐待,被迫日夜劳作。例如,1939年,日军大批骑兵汇集在汉阳县沌口,在当地强行征夫600余人为其收割马草,并规定每人每日最少需割80斤(每斤16两),达到规定者日发食盐一勺,或洋布一尺,或火柴一封(10合),美其名曰物资交换。然而不足80斤者,不仅没有任何报酬,还要遭鞭打。由于割草人多,马草渐少,“虽终日辛勤,亦难达到要求。是故每日受其鞭打者,比比皆是”[9]p86。在日军的残暴统治下,沦陷区内众多劳动力被迫为敌寇当牛做马,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非人的虐待。
日军在武汉沦陷期间推行了残暴的经济殖民政策,对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都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破坏,物价飞涨,生产停滞,生活资料匮乏,社会发展已然崩溃。广大武汉民众的生活更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不幸成为日军“以战养战”、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服务的牺牲品。武汉沦陷区人民的悲惨遭遇是当时整个中华民族惨遭日本法西斯蹂躏的缩影。富有智慧与民族精神的中华儿女必将牢记这段历史,奋发图强、励精图治,不再让悲惨的历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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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