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商业化的窠臼

2015-09-10 07:22方兴东
商界评论 2015年10期
关键词:迅雷本源海盗

方兴东

我读过邹胜龙十年反思的文章,今天再读到程浩的反思文章。两位创始人非常实在,在商业模式上的复盘都很到位。但是,我今天要说的是,迅雷的反思应该远远超越两者之上,涉及到互联网革命的本源,涉及到人类进步的本源。

如何评价迅雷?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迅雷是一个伟大的公司,对于中国社会内容分享方面的贡献,也就是说迅雷创造的社会价值,完全可以比肩BAT。如果放眼全球,可以找到迅雷的最佳参照者就是海盗湾。海盗湾是全球最大的BT种子分享站,立足北欧,秉承了原黑客文化宗旨,自诩为“银河系最坚韧不拔的BT站”!

而迅雷选择了另一条道路,主流商业化:融资、上市。迅雷作为下载工具的提供者,虽然可以拿“价值中立”来推脱,但是,在以好莱坞为代表的传统版权极端主义者看来,迅雷与盗版的距离,与BT种子分享站相比,一点没有更远。所以,法律的压力一定与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程度成正比。迅雷能够走到今天,依赖于人们对视频的强烈需求,以及中国过去相对宽松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幸的是,今天我们的制度已经与发达国家看齐了)。当然,归根到底,是源自于人们对于音、视频等内容分享的内在需求。而这种被传统传播方式和传统版权制度所禁锢的需求,一旦在互联网上爆发,是势不可当的。

所以,虽然迅雷和海盗湾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它们面临的冲突是一致的:互联网共享精神与人类传统的制度体系,互联网分享的巨大势能与传统商业的基本规则,这些根本不可能调和的内在矛盾,从来不可能缓解。虽然迅雷通过各种措施走出所谓“盗版”的漩涡,但是这些矛盾纠结,依然是其内在最本质的冲突。

除非迅雷不再是迅雷。

作为迅雷忠实的用户,迅雷的价值毋庸置疑。但从商业角度,迅雷要真正主流化,必须在用户真正的内在需求和版权制度指引的方向,这两极之间作出不可调和的选择。在这个根本性的矛盾没有解决之前,迅雷用任何发展壮大的商业模式进行转型都只能是权宜之计,都只是增加营收方式的战术问题。

因此,迅雷能够顺利做到今天这样的规模,已经是一个奇迹。迅雷没有做得更大更强,未免不是一件幸事,无论对于创始人还是广大用户。

迅雷事业的初衷和本质就是如此微妙和复杂。反思迅雷,不如超越商业模式,站到更高的层次上,站在人类历史更长远的角度去反思:互联网是否就是中国创业发财暴富的一个工具而已?中国互联网能否为全球互联网精神和价值观添砖加瓦?海盗湾的坚韧不拔,以及维基百科的不断发展壮大,都在拷问我们:互联网时代最大的价值体现是不是只有商业化这一条路?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究竟应该如何变革,才能最大程度服务于人类的发展和进步?

可以说,放眼未来,今天的互联网和今天的商业,都更加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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