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尘埃

2015-09-10 07:22傅铿
书屋 2015年10期
关键词:梅兰芳尘埃胡适

傅铿

唐德刚先生上世纪五十年代写的一些作品在八十年代初结集出版,取名为《五十年代底尘埃》(以下简称《尘埃》),其中包括他初试传记手笔的处女作《梅兰芳传稿》,以及几篇反映当时美国留学生生活的短篇小说。“尘埃”一语取自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五十年代初的一句名言:“等到尘埃落定再说”。唐先生在1979年写的序言说:“在五十年代飘散的尘埃,也早已落定——落在一起,结起像一层薄薄的丝棉。”这批尘封的旧稿对当时的作者来说,引发了深深的怀旧之感,犹如飘散的春梦和秋云。

《尘埃》中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无疑是那篇《梅兰芳传稿》,它最初于1952年刊行在林太乙主编的《天风月刊》。据唐先生自己回忆,一次林语堂约请一批哥大同学在其纽约寓所吃饭,讨论他们父女在纽约办杂志的计划,林说你们学历史的可以写一些民国人物的传记,唐则接口说像他这样的无名之辈要写就写梅兰芳、胡蝶、杜月笙这样有看点的人物。在三万字左右的“传稿”中,唐先生花了很多笔墨来写梅兰芳的伶人世家和京剧的来历:梅四岁即丧父,由伯父梅雨田带大,七岁便开始学戏,至十二岁已闻名于京城,捧客上千。梅的祖父梅巧玲则可说是京剧的开山祖师之一。咸丰年间开始,能吹三百多种笛谱的梅巧玲从主要用笛子伴奏的昆曲,逐渐转而使用胡琴伴唱。京剧本源于“乱弹”,吸收了京城各地人的秦腔、梆子、黄调、汉调以及昆曲。到了梅兰芳成名的年代,这“乱弹”才融化为一种统一的舞台艺术。后来在齐如山等文人的帮助下,梅氏的天生丽质和唱功,加上文人的精心策划,梅剧的情节、唱功、身段、走步、灯光、布景、台词和音乐便一日千里,梅兰芳也由专唱青衣花旦的女角,进而转为兼唱花衫的全角。因而一篇试笔性质的“传稿”,蕴含着唐先生史家眼光下的研究心得。

“传稿”刊出之后,胡适看了笑着对唐说:“稍嫌渲染,稍嫌渲染。”胡适所说的“渲染”,我想便是唐德刚那种独具一格的嬉笑玩世之文风。《胡适杂忆》可说是这种风格的绝佳之作,胡适老人如果地下有知,恐怕心中也未免会喜怒参半,大呼“太过渲染”。老一辈的知识人到底还难以接受唐先生这样直率的情感宣泄。苏雪林老人就曾骂唐德刚“犹大”,因为唐常说:“人无完人,树无九枝。胡适是人不是神,怎能十全十美。”为了显示唐德刚那种锋芒初露的“渲染”机锋,这里不妨引一段“传稿”中的文字为证:“当他(梅兰芳)于民国二年在北京怀仁堂唱《小尼姑思凡》时,华北为之轰动。上自总统、内阁总理、各部总长……都夹在人丛中挤眉弄眼。在前三排的席次内,你可找到道貌岸然的蔡元培,一代文宗的梁启超,状元总理的张季直……在‘小尼姑’春情荡漾时,你也可看到这批胡须乱飘的老人家们底眉俏眼角也如何地随之秋水生波。”

《尘埃》还收了其它七八篇唐先生自称的“杂文”。其中的《我的女上司》、《学跳舞》、《三妇人》、《求婚》、《疯院去来》和《露娜今年三十岁》几篇是唐先生初试作家手笔的短篇小说,多年后则又写出了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战争与爱情》。《尘埃》最后一篇“昨天的足迹”则收集了他们一批纽约诗友的一些诗作。《胡适杂忆》“新诗老祖宗”一章对这批“白马社”诗人的活动有更多的描写。唐先生回忆五十年代纽约留学生的心境时,曾贴了五首自己从前写的七律,其中最后一首最能代表其心情,诗云:

莫看村童欢笑时,月斜楼悄感栖迟。

三更梦断疏桐影,廿载魂萦未寄诗。

何堪已舍终难舍,忍向新知话旧知?

窗外寒螀连雁起,寸肠华发两如丝。

唐先生并解释说他的诗反映了他们那批三十出头的海外学生的彷徨无主:“他们对祖国的沧桑之变不能说没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但是学然后知不足,他们的‘看法’也难免充满自我挑战的矛盾。他们是失去的一代,怅望余生,真难免有‘三不要’(大陆、台湾地区、美国)、‘两不通’(中英文字俱欠通)之感。”唐先生当然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更多的人拿了博士学位之后也只是去开餐馆或从事其它行业了。

最早读唐德刚的《胡适杂忆》还是在九十年代初来美国之前。一气读完之后,实在是叹服于作者那种“寓恭敬于嬉笑”的神来之笔。倘若用文字艺术,思想观点和史料价值三项标准来衡量一部文史作品的话,那么《胡适杂忆》在三项指标上都属于超一流的上乘之作。记得初读《胡适杂忆》时,刚读完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和《苏东坡传》不久,虽然林语堂的这两本书都是由英文翻译的,但其道家的神韵依然跃然纸上;唐德刚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可以说是把道家的神韵提升转化为禅宗和尚的当头棒喝。

这次再读《胡适杂忆》,恰巧笔者不久前刚读了赵越胜君的《燃灯者》。两书不无相像之处:都是一个私淑弟子,带着虔敬之心描写恩师的为人处世之道;但是赵是怀着一种毕恭毕敬、感恩不尽的弟子心情,而唐则显示了一个经历过大世面的大游子的玩世不恭。毕竟唐君口齿伶俐,善于交际,不仅经常周旋于胡适之的纽约公寓,而且为顾维钧、李宗仁捉刀写下了长篇回忆录,同时也是吴国桢和黄乳夫人沈亦云的座上客,眼界远为开阔,因而字里行间的气魄也大得多。因为抱着这种老游子情怀,唐的叙述口无遮拦,不为大师讳,嬉笑比拟,有声有色,一半是自己的经历,一半是宗师的行踪。

因为口无遮拦,从一个弟子的角度看可能是“大不敬”,但从一个历史学者的视角看,则显得超然而不偏不倚。比如就胡适之的学位问题,唐德刚讲到,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前后不足两年,而且给女友韦莲司写了一百多封情书,口试五个月前又与莎菲通信四十多件,所以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学位所规定的课程。唐在《胡适口述自传》中认为,胡1917年的口试,只得了一个“大修通过”(pass with major revision)的成绩,即需要重考才能通过;到1927年,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早已“声名鹊起”,因而在与其老师杜威拍拍肩膀中获得了学位。而夏志清和余英时先生反而倒是更加同情胡适,以为胡适当年没有早得学位,不过是由于他没有交出一百本印行的博士论文这样的技术问题。

不过,唐德刚自始至终表露了对胡适这位“一代宗师”的深厚敬仰:“以胡适这样一位五百年一见的哲人,‘博士’不‘博士’,真何损日月之明?”再说胡适后来一生中得了三十多个名誉博士,恐怕至今仍然是华人中之冠。

总的来说,胡适晚年是在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忧伤氛围中度过的。漂泊海外,但仍披着一袭“中国文艺复兴之父”八卦道袍,同样是抱着一种对于西方社会的单相思。胡难以在母校找到一份正规的教职,只能找唐德刚这样的年轻朋友谈感想、发议论,以致唐一语便道破:“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唐说起有一次开车去接胡适时没说清楚地点,以致胡适等错了街口,等他在车中看到胡适时,胡“在街上东张西望的样子,真是‘惶惶如丧家之犬’!”通过“丧家之犬”这个生动的比喻和历史意象,唐德刚用诙谐解嘲的语气,把胡适提升到了孔圣人的地位。

唐德刚先生在另一本《书缘与人缘》一书中,有一篇文章还讲到了民国年代的演员王莹的故事,也属于他在五十年代美国生活中的一片尘埃。1936年,王莹曾与蓝苹(江青)为争演话剧《赛金花》主角而闹得沸沸扬扬。1951年,唐德刚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博士,同时在图书馆打工谋生,他的一位学长工友是谢和赓,英文叫大维。谢和赓与桂系一批风云人物如李宗仁、白崇禧、廖磊、黄旭初和李品仙诸上将都相知甚深。正在感叹有那么多风云人物朋友的人也在与他一起打工时,一天唐德刚又惊奇地发现,原来大维还有个老婆;而这老婆还是个女作家;这女作家正在写小说;这小说还要拍成电影;这小说还是赛珍珠鼓励写的自传体作品,并将由赛珍珠译成英文!唐德刚将这消息传给他的女上司听了之后,原本有点怪怪的女上司也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了。两年之后大维已经升职有了一间小小的办公室,一天两位衣冠楚楚的移民局特工突然来到图书馆找大维·谢,大维看出来者不善,借口换衣服从后门溜走,跑回家后才看到王莹已被押在移民局车上,只好束手就擒。虽然哥大教师学生组成声援团上街上媒体营救,王、谢还是在麦卡锡主义的狂热席卷之下被递解出境。1974年王惨死于江青一手指使的多年迫害。

唐先生已于2009年驾鹤西归。《尘埃》的序言中作者回想1948年从上海坐船离开大陆时,他还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知识青年。当时朋友给他送别请他吃三明治和可口可乐,花了法币数十万元;而当唐上了美国轮船之后,晚餐上可口可乐则可以任意喝。那种瞬间之变宛如地狱天堂。1972年尼克松首次访华之后,唐先生想尽办法经由加拿大回访阔别了二十四年的大陆。据《国际先驱论坛报》的记者说:“临行前,顾维钧让他‘得空去看看铁狮子胡同,现在是什么样子’。当飞机进入中国领空,面对久违的故乡山河,唐德刚异常激动,用手绢掩面去卫生间大哭一场。”毕竟唐先生的母亲和妹妹都一直在安徽老家,那种无边的乡愁在天翻地覆的沧桑巨变之后,更是令人产生恍若隔世之感。

也是在2009年,希腊名导演西奥·安哲罗普洛斯(Theo Angelopoulos)拍摄的最后一部电影《时间的尘埃》(Dust of Time)在柏林国际电影节上映。影片讲述了二十世纪苏联铁幕下人命的乖舛不测。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牢狱之灾,夫离子散和心灵创伤之后,女主人公终于在千禧年的除夕之夜实现了一家三代人团聚柏林,然而此时的她生命已经奄奄一息。时间成了作弄人的一阵狂风,生命如尘埃般随风飘落。影片结尾时,柏林凯旋门前飘起茫茫的雪片,犹如是纷纷下落的滚滚红尘,人间的悲欢离合都默默地融化于其间。除了灵魂和精神,宇宙中的所有生命都将化为尘埃;每念及此,心中难免生起伤怀之感。读完唐先生的《尘埃》,想到斯人已去,而年轻时的文字则依然焕发着青春的气韵,预示着一个未来史学家纵横自如和气贯长虹的神来之笔,终于悟到先生的精神将永存于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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