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小赌巨罚”合适吗?
6月7日晚,8名大学生在山东泰安游玩,在宾馆内玩起了“炸金花”,系一元一把的小筹码。因为吆喝声太大,被其他住客报了警。闻讯赶来的民警在房间内收缴赌资920元,给予了8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顶格处罚”。
颇具争议的是,公安部在2005年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特别指出: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同时,通知中还严禁“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的做法。
对此,你怎么看?
面对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我们更愿意看到的是合乎比例的执法,体现出教育的功能。如果需要处罚,结合违法的具体后果与危害,采取警告的措施并进行批评教育似乎更有益于实现执法目的。准确理解立法的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法律原则性条款和具体操作条款,一些看似不严的执法很可能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京华时报
别以为一块钱一把的“炸金花”不算违法,不管一把赌多少钱,只要总的金额超过了一定限额,就会受到治安处罚。即便是亲友之间的娱乐活动,总的金额也不要超过一定限额。否则,娱乐就可能变成坏事。
——中国青年报
作为公权力,需要思考惩罚犯罪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情節轻微也无社会危害性的公民面前,国家机器是否需要如此彰显其公权力的扩张性?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律能否趋向宽容和轻缓化呢?
——新京报
网友观点
@梨花将就笑春风: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符合赌博情节就应依法处罚,如果1元钱不算赌博,那1.1元呢?1.2元呢……100万呢?法律就是法律,与人情无关!
@程佳:处罚太重了!这只是几个同学之间的玩玩而已!要知道,这样的处罚有可能影响孩子们一生的!至于影响到其他旅客的休息,倒是可以严厉地批评教育!
@qq16648011:现在城市的茶楼里,每天都在赌博,哪一桌的赌资都不少于万元,怎么没人去管啊?
@三十而立:8个人920元,一人115块钱。现在兜里有一百多的都算是学生中的穷人了,600以上属于较大是什么时候的标准啊,别拿十几二十年前的600跟现在的600作比较好吗!
@快乐宝的微博:犯什么错,该怎么处罚就要怎么处罚。大声喧哗影响休息和聚众赌博,两种性质不同,不能合并处理。
@空白:不重,防微杜渐,对于大学生也是学生那么赌资是哪里来的,还没进入社会就染上社会习气必然会滋养成为新一代的苍蝇老虎,学生赌博无论大小更要严抓严防。
@李公子:山东规定600元以上即算“赌资较大”?贪污受贿的额度都上调了,这个规定为什么不与时俱进地改改呢?
@冰山过客:这么算来格力董明珠和雷军在央视节目打赌的金额算不算巨大,还当着全国人的面影响够不够大?够不够判刑呢?
@E362090D6608:小筹码就不是赌博了?赌资是不是达到了法规的处罚标准?8个人参与是不是属于聚众赌博?他们的吵闹是不是干扰到了很多人的正常生活?大学生是不是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以上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还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英华吕老师:八个大小伙子,半夜不睡,在宾馆大呼小叫,得多招人恨啊,被抓活该!都大学毕业了,就这样的素质,能指望他们怎样,给个教训,长点记性是好事。能想想他们在大学宿舍里的样子吧!
@郎爱上杨30:合理,合法!这个钱不是因为赌博,是让他们学会做事顾及他人,生动的一课,学校里学不到的。
@元芳莫言:大学生考学不容易,这样被拘留,接着就是学校处分,一辈子都有污点了,警察先生把他们如果看成孩子,能否换位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