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超越正义思考吗?

2015-09-10 07:22石勇
南风窗 2015年14期
关键词:嗜血受害者精英

石勇

前段时间,“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图文消息刷爆微信朋友圈,声势浩大。尽管它是在为某家婚恋网站营销,但体现的社会心态无疑是真实的。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都出来回应了,说:“人民法院对拐卖儿童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基本立场……”

当然,最高法表态前就有争论。就在人们转发、点赞的时候,一些精英,或自以为是精英的人不舒服了。他们批评大家“没有法治意识”,说这是在追求一种“嗜血”的“群众暴力”。甚至,精英们还重拾废除死刑的论调,从反对“贩卖儿童应判死刑”激进地跳跃到它的逻辑终点:一律废除死刑。

这也是在借机推销,我不知道这是很高明,还是愚蠢。

我的朋友圈里,阵营泾渭分明,转发、点赞的,几乎都是有孩子的中产妇女和还没有孩子的“后备妈妈”,职业形形色色。而批评的,则几乎都是媒体人和学者,都是男人。想想真有意思。

这是男女有别吗?不是。

我并不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原因在于,我不认为任何一个人贩子的罪行,严重到不判死刑是不正义的,除非他残忍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一句话,没有命案,你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判多少年都行,但无法用他的命来抵。

可是我特别理解有孩子的妈妈或“后备妈妈”们的感受,她们具有理解失去孩子的人痛苦的共情能力。换句话说,她们远比那些自诩为“理性”(其实质是冷血)的精英们,更像是一个有自然情感的人。嘲笑这种自然情感,把它称之为“嗜血”,实在是蛮横傲慢。

应该说,在反对“贩卖儿童应判死刑”上,我和精英们是一伙的。

可是,当精英们跳跃到“一律废除死刑”,自以为在“愚民”面前有道德和智力上的优越感时,我无法沉默了。这些人好像总是在忘记一件事情:反对他们的人,可不都是“愚民”。他们一直忽略那些可以把“愚民”朴素的正义情感、道德直觉给予理性化、逻辑化的人的存在。

“废除死刑”是无法在逻辑上成立的,在过去,我已经多次论证过这一点了。当一个人极其残忍地剥夺了没有任何过错的人的生命时,他根本找不到自己就可以不死的理由。比如过去的药家鑫、李昌奎,只要你还预设了法律是要讲正义的,你就根本无法为他们辩护。只要你是在法律、正义的框架下来辩护,任何理据都会导致你的自我挫败。比如,常用的一个辩护就是“生命权至高无上”,认为法律不能“杀人”,可是,他们根本就无法对受害者难道就活该被杀死做出说明,只能装看不见—逻辑后果,等于预设凶手相对于受害者具有生命特权。

所以几乎“废除死刑”论者的辩护策略,都是在玩花招,即跳开法律,上升到宗教、文明、高尚的道德品质这些范畴,超越正义去思考,去要求人们“宽恕”,好像人们不宽恕、坚持正义直觉就很“嗜血”一样。可是人们有什么义务去宽恕?你又有什么资格去慷他人之慨?

超越正义去思考,前提是得先满足正义。只有人们的正义情感、道德直觉不受到挑战,才可能去“宽恕”,而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精英们就是搞不清楚,“宽恕”是一种很高的美德要求,不是人们的道德义务。

直说了吧,“废除死刑”要求人们“宽恕”,否则就“嗜血”的那种可笑的道德优越感,和嘲笑“贩卖儿童应判死刑”一样,心理上的根源都是没有去理解受害者的痛苦。精英们并不是首先根据正义的逻辑原点,站在受害者的感受上去想问题,而是已经看不见受害者。很多推论都是在受害者缺场的心理情境中做出的。而缺乏对他人痛苦的共情能力,并不会导致健全的理性。

超越正义去思考,无论POSE多么高,都以良知和理性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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