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宇
最近,辽宁大连34岁的滴滴专车司机李先生运气不太好,在6月和7月两次遭遇事故。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处理结果截然相反。
6月份那次事故,李先生按普通私家车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申请成功通过。7月份这次事故,他说出自己是干滴滴专车的,结果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肇事车辆从事载客运营业务,投保的却是非营运类保险,增加了出险率,因此拒赔。
放眼国内,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8月6日,深圳一位顺风车车主在载客过程中发生了追尾事故,损失共计4.6万元。保险公司认为,顺风车业务为非法运营,且改变了私家车性质,拒绝赔偿。
对于没有保险保障的车,业内称其为“裸奔车”,若专车或顺风车等因为非法运营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那也就变成了“裸奔车”。汽车“裸奔”,无疑给车主和乘客都带来很大风险。
专车保险模式多
目前市场上主要打车软件提供的专车服务,或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赔付基金,或为客户提供免费出险产品。
“快的打车”旗下的一号专车,推出亿元乘客先行赔付基金。据了解,一号专车在年前宣布成立一亿元的乘客“先行赔付”基金,这一基金将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合作达成责任人责任险合作框架,对使用专车服务的乘客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保险事故,由该基金先行给付赔偿。但在这个平台上,一号专车原先就要求合作的租赁公司按座位人数投最高30万元的乘客险,以及针对司机最高10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等。在承接一号专车订单过程中,依法应由租赁服务公司或驾驶服务公司承担的伤亡赔偿责任,乘客可直接向一号专车方面发起赔付申请。最高一订单赔付额度可达50万元,一年不限次数。
滴滴专车旗下车辆按座位数购买了乘客责任险(俗称座位险),每个座位保额为1万元。不过,除此之外,滴滴专车还和中国人寿合作设立了保险基金,最高赔付金额为100万元,与座位险并行赔付。一旦在滴滴专车的服务过程中出现事故,如果是车辆责任,则由租赁公司及车辆保险来赔付;如果是驾驶员责任,则由劳务公司来赔付。此外,如果超出赔付范围和金额,那么100万元的保险基金就有了施展余地。另外,作为车险的主要品种,一号专车也购买了座位险,保额为20万元。
还有一种模式就是附赠人身团险方式,据悉,这一模式为易到用车采用。当乘客每完成一次预订,车上的所有乘客即获1份价值20万元的“华夏易到安心险”。这一模式绕开了车辆座位险,直接以人身保险的方式进行理赔。
私家车有被拒赔风险
既然上述保险模式看起来都很完善的样子,那么保险公司拒赔顺风车、滴滴专车是怎么回事?
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理赔纠纷产生在私家车从事滴滴专车、顺风车业务后,自身所投的商业保险。
这位业内人士称,商业车险的各类条款以及《保险法》第52条中都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从事营业运输,导致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私家车进入营运后,车辆风险由此增加,产生事故造成自身及第三方的车辆损失和人损伤亡,保险公司有拒赔的理由。”但是,“对于车辆的强制保险,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对于第三方的人员财产损失,强制险会依法进行理赔。”
“一些互联网约车公司可能通过责任险的方式进行投保,保险公司也可能提供创新方案,控制风险,但这绝不是车险。”业内人士指出,比如互联网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对100台车投保责任险,限额200万元,每台车2万元。这是责任险,而非车险,问题在于若是出了几起事故就把限额用完了,可是很多约车公司还在宣传这个保障,等事故发生,理赔时,才发现问题严重,根本就是在“裸奔”。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上海目前正在酝酿行业甄别模式,将私家车运营导致的风险剔除。“很多地方都已推行车险费率试点,其中对于出险多的车辆将提高保费,未来还可能对参与互联网约车的车辆设置黑名单,拒绝为其提供保险。或者对于私家车运营提供运营车险,这些方式都在行业考量的范围中。”
误乘私家车如何索赔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通过打车软件叫专车,发生事故如何理赔?万一遇到接单的是私家车,又该怎么办?
对此,记者了解到,主流的专车平台虽然已经在逐步完善保险机制,不过即使专车平台未提供保险,乘客是否受保险保障关键还要看该车有没有购买乘客附加险。无论出租车是专车团队中的租赁用车,只要按座位购买了责任险,在发生意外伤亡时,乘坐者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但值得注意的是,私家车即使购买了乘客责任险,但如果挂靠在租赁公司下以营运为目的,那么乘客所遭遇的伤亡,保险公司也有权拒赔,最后只能向肇事方和租赁公司进行索赔。
一位法律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平台提供的意外险保单来看,驾车人与乘客的意外险部分是有保障的。即无论顺风车、专车是否涉嫌非法运营,作为民事部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没有拒赔的理由。即使保险本身有纰漏,乘客和驾车人也可以向提供服务并承诺该保险的平台追偿。”
但是,有偿搭乘是否属于非法运营,出事故后车辆自身的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赔还需要法律来断定。“如果只是分摊油费,而没有达到盈利的水平,就不应该判断其行为是运营行为。如果乘客支付超出成本,具有营利性质,就可能判断其为运营行为,保险公司拒赔就有道理。”
不过她认为,“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有异议或者对交通部门的‘非法运营’惩罚不服,可诉诸法律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