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拉政府做信用背书,做假的低坏账率,资金运作不透明

2015-09-10 19:47曹煦刘钊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坏账网贷资金

曹煦 刘钊

官方数据:年成交额增长268%,问题平台数量也增长了282%

在2014年4月,银监会用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来划定P2P的业务边界后,P2P行业并未就此规范起来。

紧贴官方机构增加信用背书,骗取投资者信任;利用坏账率标准不统一玩把戏,愚弄公众;平台运营资金不透明,跑路现象频发……乱象丛生,依然是普通受众对P2P行业生态特征的显著感受。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5月21日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5)》显示,P2P网络借贷迅猛发展,2014年全年成交金额3291.94亿元,较2013年增长268.83%;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P2P平台2358家,新增1825家。但在平台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的问题平台的数量也在上升,全年出现问题平台共计287家,比2013年增加了212家,增长282.67%。

国泰君安的数据还显示,2015年以来,诈骗跑路的网贷平台数量快速攀升,1—3月份分别有24、24和32家平台跑路,在全部问题平台中的占比分别为34.8%、41.4%、58.2%;而2014年12月份这两项指标分别仅为20家和23%。

乱象一:紧贴官方机构增信用背书

一直以来,P2P平台都想尽各种办法让投资者相信自己,通过拉银行、拉保险、拉上市公司当股东为平台信用背书的手段很常见;甚至有一家地方的P2P网站创始人,将自己在人民大会堂内的照片放大悬挂在线下门店,向投资者宣称有极硬的政府关系……

最近一家名为“赢多多”的P2P平台在官网甚至高调宣称,其办公地址设在银监会所在办公楼的6层,并与工农中建交招商等多家商业银行,甚至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有合作关系。5月21日深夜,银监会紧急发表声明:银监会办公楼仅为本部门使用,从未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入驻办公。同时,银监会提示广大群众:对于此类欺诈信息审慎甄别、高度警惕、防范风险。

乱象二:坏账率玩把戏

在金融体系里,坏账率是对风险最为直观的反映。但目前,P2P行业在计算坏账率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各个平台都会选用利于自己的界定标准或计算方式,导致坏账率并不能真实反映行业风险。

在计算公式上,P2P平台一般采用坏账总额除以贷款总额,但在逾期时间的选择上则标准不一,多为3个月、6个月、9个月、一年不等,平台设定的逾期时间越长坏账率也就越低。

另外,在分母贷款总额的选择上,很多平台并不考虑同一账期的坏账率,而是把贷款总额作为分母,把未到期且未逾期一定时间的成交量(比方说1个月)也算入到坏账率的分母。所以这也会造成坏账率偏低。

2015年在各家上市银行纷纷爆出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同时,P2P的坏账率可能也不会好看。在线金融搜索平台融360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金融风险实验室联合发布的《2015年第二期网贷评级报告》显示,P2P网贷行业整体坏账率在上升,部分平台的坏账率已经上升到20%以上。但是,令人意外的是,不久前很多P2P高管都曾表示自身平台的坏账率很低,在3%以内。

乱象三:P2P平台资金运作不透明

P2P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国内的P2P平台目前大致有三种资金管理模式:一是自建资金池,即平台用户的交易资金存放于平台开设的指定账户,平台对这些资金有绝对的管理权限;第二种是伪资金托管的模式,因其所谓的支付公司或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与P2P平台根本就属于同一个集团,或者与P2P平台属于“母子关系”,究其根本也属于资金池,只是偷换概念而已;第三种是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模式,即用户资金经由银行或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存管,来往交易的资金与P2P平台完全隔绝,这是目前最正规、风险最小的模式。

2014年4月银监会划定P2P网贷监管的“四条红线”,明确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和禁设资金池的要求。但是从已经发生的网贷平台诈骗、跑路、倒闭等负面事件来看,P2P平台资金运作不透明、自有资金与借贷业务资金未实现有效隔离,仍然是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风险。

2014年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中宝投资等一批P2P机构,便是以自融为目的,通过资金池炮制“庞氏骗局”;或以期限错配为目的,利用沉淀资金放款或将投资于短期项目的资金用于长期融资项目,而导致兑付危机。

在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宏观研究员赵庆明看来,卷款跑路的问题平台绝大部分采取资金池模式,简单讲就是投资人把钱充到了平台,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出现限制提现甚至卷款跑路。

对网贷平台而言,透明与否将是行业洗牌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未来监管层最核心的考量指标。

官方正逐步释放P2P监管信号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曹煦 | 北京报道

在P2P行业乱象丛生的背景下,不仅仅是损伤了那些个体P2P公司的声誉和经营,更重要的是影响到整个行业的正常生存与发展。

P2P公司财路通CEO王崇羽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到P2P行业的发展时认为,“作为行业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害群之马导致的行业整体失信,如果行业失信,它的效果跟瘟疫一样,爆发的时候不会管你是善人还是恶人,地位高还是地位低,所有人都要给你消灭掉,这个行业就毁了。”

对此,业内人士一直呼吁在划定业务边界和确定监管部门之后能够尽快落实具体的监管政策。王崇羽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现在政府监管很大程度上是投鼠忌器的心理,其实这个监管可以是渐进式的监管,但是不能是一个基本原则模糊的监管,要有一条红线,最起码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让大家知道这不是一个投机的场所,而是一个很严肃的场所。监管机构要考虑到互联网行业本身的特点,需要活跃、需要创新,不能监管以后把本来很有活力的行业困死了,所以可以渐进式地、基本原则清晰地监管。

近日,网络和微信中疯传的P2P监管草案,列出了P2P平台的八条禁止行为和九项准入门槛,虽然真假难辨,但是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激烈讨论。而《经济观察报》2015年5月25日也报道称,银监会普惠部关于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已拟定。

近期,官方也已经公开对P2P监管的整体规划开始发声。在2015年5月24日举行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负责P2P网贷监管的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公开谈论了P2P监管政策的制定思路。文海兴表示,对P2P网贷的监管,首要任务是要在划好业务红线的同时,为业务创新预留空间。“政府监管、行业治理、市场约束应保持动态平衡,不可偏废。”文海兴称。

同时,文海兴还在谈论P2P的具体政策制定方向时透露,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制定将包括四大方面。一是支持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鼓励和保护利用新技术,开展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依法合规的金融创新活动;二是在政策支持下要防范金融业务风险,防范打着改进技术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透明度和合规销售,注重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投资者的金融教育和提升风险的水平;四是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跨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协调,共同加强法治建设,加强防范和打击冒用互联网金融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推进行业自律,建立自律规范和约束惩戒机制。

不过,互联网金融远未定型,其发展方向和模式还有待观察。文海兴强调,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实施监管时应对突出的一些问题保持一定容忍度和弹性,保持金融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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