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淋 毛兴勤
【摘要】在交往方式突破传统样态的同时,大众的精神生态也随之发生嬗变。由于制度安排尚未完全跟进,网民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逻辑都存在不少问题。在民间网络反腐过程中,举报者主观的肆意、被举报者对网络的恐惧都表明了网络反腐主体的精神生态已发生病变。这需要从提升网络治理意识、完善制度措施等方面来修复精神生态系统。
【关键词】网络时代 精神生态 网络反腐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大众的话语表达、政治参与和互动模式之变化必然驱动精神生态嬗变。在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拥有“麦克风”。这种话语表达和政治参与的便捷化趋势已然明显,在此宏观语境中,网络反腐正逐渐固化为一种新的反腐模式。缘于制度的缺陷,这种模式的运行主体之间在利益考量和行动逻辑等方面均处于博弈状态。缺少有效的制度规制,此种博弈便处于紊乱状态并容易异化为“网络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主体之间的精神生态正遭受着严重的破坏。如何修复精神生态的裂痕,使博弈主体回归理性,让民间网络反腐成为政治参与、国家治理的有益手段系本文的旨趣所在。
网络时代精神生态的嬗变
当194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问世时,几乎没人敢设想它给人类生活方式可能带来的革命性影响。如同当初有人赶着马车嘲笑第一辆笨拙而缓慢的火车一样,电子计算机也只是一个笨拙的庞然大物而已。但1969年互联网实验首次成功标志着人类的生活方式注定会走上一条与传统模式大相径庭的道路。经由新近几十年的发展,网络已经完全融入了大众的生产和生活。总体上讲,我国网络精神生态的嬗变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网络的研究实验阶段(1986年6月至1993年3月)。在此期间中国一些高校和科研部门开始研究Internet联网技术,并开展了科技合作工作和科研课题。但此阶段的网络应用仅限于小范围内的电子邮件服务,而且仅为少数机构(比如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提供电子邮件服务。在此阶段,由于网络技术尚不成熟,大众只能通过媒体报道了解网络,难以亲身感知和运用。在此大背景下,大众的精神生态应当说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
第二阶段为1994年4月至1996年,是网络的起步阶段。至1996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数达20万。由此表明,互联网已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虽然在这一时期网络介入大众的广度和深度均非常有限,但互联网已经开始冲击大众的生活方式。比如发送电子邮件开始替代传统的书信往来,网络教育开始兴起。生活方式的改变极大地冲击并开始改变大众的精神世界。这一方面表现为精神世界更为精彩,比如通过互联网观看视频,通过互联网聊天。另一方面,网络犹如横跨于人们之间的隔离墙,在网络使用者之间,在网络使用者与非使用者之间产生了一定的话语隔阂,大众传统的精神生态开始发生变化。
第三阶段为1997年至今,是网络全面介入的阶段。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彻底改变了大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如此庞大的网民数量表明了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大众原有的精神生态系统被破坏,新型的精神生态系统已逐渐形成。
网络时代精神生态的宏观解读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众的生活方式和样态发生了质的变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精神生态具有若干特质:
第一,主体对网络的依附性。互联网介入大众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均是前所未有的。由于网络特有的便捷和低廉,其很快代替了若干传统生活的方式。“只要鼠标在手,无需东奔西走”已经成为生活的写照。购物、交流、学习、娱乐等关乎日常生活的事宜都可通过互联网实现。这就导致了大众在精神上高度依赖互联网并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网络情节”。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腾讯网数字说话栏目在3230名网民中展开调查显示,65.3%的人每天上网时间超过4个小时,平均每3人中就有1人每天在互联网上流连8小时以上,上网时间不足1小时的人仅占调查对象的2.3%,30.5%的人承认自己有严重的互联网依赖。①对网络的依赖成为了网络时代大众精神生态的显要特征,也成为了“网络情节”的重要注脚。
第二,自身结构的二元性。精神生态系统之所以常被冠之系统的后缀,理由在于其与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一样存在特定的逻辑构成。同时网络时代固有的特性赋予了与之对应的精神生态系统具有典型的二元性特征。这一方面表现为其具有扁平化的特征。在网络世界,对话的平台和机会对所有网民开放。这种平等的话语表达和交易往来映射于精神世界则表现为网民都能在互联网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网民不仅可以通过网络与政府官员直接对话,还可以通过建立博客、微博等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网络的这种平等特征决定了精神生态系统主体之间所呈现出的是扁平化而非金字塔结构。另一方面,网络运用者的层次又是分明的,由此导致了精神生态也具有社会学上所言及的分层化特点。网民之间的职业构成、文化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由此决定了网民之间实际上很难完全平等的事实。不同职业、文化群体之间,同一职业、文化群体内部的个体特征差异使得精神生态系统的子系统之间层次分明,可称此为精神生态的分层化现象。
第三,自身强烈的排外性。之所以将当下的时代称为网络时代,并非意味着全社会都已“网络化”。虽然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但过半数的人口仍隔绝于网络,并因此在网民与非网民之间形成了二元精神世界。这种精神世界的界限与分野日益明显,主要原因是网络精神生态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当中尤其表现为网络流行语对传统话语表达方式的替代。聊天室里常出现“恐龙、青蛙、菌男、东东”等网络语,BBS里也常冒出些“隔壁、楼主、灌水”等词汇,QQ聊天中则有丰富生动的表情图片:挥动的手代“再见”,冒气杯子表示喝茶。当网络热词逐渐构筑起一种新型文化模式的同时,网络精神生态与传统精神生态之间已然泾渭分明。
网络精神生态裂变:以民间网络反腐为例
网络时代的开启在不少领域改变了传统的行为模式,由此导致了大众精神生态的变迁并逐渐形成了网络精神生态的模式。由于这种变迁的速度过快,加之制度安排难以适时跟进,导致了网络精神生态一开始便呈现杂乱无序的特点。以民间网络反腐为例,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之间均有不理性的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反映出了不同的精神生态。
从举报者的角度看,不健康的精神生态表现为主体主观方面的随意和感性。当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发生变化时,精神生态也会连带发生变化。网络的广泛运用被视为社会生态(准确的说,应该是社会生态中的交往方式)发生变化的表征之一。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互联网对传统政治结构、国家治理模式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在网络时代以前,国家权力结构通常以科层式或金字塔形状来描述。在此种权力模式中,权力话语主要由权力精英掌控,民众的政治参与仅被视为权力运作的补充。互联网拓宽了民众的政治参与渠道,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空前高涨。从“日记门”到“微笑门”,从“房叔”“房婶”“房祖宗”到“雷政富”,都足以让人真切感受到网络反腐的惊人力量。“在无数个案中,一个帖子就如一个酵母,在反腐、公平、正义等话题的牵引下,会不断发酵并迅速蔓延。”②但不可否认的是,民间网络反腐在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其出现的负面消息和影响也是显然的。当随意、感性充斥于网民的精神生态系统时,其行为方式和行为逻辑便会越轨。在网络空间中,网民的娱乐和猎奇心理是显然的。面对真假难辨的信息源,网民常常以感官和爱好作为评判标准。“八卦性”的花边新闻和私生活信息更容易吸引网民眼球。当报料开始汇集关注时,后来者通常是不假思索地接受。汇集的人越多,理性的声音就会变得越弱。心理学家指出:“在智力上,群体像原始人、幼儿、白痴。在情感上,群体能使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③在网络世界,个人会被已形成的群体力量感染,理智被感性取代。对网络举报者和围观者而言,其精神生态的裂变还可能外化为毫无依据的攻击。特别是在社会分层严重,公平正义面临质疑,大众仇官仇富情节依然严重的宏观语境中,举报和围观者与被举报者之间常常互相视为对手,并通过各种非正常手段打击对方。有时甚至为逞一时之快,不惜以侵犯权利的方式达成自己目的。民间网络反腐所呈现出的往往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其结果要么如一个笨拙的鱼雷手,欲炸毁别人却伤了自己;要么如武侠小说中的“七伤拳”—先伤己后伤人。
网络对官员精神生态的冲击也是前所未有的。网络能迅速汇集信息并形成强大的网络舆情。在铺天盖地的舆情浪潮中,官员经常处于“待宰羔羊”的地位。官员的一言一行、生活琐碎都面临热炒的危险。一个错误的微笑、一段猥琐的生活记录导致高官下马的事实让无数官员谈网色变,以至不少官员对网络都有一定程度的“恐惧”。人民论坛杂志在多个网站(人民论坛网、人民网等)做了关于“当代中国官员的‘网络恐惧’”问卷调查,70%的受调查者认为,中国官员患有不同程度的“网络恐惧”症。其中,60%的受调查者表示“担心工作疏漏等不良现象被曝光,影响前途”;28%以上的人表示“担心私人信息被曝光,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④在网络匿名、监管制度乏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躺着也中枪”的担忧也可能成为现实。担忧与焦虑充斥着官员的精神世界,恐惧成为官员精神生态的重要构成。不健康的精神生态极易导致行为扭曲。部分官员面对网络舆情,采取错误甚至违法的行为。有关删帖、报复的事件表明官员处理网络舆情方式的简单和粗暴。当事关政府及官员的报料出现于网络时,及时删除帖子常常是当事人的首要选项。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删帖产业链也在不断“成熟”和壮大,已发展成为一条由公关公司、门户网站中高层甚至部分监管官员联合操纵的灰色产业链。
网络精神生态的修复:宏观方面的思考
精神生态事关人的精神世界,精神世界的净化与提升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内容。无论是马克思的“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思想,还是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之表述,无不表明思想、精神对于人的重要性。当人类步入网络时代后,大众的精神生态出现了不少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恰当的方式和手段。
首先,对网络舆情进行正确引导和疏通。对主观世界的改造需要价值引领,其中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塑文明的伦理、道德理念,构筑诚实信用体系。面对汹涌的网络舆情,政府部门应积极回应和引导之,而不是通过删帖、报复来回击。以民间网络反腐为例,举报者的愤恨和不满实际上是来源于网民对政府诚信和廉洁的怀疑。他们怀疑政府查处贪官的力度,怀疑官官相护。所以,他们宁愿选择通过网络舆情给政府施压的方式而不是法定的检举、举报方式。所以,对官员负有查处权力的纪委、检察机关应当建立起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平台,并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以此疏解网民情绪。被举报的恐惧既有自身不干净的原因,也来自有躺着也中枪的顾虑。这需要官员放下官僚的架子和权威,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工作作风代替神秘主义。另外,网络情操的提升也需要大力的引导。脱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网络情操在网络上随处可见,谩骂、无端的指责、浏览不健康的网站都是明证。因此,通过政府微博、网络教育等各种方式广泛吸收网民参与讨论时事热点,引导网民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信念不失为有效的方式。
其次,加强网络管理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的作用在于其为大众提供了行为的框架和标准。社会治理的经验表明,当对制度和规则的遵守成为习惯时,规则意识便成为人之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必须用超越主观的规范性原则来约束自己……这些规范将不允许技术发展僵化为一种计算机统治,使得个人可以享受对于一种健全的民主制来说极为重要的自由和责任。”⑤只有具有了规则意识,精神生态系统才能是有序和健康的。同样以民间网络反腐为例,只有加强相关的立法和配套措施建设才能实现网络反腐的有序化。在制度建设方面,应把握好网络行为规制的度,既不伤害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也不允许利用网络造谣惑众。网络反腐有其积极的一面,网络反腐权系公民张扬宪法性权利的路径之一。从刑事司法程序的角度看,网络反腐的最大价值在于其为相关的办案机关提供反腐线索。与其他刑事案件比较,腐败犯罪更具有隐蔽性。网络反腐则能充分地动员大众力量,让腐败犯罪难以藏身。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网络反腐有利于推动政府作风建设,进而有益于政治体制改革。因此,无论是立法还是政策制定,都必须以保障网民的反腐权、言论权为主导。同时,对于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以及从事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必须给予法律和制度的规则。对网络舆情也必须通过完善的制度予以规则,避免失控。英国学者波普尔指出:“被称为公众舆论的那个不可捉摸、含糊不清的实体有时表现出一种质朴的敏锐,或者更典型地,表现出一种超过掌权政府的道德敏感。然而,如果没有一个更为强大的自由主义传统加以节制,公众舆论对于自由会是一种危险。公众舆论作为趣味的仲裁者是危险的,作为真理的仲裁者则是不可接受的。”⑥通过制度规范,才能既保障举报者和被举报者的利益都不至产生损害,也才能使二者之间的对抗与冲突得以消解,如此,健康的精神生态才可能成为现实。
(作者分别为六盘水师范学院讲师,六盘水师范学院副教授;本文系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贵州工业强省战略背景下的精神生态建设—基于西方经验和本土实践的双重考察”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网络反腐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2QN024、13XFX009)
【注释】
①《调查:没有互联网 35.8%的人将手足无措》,国际在线,http://gb.cri.cn/14753/2007/04/09/1545@1536485.htm,2014年8月6日访问。
②毛兴勤:“网络反腐于刑事诉讼衔接的逻辑理路”,《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③[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14页。
④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多少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当代中国官员“网络恐惧”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GB/11540043.html,2014年8月6日访问。
⑤[荷]E·舒尔曼:《科技时代与人类未来—在哲学深层的挑战》,李小兵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年,第377~378页。
⑥[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505页。
责编/许国荣(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