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玮
日前,市政府新闻办先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长孙继伟介绍了浦东新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相关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聚焦国际影响力“四面出击”
据悉,全市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出台后,浦东新区抓紧制订“行动方案”,努力率先全面落实。
孙继伟表示,浦东聚焦“国际影响力”,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全力打造最好的科技城——张江科技城。将从规划、功能、产业、环境等方面入手,坚持以最高的标准,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最优美、配套设施最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最健全、产业和功能集聚最高端、文化氛围最活跃、创新创业氛围最浓厚的科技城。
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内核,由内到外包括大科学设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创新和转化、科技产业等四个圈层;以张江高科技园区为主体;以康桥工业园区、国际医学园区和周边镇级工业园区为支撑,形成一个完整的科技城。同时,以张江科技城为核心,北联金桥、外高桥,向南呼应临港,延伸创新链辐射区域,构建一条创新走廊。
进一步强化创新功能。依托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承接一批国家大科学设施,构建由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组成的创新生态系统;集聚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努力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研发创新链上的重要节点;打造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对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建设一批应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努力成为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集聚地。建立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型孵化器,形成链接全球的孵化创新网络。
进一步健全科技产业链条。围绕高端高效,提升优势产业、培育潜力产业。优势产业,主要是进一步提升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潜力产业,主要是提升能级、扩大规模,在全市、全国形成优势地位。
进一步完善综合环境。按照打造最宜居宜业的科技城的要求,全面改变原来产业园区的开发理念、开发方式等,在生态环境、城市景观、服务配套、支撑体系等方面,构建良性的综合创新生态环境。
“双自联动”的“1+4”
所谓“双自联动”,是指自贸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联动。
据介绍,联动主要突出几个方面:一是突出把自贸区理念融入科创中心建设,坚持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坚持对标国际、面向全球。二是突出以制度创新破解科技创新瓶颈,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双自联动”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障碍和制度藩篱。三是突出以开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策源地。四是突出利用科技创新政策支持自贸区建设,充分发挥科技领域的政策优势,促进自贸区拓展创新功能。
孙继伟用“1+4”五个方面、18项内容来说明其具体内容。“1”是指创新体制机制,“4”是指机构、资本、技术、人才等四大创新要素。通过这些试点,一方面要建立一套体现市场导向、符合国际惯例的创新型体制机制,使创新创业的门槛更低、生态更优、效率更高,包括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的支持办法;推动生物医药CMO试点;建设面向国际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另一方面要打通贸易监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等与科技创新之间的通道,使科技创新更便利、成本更低、要素流动更活跃,包括通过FT账户,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推进生物研发材料进出口便捷通关,实现保税、通关与检验检疫等便利化。
给科技插上金融的翅膀
“浦东既有陆家嘴金融城、又有张江科技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最紧密,就是要给科技插上金融的翅膀,通过金融创新助推科创中心建设”,孙继伟不无自豪地说。
孙继伟称,总的考虑是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建立健全适合科技企业轻资产特征的债权融资体系、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体系和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切实缓解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据悉,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创新投入体系,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完善以功能为导向的股权类基金支持体系;建立促进股权与债权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建立张江科技银行;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跨境金融创新服务;探索引入境外创投基金直接投资境内科技企业等。
“海”纳百川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孙继伟表示,努力创建最开放的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国际人才引进更加开放,争取率先在人才出入境、就业许可、执业资格、离岸创业等方面取得突破。二是国内人才引进更有竞争力,重点在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籍、直接落户等方面,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倾斜力度。三是人才发展环境更具吸引力,围绕人才创新创业和安居乐业等重点需求,整合各类公共和市场服务资源,解决人才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而毛大立介绍的《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有:
关于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一)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二)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三)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四)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均按照“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永久居留证程序。对经市人社局(市外专局)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规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试点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签证(R字签证)。对经市人社局(市外专局)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签证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人才签证(R字签证),方便外籍高层次人才来上海进行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等。
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主要是突破外籍人员在沪就业需有两年工作经验的限制,对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凭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到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然后持《外国人就业证》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申请延期。
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政策。主要是通过修订《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申请对象进一步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并将B证的最高有限期限增加到10年,进一步发挥B证的引才、留才作用。
建立《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年龄限制。明确已连续在本市申办过两次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籍人员,可直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