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

2015-09-10 01:34张静
经济师 2015年7期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财务管理模式高校

张静

摘 要:国库集中支付从2002年在部属高校试点,到2008年在高校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在高校的实施过程中给高校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高校也遇到了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从高校自身管理角度出发,指出目前高校使用国库资金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后,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以期促进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高校 财务管理模式 会计核算体系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191-02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开始。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从2002年国库集中支付在部属高校试点,到2008年在高校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校改革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高校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财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资金使用更规范、高效;二是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三是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我国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意义无可置疑,符合国家财政支出管理需要。但高校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因财政资金总体规模较大、资金来源多样性、经济业务复杂性、资金使用者涵盖高校师生人数众多等特点,必然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本文将从高校自身管理角度出发,对目前高校使用国库资金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规范财务管理、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国库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国库资金使用者存在抵制情绪。校内部部门、院系老师对国库资金认同性差,思想上抵制使用国库资金,尤其是下拨的财政专项资金在安排校内预算时有一定困难,如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本科教学工程专项等。

2.国库资金支出增加了会计核算的维度。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性支出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 既要对财政支出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又要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两个维度进行明细核算,原有会计核算体系已不能满足国库资金管理需要。

3.国库资金整体执行进度较慢。高校资金管理面临着国库资金执行难、大学资金十分紧张的局面,特别是国库专项支出执行进度慢,经费使用不科学、不合理,形成财政补助结余结转较大。

4.国库资金使用中存在资金归垫风险。高校设备采购、支付校内后勤单位维修维护费,这是各高校常规业务。如果这种常规业务使用了国库资金,那么如何处理支付“质保金”,以及向校内后勤单位转账问题?目前从各高校审计结果来看,高校在采购完成、维修项目结束后,通常做法是于当年年末前,用国库资金支付“质保金”给购货方(或施工方),同时要求对方返还该笔“质保金”至高校收付款账户,这种做法存在资金归垫的财务管理风险。

三、原因分析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触及了高校内部部门院系在传统国库支付制度下享有的既得利益,如财政资金一旦拨付到部门院系,就基本上脱离了预算硬约束,资金使用者可以自主使用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单一账户和零余额账户的设立,资金使用监管严格,且资金使用有严格时效性,使得这些既得利益都将不复存在。尤其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和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来源是财政国库专项资金,在校内立项申报阶段就会遇到阻力,项目负责人有抵触思想,认为国库资金时效性强,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时间脱节,不利于及时完成经费支出。

2.高校长期以来的财务管理模式以资产管理和收支管理为主,实行“大收大支”与“收支两条线”,收入按来源划分,支出按性质和用途划分,收入和支出之间没有严格对应关系,由高校统筹安排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性支出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内容明确,并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这与原来的资产管理和收支管理模式不适应。

3.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细。高校经济活动复杂、经费来源渠道多、经费支出标准不同、经费使用人群广泛,导致编制经费预算难度大。预算执行过程中,高校还未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跟踪、分析评价机制,缺乏预算约束力。到年末预算执行完毕后,很少对预算执行的差异性进行分析,在对下一年的部门预算编制问题上不能提供详实可靠的参考。

4.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预算资金最终都拨到高校收付款账户上,高校就可以极为容易地从银行那里获得贷款支持。但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零余额账户”,只有额度而无资金沉淀,大大减少了银行的既得利益,高校向银行贷款变得更加艰难,最终导致高校资金紧张处于常态。

5.由于货物的验收与货款的支付存在时间差异,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下设备购置、维修项目完成后一般都有质保期,并留有至少5%的质保金,在采购完成、项目决算时列支后作暂存,待质保期过后再支付。如严格依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将质保金作为财政资金当年未用完部分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上交,年末财务决算时也必须分项目体现财政资金结转金额,不但增加高校财务工作量,还使得预留的质保金无法按原制度办理暂存。

四、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议

1.重视预算编制。目前高校的发展速度快,因此高校必须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准确性。高校应重视预算編制工作,认真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科学编制三年滚动预算,人员经费据实编制,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要通过测算,将各项指标细化,明确支出项目、支出范围、支出额度,并有适当的预算调整机制。

2.加强专项经费管理。针对涉及到院系申请科研、教学专项,学校应及早安排立项申报工作,一旦财政国库资金到位,项目负责人就可以随着根据专项具体执行进度报销经费。对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专项,通过建立校内项目库,加强各级专项立项的前期规划论证及评估,明确只有通过评估入选校内项目库的专项方能申报财政资金,避免专项申请前期论证不足、盲目立项,从根源解决专项资金执行不顺的现状。

3.及时调整财务管理模式。2012年、2013财政部教育部相继印发的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高校2014年执行新制度。为满足财政管理要求,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校财务管理模式需要转变为以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为主的财务管理模式,在预算管理中,要对财政支出进行更为细化的预算;在账务处理中,要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新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能够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在会计科目、项目编码及其他附加信息的设置上,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匹配。

4.相关部门配合,推进预算执行。高校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有资金预算管理权的院系要密切配合,准确、按时报送用款计划,严格按用款计划支付资金,推进预算按时完成。

5.推动财务信息化工作。对同一业务进行一次处理,以减少各方重复劳动、减轻财务人员负担。通过财务信息化建设,有效解决高校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业务难题,实现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6.完善政策,解决会计实务问题。建议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特点,针对高校向其他账户划拨专项资金、支付“质保金”问题,做出政策上的改进。高校可根据垫支的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批后,附批件及转账说明材料,依据制度合规地使用国库资金,这样既符合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支付需要,又满足高校财务处一级管理,分账套会计核算的需要。

7.加强宣传培训,更新财务管理观念。财政教育部门组织的校领导一级的培训,在学校内部全面树立财务管理资金观念,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用款计划,逐步形成按照预算管理和用款计划进行资金收支的方式。

五、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的制度。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完善了会计核算体系,为高校财务管理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结合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来高校更应该重视提升资金、预算管理水平,为推动高校财务信息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

[2]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

[3]周淑芬.高等学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問题及建议.科技信息,2011(36)

[4] 李晓冬,李静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实践中的问题探讨.江苏科技信息,2014(18)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北京 100000)(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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