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中学生主体意识的构建

2015-09-05 19:40张玉君
新教师 2015年8期
关键词:创设主体意识

张玉君

一、激发兴趣,唤醒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

兴趣是求知的向导,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切入点,是培养学生成才的起点。实践证明,学生如果能对所学学科、所学内容有浓厚的兴趣,就会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和学习兴趣,就能使学生学得轻松、愉快、乐观,从而变学生被动地学为积极主动地学,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1. 创设问题情境,激起学生求知欲。

《课程标准》指出: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思考、探索、交流等,获得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促使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例如,教学“乘法的初步认识”一课。教师设计了师生口算比赛:2+2=,2+2+2=,2+2+2+2=……刚开始学生算得很快,与教师不相上下,但算到20个2相加时,学生刚算了几个2相加的和,教师已经准确地说出得数。学生感到惊奇,都很想知道是怎样算出来的,这样就能激发他们期盼获得新知的愿望。疑问产生好奇,让学生们处于“心通而未得”的积极进取状态,萌发了强烈的求知欲,激起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此时教师才开始导入新课的知识,学生的疑问也得到解答,让学生感受到学习数学的乐趣,主动参与学习。

2. 缩短师生距离,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教学过程是师生相互作用的双边活动,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师生关系的改善可以促成教学过程的和谐,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加主动地参与学习。教师首先要放下架子,走近学生,创设和谐、宽松的教学氛围,使学生感到教师是自己的“好朋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亲切的笑容、和蔼的态度、细致的引导、充满激情的评价以及善意真诚的帮助,让每位学生都能感受到同等的快乐,让每位学生都感到自己有才干、有潜力。这样,师生间的距离缩短了,气氛更为融洽了,学习自然更为轻松了。

二、重视过程,发展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

我们在教学中有这样的体会,如果教师把教材的难点与重点讲透、讲明,尽最大的可能减少学生学习困难,让他们走一条通透、平坦、毫无悬念的路,那么学生对这些数学概念、结论或判断的形成,就是直接听教师讲授后得到的,而不是通过自己研究实践后形成的。这样的数学教学,学生在学习数学过程中缺少主动的参与,缺少积极的思考,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知识。往往学生就认为数学枯燥无味,课堂没有激情。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对学习数学失去兴趣。所以教师要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数学课堂教学过程中,积极思考、探索数学学习中的问题,依靠自己的分析与独立思考获取知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1. 重留足空间,让学生独立探索。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要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让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经历知识的探索过程。《课程标准》指出: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计算、推理、验证等活动过程。因此,教师需确立学生“主人”的地位,发展学生主体参与的意识,留给学生一个广阔的学习空间,让他们去独立体验、探索、发现自己未知的东西。

例如,教学“角的初步认识”一课。教师引导学生折出角后,不直接提出问题,而是留出时间让学生一次又一次地摸角。学生通过一次次的摸,感觉到角尖尖的,两边直直的,脑子里有了一个初步的、感性的、又直观的认识。教师接着提出:“角有什么特点?”这个问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学生能够将所思所想转化为语言,明晰概念的形成。随后,让学生用小棒摆出锐角、直角、钝角这一操作环节,又为学生创设了一个主动参与活动、积极探索思考的环境,学生从中认识了角,掌握了角的特征。

2. 重动手操作,让学生加深理解。

教学中的实践是指在活动中,注重学生自主参与、全过程参与,重视学生积极动脑、动手、动口。所以教师在数学教学中要让学生亲自操作,自主参与,积累表象,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例如,教学“米的认识”一课。如何让学生建立1米的实际长度认知是教学的难点。为突破这一难点,教师在上节课“厘米的认识”的基础上,让学生先说一说“1米和1厘米比,哪个长,长多少?”让学生初步建立“1米比1厘米长很多”的表象。接着,在教室里找一找长度大约1米的物体,引导学生进一步确立“1米大约有多长”的表象。然后让学生量一量,感知地砖的边长大约有1米。最后同桌合作,在桌子上量出1米的长度,双手张开,双掌竖立与桌子上的1米两端重合,记住双臂展开1米的长度,这样重复几次,加深了学生对1米实际长度的记忆。

3. 重自由表达,让学生发表见解。

教师要改变 “我讲,你听” 这样的教学模式,放手让学生参与学习活动,让学生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发表自己的见解,变“我讲,你听”为“你讲,我听”,教师在听的过程中适时进行引导。这样,在学生自由的表达中,往往能表达出教师表达不了的,感悟出教师感悟不到的东西。

例如,教学“两位数乘两位数”一课。教师创设好情境,让学生列出算式“23×12=”时,不急于讲解算理,而是引导学生:“你们能不能通过我们以前学习过的知识,想办法算出‘23×12等于多少呢?算完之后,跟小组同学说说自己的理由。”这样,在自主探究的基础上,给学生充分发表见解留足了时间和空间,而学生的自由表达,往往是一个学生的发言启发、带动了其他学生,学生的发现也就更加深入,形成的表象也就十分深刻。通过自由的表达,他们的主体参与意识得到发展。

三、运用评价,尊重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

布鲁姆认为:评价是一种获取和处理用以确定学生水平和教学有效性的证据的方法。没有评价的教学不是完整的教学。教师在数学课堂教学中运用评价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尊重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让学生享受成功的体验。学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发展和变化。应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恰当呈现并合理利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例如,在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大胆发言,对于回答好的学生,教师应给予表扬,让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而对于回答错的学生,也不能责备,应及时作出指引,让他重新思考、尝试,直至成功。

教师应在教学中,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的教学思想,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起学生的主体意识,释放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和才华。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 本专辑责任编辑:王彬)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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