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书记校长原则上从教师队伍中产生,不能脱离教学一线,这标志着新疆学校书记、校长配备正式开启新模式。
通知指出,要深入实施中小学十百千优秀书记校长队伍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书记、校长培训培养的支持力度。修订完善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中小学书记校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高校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委在各类学校的领导核心作用。
通知要求,按照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标准和“讲政治、会管理、懂教学”的要求,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书记校长原则上从教师队伍中产生,不能脱离教学一线。通知还就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加强教师教育人才工作,以及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工委作用等作出规定。
2015年6月29日、30日,7月9日,中国教育报连续刊发《新疆规定“外行”不得当学校书记校长》、《为何“外行”不能当书记校长?》和《“外行”当书记校长该结束了》3篇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特别是在教育界中引发了广泛关注。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