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外文化关键概念对比研究

2015-08-29 16:17田双双赵春秋
课程教育研究·下 2015年8期
关键词:子女概念文化

田双双 赵春秋

【摘要】“孝”是社会道德的一种表现,它以血缘为基础,又在普通亲情之上。本文通过分析中西方文化背景下“孝”的概念,找出异同,以推进我国孝观念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孝 中西 文化差异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8-0227-02

一、中国“孝”的概念

1.中国“孝”的起源、产生与发展

中国传统的孝概念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成博大精深的体系。从原始社会的祭祀活动到夏朝“效鲧而宗焉”,再到商代“序”“学”“瞽宗”等学校的建立,初步形成敬畏祖先,尊老爱幼的孝亲观。西周时期,传统孝观念随着个体家庭的出现真正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认为孝是仁的核心和根本,也是教育的根本,主张大力推广孝德教育,因此,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孝德教育思想成为中国几千年孝德教育的主流思想。

汉代时期,统治者重视利用儒家道德教育巩固政权,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大力推广《孝经》,设置以孝德为主要推选标准的“孝廉”、“三老”、“孝悌”等官职。宋元明清时期,孝德教育实现了通俗化和大众化,教育形式极大丰富,同时,孝德教育也因其虚伪性和封建性而逐步僵化。

近代以来,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思想解放,人们越来越追求自由平等,中国人的孝观念逐渐淡漠。因此我国在婚姻法中规定了父母子女的关系来确保中国孝文化的传承。

2.从字源角度看中国“孝”的概念

在汉字体系中,“孝”字字形演变历经金文、篆书、隶书和楷书等形体,《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子在“老”字下面,说明老人因身体衰弱,需要子女扶持,孩子也需要得到长辈的关爱。在《汉语大字典》(第二版)中,“孝”有如下义项:(1)祭,祭祀;2.孝顺,善事父母;3.能继先人之志;4.指居丧的人;5.指丧服;6.效法;7.蓄养,保育;8.姓 。这里除了第八项之外,其余七项都是传统社会有关孝的内容。而在“孝”的七个义项之间,存在意义上的深层关联,也体现了“孝”概念的丰富内涵。

(1)祭,祭祀。是中国人传统的祖先崇拜的体现,“孝”作为一种道德,包含“尊古”的含义。

(2)孝顺,善事父母。“孝”和“顺”是无法分割的两个概念,在这两个语素的组合中,体现了“孝”的道德准则之一是顺从,其实质是父母子女地位等级的体现,父权社会体系的内在要求,和作为个体的人的独立自主性的缺失。另外,善事父母,亦是对父母生养之恩予以回报的酬恩行为。所以,“孝”的概念里包含了“顺从”和“酬恩”的含义。

(3)能继先人之志。该义项除了祖先崇拜和尊古思想的含义之外,还包含了中国人的生命观,即子女的生命意义主要在于延续血脉,包括继承父志,替父母完成未竟之业。“孝”的概念里包含了“继承”和“延续”的含义。

(4)居丧的人;(5)丧服。守孝是中国人悼念去世长者的最重要的尽孝行为,“孝”的概念里包含了親情的含义,“孝”也是一种美德,是社会道德评价标准之一。

(6)效法。效,“效,像也。”(《说文》)“效者,为之法也”。(《墨子·小取》)模仿,效法,以对方为榜样,这说明“孝”的概念里还包含了“榜样”的含义。

(7)蓄养,保育。正是“孝”的概念的双向性含义的体现。“孝道”如此重要,恰是由于子女先得到了父辈的照拂和养育,所以,上述“酬恩”的含义,在这里找到呼应。

3. 从文化元典的角度看中国“孝”的概念

先秦文献中《尚书·周书·康浩》:“元恶大慈,划惟不孝不友。子弗抵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 即:子女要尽心侍奉自己的父母,不能伤他们的心,否则就是罪不可恕。

通过元典解读,我们发现“孝”的概念里,还有更多的内涵。

(1)“孝”的道德还要求子女具有振兴家业,谋取功名福禄,光宗耀祖,才算尽了孝道。这是“孝道”精神功利性的一面。

(2)“孝”的道德还要求子辈完成绵延子嗣的任务,生命的延续,家族的兴旺,姓氏、家业的继承,使得生育后代,具有了道德属性。

(3)“孝”的道德要求里,还包含“义”,“义”与“孝”平衡互补,纠正没有原则的“顺”,“义”又高于“孝”,这样才能使“孝”的行为有约束,使君主及社会公共道德秩序保证自己的权威。

(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指子女要怀尊敬父母的态度来爱护和保全自己的身体,这里表面上看是父母爱护子女,实则体现了子女为父母私有物的极端父权的体现,即子女为父母所有,不具有独立人格。

综上所述,中国“孝”的概念内涵很丰富,不仅包括尊祖敬宗,还包括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子女对父母的尊重顺从,还要传宗接代绵延子嗣,直至忠君爱国,安分守己。

二、西方“孝”的概念

1.西方“孝”观念的起源、产生与发展

古希腊的法律明文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则被视为违法行为。到中世纪,政教合一,《圣经》成为处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主要依据。《新约·以弗所书》的第六个节阐述:“为人子女,对父母之言要言听计从,天理使然。应孝顺父母,得福且长寿。此为人生的基本法则”;“为人父母,要体谅子女的难处,要以宽容之心去包容子女和过失。抚育子女长大成人。”因此,父母要养育子女,而子女则要孝敬父母。

西方近代以来,经济发展导致家庭趋于小型化,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由赡养转换为照顾,到二战以后,父母与子女之间实现了完全平等和自由,父母不愿牺牲自己的独立与自由,因此在子女成年以后,他们选择离开子女,到生活更舒适的地方居住。这与中国老人的选择截然不同,然而中西方老人的选择却都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孝”的体现。

2.从语义角度看西方“孝”的概念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二者不可分离。马克思认为语言的本质是:“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因此,要比较中西方孝概念的差异,就应该从语言的角度入手。选择在英文中“filial piety”是孝顺的意思,例如:孝顺应该通过孩子们对父母真正的关爱来表达——Filial piety should via childrens genuine care and love for their parents. 摩西十诫的“儿女应该孝敬父母”原文为“Honor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其中使用的是“Honor”,其中敬重成分更多一些,更多强调父辈的威信,这说明经过时代的发展,社会已经实现了自由平等,因而西方的“孝”从最开始的敬重变的更加随意一些,没有中国孝概念的那样庄重严肃。

3.從文化元典看西方“孝”的概念

基督教文化构成了西方文化主流,要探讨西方孝文化必须研究基督教经典《圣经》。西方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多源于此。《圣经》上说所有的人都是因主的恩典得救,而同样成为神的儿女,也接收同样的灵,在这种理念导致了西方社会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是平等交流的,子女可以和父母争论,提出不同的观点,不是一味顺从。据《圣经》十诫记载,第五条要求“当孝敬父母”。基督教教义要求基督徒“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除《圣经》外,西方对孝进行系统阐述的文献几乎没有,这与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这说明西方孝文化理论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比较简单,只表现在父母子女之间,没有上升到社会政治高度上面。

三、中西方“孝”的概念表现的差异

1.价值取向和生育观的差异

中国孝有双重意义,即家庭意义和社会意义。家庭意义,子女要服从父母,父母具有无限的权威。反映在生育观上则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到了结婚的年龄,子女还没有结婚,父母就可以发挥他的权威,给子女安排相亲,子女就会服从父母的安排,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孝的社会意义在于维持一种社会和谐,即对长者和统治秩序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服从。西方,“孝”并不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之中,而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强调家庭成员的平等互相尊重,这种尊敬没有导致对父母的服从,反映在在生育观上,西方人强调自由,为了自由可以选择不生育或者领养,父母不会干涉他们结婚生子。中国“孝”的行为动因源于对父母的感恩,感谢生育、养育之恩,要求做到“敬”、“顺”、“养”,体现为一种回报恩情的价值取向;西方“孝”的行为动因源于对父母的爱,而爱的基础建立在信任、坦诚、平等、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体现为一种精神互补、感情互补的价值取向。

2.赡养观念和乡土观念的差异

在西方,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和家族观念淡漠,养老不是子女的必然责任,尤其是现代社会,经济水平得到了很大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父母的赡养主要靠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完成,子女没有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就影响了西方人的乡土观念,由于没有赡养父母的压力,通常他们在成年以后会选择离开父母,寻找自己喜欢的生活环境。而在中国的孝文化中,自古就有“养儿防老”思想,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子女为了方便照顾老人,选择跟老人住在一起,中国自古就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语,因此出现了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家庭。

3.历史意识的差异

中国是老年至上而西方是少年至上,从一定程度来看,中国是注重过去和老人经验的崇老文化,这种传统的崇老文化是一种将老年文化绝对化、极致化和唯一化的政治模式, 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导型文化。它通过崇老政治模式、崇老制度模式、崇老道德模式、崇老思想模式和崇老礼仪模式维系着整个社会的运转。 在中国的家族中,长者的话即规则,必须遵守。中国还有一些表现崇老文化的成语俗语,如“家有一老,如获至宝”,“老大老大以老为大”,和以称呼对方“老”视为尊重,“老兄”“老弟”,和“姜还是老的辣”、“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都诠释着老中蕴含有本事、稳重、踏实和可靠的意思。这都表现出传统社会对老人对经验的尊崇。而西方则是注重未来和创新的青年文化,他们认为世界是在变化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创新,过去的经验和规则都将被后来者取代,这与孝的概念没有一点关系。

四、结语

综上可知,中西方“孝”的概念由于自然社会环境和文化的不同而出现差异,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西方文化交流越来越多,因此我们要增强跨文化交流意识,在交流中,继承完善我国孝文化精髓,还要不断吸收西方孝文化中优秀部分,取长补短,培养具有时代特色和符合我国现代人价值取向的孝亲观。

参考文献:

[1]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第二版.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2010

[2]许慎.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p398

[3]李民,王健.尚书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4]姚远.关于中国老年文化的几个理论问题[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2):54-60.

基金项目:2013年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汉外文化关键概念对比研究 (项目编号:L13BYY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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