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让措
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具有打击犯罪、对敌实行专政及安全预防、管理和维护内部治安的职能。但它在职责范围、机构设置、具体手段等方面又不同于公安业务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担负着维护企事业单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以及调解纠纷、缓解矛盾、安全咨询服务等职能。这些职能是预防为主,即侧重于公开的行政管理,密切联系职工群众,预防各种危害的发生,以保卫企事业的利益和现代建设的安全。
具体讲,保卫工作是预防工作,又是行政管理工作。因此安全保卫工作又是企事业单位必须重视的工作。由于对安保工作的不重视,很多企事业单位在安保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基层领导保卫管理意识不强。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他们往往把完成经济指标,做好本职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等作为首要任务。而对于安保工作,大多数领导只停留在口头,有较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了,开会时讲几句,没事时根本不提。例如:我们单位的灭火器已经老化多年,领导一直喊着更新,可是那破了皮的灭火器至今依然“屹立”在楼梯拐角。是单位没钱吗?肯定不是,主要是领导安保意识不强。因为缺乏安保意识,导致一些单位负责人不能自觉地把内部保卫工作放到全面提高本单位效益的大局中去加以考虑。而在开展内部管理时,只重视了安全规章的制定,忽视了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的落实。对于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方面的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单位防范措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抓落实;有的单位在年初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在执行中却不能很好地按责任书的内容去做。
二、组织薄弱,作用发挥不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保卫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所以有的单位认为保卫机构可有可无,保卫人员可去可留。就是有安保人员的,也是走形式,安保人员素质不高,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楚,工作没有热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也不能起到该起的作用。
三、教育滞后,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有的企事业领导片面地认为只要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出事故就行了,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忽视了安全教育,造成两者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分量越来越小。从2008年“5·12汶川地震”所造成的巨大灾难中,学校的安全教育的严重缺失就可见一斑了。即使是重视了安全教育,又有哪些单位做了定期的安全演练呢? 又有哪些员工可以在发生意外时冷静而恰当地处理呢?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行为的松懈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5月13日安徽芦岭煤矿因通风管理不善,死亡86人;江西万载一烟花公司爆炸,9人死亡60余人受伤,8月11 日山西杏儿沟矿难死亡37人,多人生死不明,事故至今还在调查之中……那死者的惨状,那亲者的嚎泣,那伤者的痛苦,无不让人触目惊心!安全教育的滞后不能不给我们敲响警钟:只有把安全时刻牢记心间,才能拥有健康幸福的人生。针对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我觉得要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单位领导必须强化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意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层尤其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本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置于管理的大局中通盘考虑,管理搞到哪里,治安保卫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切实把职责转化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的压力,把压力变成加强治安保卫的自觉行动,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高级模式——闭环管理,使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把保卫工作纳入各级干部的任期目标,列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过程的考核,推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制度不能只是流于形式,要真正地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
(二)必须大力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观。首先要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全”字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全方位、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要联系各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的实际,因人施教,党政工团要定期召开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确定工作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坚持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前途思想教育,提高职工自身“免疫”能力。自觉地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其次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各级领导要把提高职工法制观念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种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遗余力,不留死角,使广大职工知法、守法,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实行竞争上岗机制和目标管理机制,提高安保队伍素质。
1、实行逐级聘用、竞争上岗制。要使保卫工作顺利地开展,关键是建立一支高效的保卫队伍,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转变原有保卫部门内部管理方式,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精干高效的原则出发,引入竞争机制,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提高保卫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为实现保卫工作目标的完成,保卫部门负责人应与单位签订年度保卫安全责任书,由保卫部门负责把各项保卫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个保卫干部,实行按月考核,同工资奖金挂钩,改变以往干好干坏一样的做法,同时还可以在工资总额中留取一定数额经费作为奖励资金,对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做到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晋升靠实绩,以充分调动广大保卫干部主动性和积极性。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稳定压倒一切。新时期企事业保卫工作,也不能离开稳定这一中心来开展工作。企事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内部稳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保卫工作融于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之中,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通过建立维护企事业稳定的可靠预警机制、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社会治安的防控机制,使维护企事业稳定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重视和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强化保卫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把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精细化管理”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之逐步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密切联系周围群众,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各种借机滋事苗头,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治安环境,确保企事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作者单位:青海省博物馆文物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