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多元化投入 企业化管理 连锁化经营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据地方特点,在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始终以“新网工程”项目为主体,以“改造、整合、优化、提升”为手段,采取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连锁化经营等措施,整体网络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始终以“新网工程”项目为主体,以“改造、整合、优化、提升”为手段,采取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连锁化经营等措施,整体网络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以自治区农资集团为龙头,整合盟市、旗县和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区域农资配送中心和终端网点建设,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和苏木(乡镇)嘎查(村)覆盖率。截止到2014年底,全系统拥有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117家、直营店1392家、加盟店3907家。2014年,全系统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额79.57亿元,优质化肥供应占社会需求的80%以上。
积极构建农畜产品购销网络体系。内蒙古农畜产品购销网络立足旗县农牧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建设规划,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重点在大宗鲜活农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和集散地参与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集散市场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拥有各类农畜产品经营企业169个,农畜产品经营网点984个,建设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49个。2014年,全系统收购农畜产品额达116.9亿元。
加快推进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内蒙古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以加盟连锁为主要形式,以区域配送中心为依托,按照“原有门店改造一批,开发闲置资产购买、租赁一批,招商引资联建一批,销售大户加盟一批、规范完善提高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苏木(乡镇)连锁超市和嘎查(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等农村牧区零售终端改造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拥有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165家,直营店744家,加盟店2983家。2014年,全系统完成日用消费品零售额156.5亿元。
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拥有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117家,直营店1392家,加盟店3907家。2014年,全系统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额79.57亿元,优质化肥供应占社会需求的80%以上。
努力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内蒙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政府积极引导,社区作为载体,市场机制运行”原则,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推进区域集散市场、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的升级改造。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拥有再生资源市场和经营企业27个,回收网点428个。2014年,全系统实现再生资源购销总额4.44亿元。
为适应农牧业产业化、农牧民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指导和领办创办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农畜产品行业(专业)协会等农村牧区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着力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域布局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458个,发展经营网点1968个。改造重组后的基层社通过盘活资产,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底,全系统基层社实现销售收入86.1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5% 和20.55%。全系统通过各类基层合作经济组织,联结带动农牧民39.4万户,帮助农牧民实现收入27.8亿元。
着力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的发展模式,积极组织领办、创办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多个领域,由过去单一的商品流通,逐步向生产加工、土地流转、流通服务、农家旅游、资金互助、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的合作方式转变。截止2014年底,全系统组织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624个,入社成员23.35万户,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近27户。2014年,助推农牧民户均实现增收近1万元。
“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是内蒙古区社的服务宗旨。
着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各旗县级供销合作社采取自建、与村委会共建、与能人大户联建等方式发展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通过推广一体化服务、连锁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的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努力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系列化、一站式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牧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建成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3632个。
着力加强对系统所属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力度。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组织领办行业(专业)协会1081个,积极开展行业规划、产品标准、业务培训、信息服务、组织营销和维护权益方面的综合服务,拓展为农牧服务平台。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协会联结带动农牧民69.69万户,约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18.45%,2014年帮助农牧民实现收入17.1亿元。
系统所属农牧民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近年来,全区从事农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迅速增加,经纪人队伍不断扩大,各级农牧民经纪人协会相继成立。据调查,截至2014年底,全区有农牧民经纪人约30万人。其中,供销合作社主办、领办的农牧民经纪人协会54个,拥有会员6840名。
努力搭建对外特色农畜产品输出网络和平台。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内蒙古区社牵头建设的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广场已于2014年10月18日正式开业,自治区100多家优质特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12大类、上万种农畜产品入场销售。立足内蒙古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区社直属企业实施“羊肉上餐桌”工程,组建了无锡牧王塞北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直营、合作、食材供应等多种方式,快速布局塞北羊全国连锁店。目前在无锡、长春、青岛、三亚完成选址租店及部分店面开业工作,打造内蒙古羊肉区外终端销售体系。
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中,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承担起了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任务。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从全区“新网工程”项目资金中,切出专项资金进行全区“十个全覆盖”建设工程中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到2016年年底,在全区建设30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014年,总投资1.2亿元的自治区“十个全覆盖”12个县域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及地方对供销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2014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积极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汇报全区“新网工程”建设情况,争取到中央财政第6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870万元,并争取自治区政府将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建设继续纳入自治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获得自治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1.2亿元,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1900万元,协调自治区财政追加2014年“十个全覆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800万元,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农牧业厅支持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广场建设资金800万元。截止到2014年年末,全区“新网工程”项目仅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累计收入已近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近2亿元,自治区财政4.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扶持配套资金近亿元(9044万元)。2014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7号文件提出的“三个允许”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上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原则同意将“新网工程”财政扶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项目资金所形成的资产,由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股本投入到项目主体(企业),实施供销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巴林左旗新合作连锁超市配送中心。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工作,通过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多方资源,创新流通模式,培育现代流通主体,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力争在2017年底前,在每个旗县建成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在每个旗县建成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1个,在每个旗县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1个,在每个乡镇建成基层供销合作社1个,每个旗县建成规范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个,在每个行政村建成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1个。
科学制定规划,合理布局市场。全系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省级领导联系帮扶贫困旗县扶贫开发工作部署,针对各地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大中小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各层次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发展规划。各类市场、配送中心选址在特色优势产品的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形成产品交易区域优势,带动产业发展。
培育新型流通主体,构建现代流通体系。重点是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现代物流和冷链配送业务。充分发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龙头企业和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优势骨干企业的经营优势和带动作用,通过资本联合、资产兼并重组、股权转换、项目合作、品牌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外资源整合,形成整体合力,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将经营链条延伸到上游的生产环节,与中下游的购进仓储、运输、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提升产品流通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
一是着力提升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乡村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以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为龙头,强化对化肥货源掌控和对县域网点整合的带动能力,完善配送功能、信息功能、科技服务功能,扩大农药、农机、种业等业务经营,开展高标农膜推广和残膜回收业务,强化农资供应服务主渠道地位。
二是加快推进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和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以现有93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为依托,以系统内现有经营设施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联合大中型连锁企业,改造与新建并举,加快推进以旗县区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市场控制力、能够承担政府调控任务的重要力量。以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扎实推进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广场建设,统筹全区优质农畜产品资源,推进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通过农畜产品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方式提升流通网络水平,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以内蒙古牧王粮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整合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外粮食收储、购销业务的相关企业,形成全区性的粮食收储经营网络和服务平台。
鄂尔多斯市三段地镇活畜交易市场。
三是恢复建设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内蒙古铉力和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建设再生资源批发交易市场及社区、村镇回收网点,积极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拓展再生资源综合加工业务,努力恢复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经营阵地。
实施“十个全覆盖”,突出抓好县域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工作。做好2015年全区12个配送中心的新建布点工作。推进已建成的配送中心与村级综合服务社(便民连锁超市)的经营业务对接,将日用品经营与农资、农畜产品、图书、药品、家电经营结合起来,逐步充实报刊订阅、邮政代办、保险代理等便民服务项目,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
内蒙古·北京绿色农畜产品广场。
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产销衔接。一是依托地方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等方式,全面加快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农牧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增强农牧民市场意识,提高农牧民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供支撑。组织指导支持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进一步增强进入市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创新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畜产品流通模式,形成由农牧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到批发商(配送中心)、零售商和终端消费者等各环节构成的产业链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推动农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畜产品连锁经营配送业务;推进农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品牌建设。
发展电子商务,打造新型流通业态。以内蒙古绿岭瀚漠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制定统一的网络服务标准,积极开展网络购物、电话导购、团购配送、O2O等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依托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体网络和产品基础,实现电子商务营销配送网络与实体营销网络有效对接,扩大全区农畜产品营销渠道,提升内蒙古农畜产品在全国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走向大市场。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继续探索和实施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股代投”管控项目资金机制,优化整合系统资源,集中资金扶持建设供销合作社控股、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提升“新网工程”的凝聚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