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四大风险值得关注

2015-08-24 03:21李成业
金融周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数据保护网贷信用

李成业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法规不完善,操作风险较高。目前,我国涉及民间借贷的法律较少,关于P2P定义、准入、信息披露均处于立法空白的境地。同时,由于P2P设立门槛低,在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很可能带来一系列操作风险。

(二)资金运作隐蔽性高,易沦为非法集资平台。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P2P网贷公司很容易突破线上业务模式,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发、设计所谓理财产品从放款人手里吸储再转手放贷的非法集资形式,甚至转化为高利贷公司。此外,平台风险隐蔽性高,一般平台在正常经营时很难识别,往往出现投资者兑付困难,平台倒闭,老板跑路时才暴露其真实面目。

(三)公司运作不透明,潜存信用评估风险。P2P完全是陌生人之间的信用借贷,且资金实际用途也很难监测。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征集、评价、跟踪体系,个人征信信息等也没有与网络借贷公司实现对接与共享,这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数据保护能力不足,客户敏感信息容易泄露。目前,多数互联网公司金融数据保护没有像银行的第三方支付那样做得比较完善,且平台系统外包的问题普遍存在,平台本身对系统外包系统的管控和技术、安全控制的能力不足。一方面,投资者、融资企业等隐私信息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平台一旦被不法分子攻破瘫痪之后,系统不能取现,进行拆标的企业很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

二、对策和建议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建议出台P2P网贷的管理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其所处低位,对P2P网贷公司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业务指标等予以规范,对P2P网贷公司的成立作出限制条件,对公司发起人及法人的信息实行强制性披露机制,对其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披露。

(二)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规范资金监管。建议推行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对P2P平台的往来资金、风险准备金等更好地进现资金管理。同时,还应考虑建立全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以推动P2P企业规范发展。

(三)建立风险监测体系,加强信息披露。一方面,应尽快将P2P网贷纳入统计范畴,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定期报送有关资产负债、流动性以及财务资金状况等方面数据报表和重大事项报告,建立与之相关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应加强对P2P网贷的金融监测和管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日常风险的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定期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对有关机构的风险行为及时进行提示和纠正,避免出现由小及大、由点及面的区域性金融风险。

(四)提升网络技术水平和标准,堵塞系统漏洞。P2P网贷平台应对系统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以应对技术风险。针对不同的攻击方式制定不同的防御措施,并且实时备份、异地备份数据,设计并不断完善一整套安全方案,在有新的问题出现时随时就可以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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