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馨媛
老爸最牛气的事就是可以随时随地拥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老爸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那我跑了,你可别后悔。若是放到金庸的小说里啊,老爸的凌波微步肯定独步天下!
根据奶奶的回忆,老爸小时候就是彻底的“酷跑族”。上小学时,爸爸捞鱼摸虾成性,逃课秘籍中最厉害的功夫便是翻墙。那个年代的校墙大都是些低矮的泥墙,挡不住人的,老爸和几个小伙伴自然来去自如,很是潇洒。鱼篓和长竿都是事先藏好了的,几个人武装完毕,便直奔村东头的小河去摸鱼了。
那时,爷爷在村里担任会计,有一次可巧爷爷去村东头记账。这下爸爸摸鱼被爷爷逮个正着。爷爷气坏了,脱下布鞋,举着鞋底朝着老爸跑去,边跑边喊:“站那别跑,看我不打死你!”老爸见状拔腿就跑,口里还不甘示弱地喊着:“你再追我,我就真的跑了,你可别后悔!”看爸爸跑远了,爷爷撂了狠话,若是老爸跑了,就再不准进家门。果真,爷爷最终没能抓到老爸。傍晚了,奶奶眼见天快黑了,还不见老爸回家,便一边抹眼泪,一边埋怨爷爷不该逼走老爸。爷爷拗不过奶奶,只好出去寻找,最后竟在一条河沟里找到老爸。当时,爸爸正在生火烤鱼,弄得爷爷哭笑不得。
老妈年轻时算是“村里一枝花”了,不仅人长得亭亭玉立,还跟姥姥学了一门缝纫手艺。妈妈长大十七八时,上门提亲的人就踏破了姥姥家的门槛。提亲的人虽然不算少,但是只有小学文化的老妈为了弥补自己识字不多的遗憾,非要挑一个舞文弄墨的文化人,所以二十多了还是独身一人。
姑姥姥听说了妈妈的择偶条件,便安排了肚子里有些墨水的老爸跟老妈相亲。老爸第一眼就认定了老妈,但是老妈表示还要考虑。此后老爸为了博取老妈的芳心,隔三岔五就给老妈塞一两首情诗,而老妈却总是不冷不热。直到有一天老爸把老妈约到了河边谈心,鼓起了勇气拉住老妈的手信誓旦旦地说:“我家里都准备好了,就等你点头了。你要是嫁给我,我保证会让你一辈子幸福。”见老妈不语,老爸沉默了一会儿又接着说:“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跑。”
老妈就问:“你怎么跑啊?”
老爸认真地说道:“我跑去蒙山当和尚,一辈子不娶!”说完老爸不知是真是假地还低头擦了一阵泪水。
看着老爸倔强的样子,心地善良的老妈吓坏了,点头应允。用老妈的话说,为了不害老爸一辈子当和尚,她才答应嫁给老爸的。我想,或许是因老爸这句非君不娶的誓言太过真诚浪漫,才赢得老妈的芳心吧。过后老妈才知道蒙山上根本没有寺,老爸就是这样把老妈“骗”到手的。
老家有个说法,小孩不能吃鸡头,不然结婚那天准会下雪下雨。我想老爸老妈的童年一定全部用来啃鸡头了,不然怎么会赶上结婚下大雪呢!
老爸老妈办喜事那天,雪下得特别大,路上的积雪几乎能没掉半个车轱辘。马上就要到吉时了,姥姥一边看着外面漫天的大雪,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这下迎亲的队伍可要费劲了,可别耽误了吉时就好。”穿着大红新嫁衣的老妈听着姥姥的话,也心急火燎起来。左等右等不见迎亲的队伍,正焦急间,小姑只身一人跑来报信,一见我妈便说:“嫂子,因为雪太大,提前租好的拖拉机打滑爬不了坡,被迫搁浅了。”
老妈急忙问:“你哥呢?”
小姑说:“我哥下车就跑了,没办法我先来给你报个信。”老妈一听新郎不见了,急得快要落泪了,赌气说:“你回去告诉你哥,他要是敢当这个落跑新郎,我这辈子都不再见他!”
老妈话音刚落,只见老爸推着一辆挂着大红花的小推车出现在姥姥家门口。全身落满雪花的老爸,站在门口憨憨地笑着,说:“我来接你了,跟我走吧!”
原来机智的老爸是赶去借推车了,就这样老妈坐着老爸的小推车,被推进了婆婆家。许多年后,老妈总是感慨地说,两个村子之间的路很远呢,看着地上深深的车辙印我就心疼你老爸。而老爸却说车辙印深是因为他推的幸福太重了。
弟弟没出生的那几年里,我在家里始终是霸权独揽的,我在家里的地位就是“小皇帝”,特别是老妈的归属问题。那时的我只有三四岁,家里仅有一张大床,每晚睡觉前我都要跑到老妈跟前撒娇,要妈妈搂着睡觉,老爸总是跳出来跟着说,妈妈应该抱着爸爸睡。
终于有一天“自作孽”的老爸还是把我惹恼了,决心不再让他跟我和妈妈睡在一起了,我一边哭一边往外推着老爸说,不要爸爸和我们一起睡。看老爸不走我竟哭起来没完没了,无论老妈怎么哄我,都不能使我停止哭泣。无奈之下老爸走到卧房门口打开门,极其委屈地回头看着我说:“那我跑了,到外面那个大坑里睡,被大猫叼走了也没人知道。”说完就关上门离开了。
看见老爸走了,我立刻停止了哭泣,老妈抱起站在床边的我说:“你爸走了,该睡觉了吧。”没想到我又哭了起来,而且哭得更猛烈了,边哭边喊着:“我要爸爸,我要爸爸,他会被大猫叼跑的。”听到我的哭喊声,藏在门外的老爸立刻推开卧室的门说:“爸爸在这呢!”看到爸爸没有被大猫叼走,我立刻破涕为笑,最终在老爸老妈的怀抱里安心地睡觉了。
有段时间城里突然流行起了皮靴,街上随处可见穿着新款皮靴的女人们。
年快到了,老妈硬是拉着老爸陪她去逛街,逛遍了附近几家皮鞋店,也没有遇到心仪的皮靴。就在灰心丧气的老妈准备打道回府时,却盯上了人家门口模特脚上的一双深褐色中筒皮靴,立刻喊来老板问鞋码,老板说只有这一双了,是三十七码的。可老妈的脚是三十八码的,老妈一听神情凝重,像是军长决定攻打敌堡似的嘴里蹦出了三个字:我买了。
一旁的老爸一听急了,拉着老妈的手说:“不能买,鞋大还好,鞋子小了可是要挤脚的,你这是要给自己穿小鞋啊!”
老妈不依不饶,倔强地说:“那怎么办,我就喜欢这双鞋,一定要买。”
“老板,我们不要这双鞋,你不用包了。”老爸很有魄力地向老板喊话,连老妈都震慑住了。
若是女人喜欢上某种东西就像邂逅初恋的感觉一样,定会每天念念不忘心痒难耐。而亲手扼杀老妈“初恋”的老爸,免不了要每天反复聆听老妈的絮叨。
大约是一周后的午饭时间,母亲给我使了个眼色说:“喊你爸爸吃饭。”
看老爸过来,老妈继而又开始了她的“机关枪”攻势:“哎,就算他舍不得给我买鞋,我还得给他饭吃啊,我就是善良哟!”终于一句带着“火星”的闲话将引线点着,无论是手雷、地雷、榴弹炮通通在这一刻毫无保留地爆炸了。
“够了!说了这么多天,你烦不烦啊!”看来老爸是不准备再忍了。
“你有本事做,还怕我说嘛!”
“你再说,我就跑,你可别后悔!”
“你有本事你就跑!跑了就再也别回来!”
“咣当!”老爸果真摔门而去。剩下老妈失落地站在桌前,嘴里喃喃自语道:你爸到底是跑了啊!然后掩面哭泣起来。我和弟弟不知怎么安慰老妈,只好扶她进了卧室,陪在她身边默不作声。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突然传来了开门声,老爸进门后径直走进了卧室。
“看!是不是和那双一样!”老爸将一个精美包装的盒子递到老妈面前:“三十八码的,和你的脚一样大。”
老妈急忙打开盒子,果然和那双皮靴一模一样:“不是只有一双了吗?”
“我记了牌子,托同事在网上买的,”老爸说着竟像孩子受了委屈般红了眼眶,“我收到后一直放在单位,本来想过年给你个惊喜,现在看来等不及了!”
老妈接过鞋子,穿上试试,正合脚。尔后跳起来扑到老爸的身上,使劲地亲起来。
几十年间,老爸不知多少次喊跑,到现在也没跑出父母的视线,也没跑出老妈手掌心,也没跑出他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