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悦,张广平 ■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8
我国建筑耗能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建筑领域的节能改造对于建设集约型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如何管理北方寒冷地区建筑采暖的能耗是降低建筑能耗的关键,中西方对此都采取了相应的策略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
“十一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管理日益规范化,相应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速在60%以上,成为用市场机制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截止2012 年2 月,发改委公布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共2354 家,其中涉及建筑节能服务业务公司约占近70%。节能服务公司的总产值增长迅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逐年增加。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数量增长迅速,行业规模快速扩张。
首先,建筑节能服务行业尚未建立起基本规范、科学统一适用的建筑节能评价体系和收费标准。加之缺乏公正的第三方评判,节能效果无法确认。因此,建筑节能服务企业从客户收回投资会遇到诸多风险,限制了能源管理的发展。
其次,目前国内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附录A 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作为项目签约的合同模版,该合同模版适用于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各个领域,为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筑节能中的推广和应用,急需在建筑领域节能改造的能源管理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另外,对能源管理服务公司的调研表明,注册资本低于500 万元的公司约占70%,建筑节能服务年产值1000 万元以上的公司仅占15%。由于缺乏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个能源管理行业的发展。
最后,与工业领域相比,建筑节能服务有自身特点,享受国家节能服务产业优惠财税政策的实施细则有待研究制订。
在欧洲,以北欧四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建筑节能先进国家里,都较早建立了法律依据和节能条例。德国早在1952 年就提出相关建筑的最低保温要求。在资金方面,联邦政府CO2建筑物改造计划所资助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为居住建筑的节能和CO2减排投资提供长期融资。新建或改建房屋申请资助贷款最高可达建造成本的100%,其具体资助评估标准视节能效果而定,节能越多资助越多。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中,申请人可在贷款期前十年内享受联邦贷款的优惠利率。截止2009年11 月该银行已提供低息贷款和补贴264 亿欧元,利用此资金节能改造住宅近140 万套,采暖季CO2减排超370 万吨/年。
此外,用前瞻性的判断来评估建筑项目当前和未来价值,能耗大的建筑将会贬值,使得节能型建筑更吸引投资。
1992 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EPAct 议案,要求办公建筑至2005 年节能30%,并要求政府机构与ESCO 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达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预算,又取得节能效果的目的。同时“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启动,该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帮助ESCO 在联邦政府的办公楼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为指导政府机构与ESCO 的合作,发展节能服务市场,政府通告了已通过美国能源部资格审查的ESCO 名单,并制定发布了各种类型合同的标准模式,编制了“联邦政府能源项目的方法和验证指南”和能源审计标准,并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研讨会,发行了大量的录像培训教材。此外,美国政府鼓励融资机构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相对宽松的放款条件,法律允许长达10 年甚至以上的长期贷款,只要是有声望的ESCO 拿出的合理的能源审计报告验证和测试计划都能成为放款的依据。立法要求州内政府建筑须用EPC 方式进行节能改造,规定EPC 最长合同年限,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的有效回收期得到了法律依据。此外,美国加州还通过法案规定,ESCO 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所应得到的资金回收,可直接从政府机构原应向能源供应部门交付的帐单中收取,使ESCO 资金回收更有保障。
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十分重视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魁北克省政府与电力公司合作成立第一个ESCO。该ESCO 是商业性服务公司,经过几年运行显示了它的盈利机会和生命力,此后该类公司迅速发展。为支持节能服务市场发展,加拿大政府实施了“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制订了在2000 年前联邦政府机构节能30%的目标,帮助各联邦政府机构与ESCO 合作进行办公楼宇节能工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示范。同时要求国内六大银行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也对客户项目进行评估,提供资金支持。
一方面,由政府组织银行和各信贷部门执行的能源扶植基金项目是现行建筑节能实施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结合广大民众对于环境质量的关注,发展多种渠道能源交互使用途径。例如2011 年成立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其资源碳减排项目个人开户数已超21 万,使得环境能源领域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交易更直接地对社会开放,民众参与和支持政府节能管理的热度也随之增高。
结合我国北方建筑节能实施进展,对服务标准、合同规范、交易流程、招投标程序、节能减排效益的测试和验证标准等相关要点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具有可指导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导则。
参考我国现有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引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能力、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能源管理合同履约信用等创新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指标,从基本素质、发展能力、社会责任及履约信用、财务状况四个方面构建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体系。
建筑节能应用能源管理模式为多元化开拓我国能源经济市场的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我国建筑能源消耗巨大的北方寒冷地区来讲,在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中应用能源管理机制势在必行、责无旁贷且又任重道远。
[1]德国能源署,住建部科技促进中心住建部建筑节能中心.中国建筑节能简明读本[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周艺怡,于凤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美既有建筑中的比较研究[J],建筑节能,2012(7)70 -73.
[3]林泽.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组织构架及其培育机制的建立[J],建筑科学,2012(2)8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