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尧
(河海大学基础学部 江苏 常州 213022;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北京 房山 10248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承前启后、接续奋斗的伟大事业,它“始于毛、成于邓”。毛泽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者、先行者和奠基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带领人民紧紧围绕“走什么样的路以及怎么走”的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道路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开创性探索,取得了许多辉煌的实践成就和一系列独创性的理论成果,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物质基础和理论准备。毛泽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将“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立场;将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方法;提出了由一系列重要的主张和措施所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观点。这些理论贡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南。
毛泽东是在“人口多、底子薄”和“一穷二白”的国情基础上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的,经历了由“学习苏联”到“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的转变之后,最终形成了“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同时,他还提出了调查研究以认清国情、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将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的“走自己路”的途径和方式。党领导人民在创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都始终坚持了这些基本立场和途径方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在苏联这个社会主义阵营“老大哥”取得的伟大建设成就的强大吸引下,毛泽东领导人民在建国初期开始“学习苏联”、效仿“苏联模式”来建设国家,并且在一定时期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毛泽东并没有迷信苏联模式,而是采取了辩证地态度。一方面,他主张要学习苏联经验但是不能硬搬。他指出,苏联的经验固然要学习,但苏联走过的弯路, 中国不能再走,“ 硬搬苏联经验是错误的。”[1](P176)另一方面,他认识到苏联模式是良莠并存的,并且主张“只能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不从之”。[1](P366)特别是在1956 年苏共二十大暴露了“苏联模式”的弊端,引发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巨大混乱的时候,毛泽东果断地提出了“ 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的主张并且开始了积极的实践探索,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拨正了航向、提供了经验。
毛泽东在1956 年4 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是他领导党和人民通过“走自己的路”建设社会主义的最早公开尝试。其实在《论十大关系》的形成过程中,毛泽东就不止一次地强调,社会主义建设不能走苏联的老路,要“以苏为鉴”,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2]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毛泽东更是语重心长地告诫要“以苏为鉴”。他说:“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1](P23)在强调“以苏为鉴”的同时,毛泽东还指出了“走自己的路”的方法,即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握本国特点,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1956 年4 月初,毛泽东在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时提出:“我认为最重要的教训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3](P23)1956 年9 月9 日,毛泽东在修改八大政治报告时指出,我国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他写道:“我国是一个东方国家,又是一个大国。因此,我国不但在民主革命过程中有自己的许多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带有自己的许多特点,而且在将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自己的许多特点。”[4](P143)毛泽东在1959 年12 月到1960 年1月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非常赞同书中有关每个国家都应该“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的提法,并且表示必须把“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5](P116)
毛泽东的“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主张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紧密相关的。“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主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的基本前提,只有坚持独立自主,才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独立自主就会排除外来的一切干扰和影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独立地、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走自己的路,依靠本国人民的力量进行革命和建设。本国人民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制度、发展模式,任何国家都无权将其他制度和模式强加给别国及其人民,最终形成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独立自主走自己路主张的必然结果,只要坚持独立自主,就必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独立自主,反对任何强加的制度和模式,必将形成适合本国国情和民族特点的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毛泽东的“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主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主张的必然结果。
“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必须要坚持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第二次结合”的基本方法。这是毛泽东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贡献,是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发展和壮大的历史和逻辑起点与重要原则保障。正是因为坚持了这个基本原则,才找到了适合我国国情并取得了巨大成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之路,才有了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才有了中国人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自信。
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法,是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成功地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之路,最终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新中国。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时期,毛泽东仍然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毛泽东强调,我们党正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在中国找到了正确的革命道路,才取得了革命的胜利。现在搞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3](P23-24)1956 年苏共二十大的召开暴露了“苏联模式”的弊端,毛泽东不仅果断地提出而且多次强调要通过实现第二次结合走自己的路的主张。1956 年3 月12 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应该自己开动脑筋,解决本国革命和建设问题。3 月24 日,在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上,他又提出:“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6](P7)1956 年4 月4日,毛泽东明确提出“第二次结合”的命题:“最重要的是要独立思考,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在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我们应该从各方面考虑如何按照中国的情况办事,“现在更要努力找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6](P9-10)
主张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并没有排除或否定向别国学习,恰恰相反,这种结合正是在学习别国长处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的。善于向别国学习也是毛泽东一贯主张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在党的八大的开幕词中,毛泽东指出:“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的中国改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中国,我们面前的工作是很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很不够的。因此,必须善于学习”。[1](P117)他还进一步指出:“一切国家的好经验我们都要学,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一点是肯定的。”[1](P242)同时,毛泽东也强调这种学习不是盲目地照搬照抄,而是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他在1956年4 月的《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1](P41)毛泽东还指出这种学习也是结合国情地学,他反复强调:“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决定方针、政策,把马克思主义同本国特点结合起来。”“照抄别国的经验是要吃亏的,照抄是一定会上当的。这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1](P64)毛泽东的立足国情、实现“第二次结合”的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基本方法。“基本国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只有从基本国情出发,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立足国情的基本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是在立足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坚持与发展、继承与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毛泽东“第二次结合”思想的贯彻与落实。
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曲折探索过程中,毛泽东提出了许多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它们既有涉及具体领域的微观层面的操作措施,也有涉及长远全局的宏观层面的战略理论;它们不仅对当前和局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长远和整体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深远影响;它们不仅指引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时期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也引导人民成功地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这些独创性的理论成果对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和完善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宏观的整体性视角看,这些独创性的理论成果首推毛泽东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及其长期性的理论,以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这两大理论都是毛泽东对我国国情进行分析和把握得出的重要结论。对国情的认识,最重要的是认清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存续时限。毛泽东在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5](P116)他还指出:“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5](P116)经过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毛泽东得出了中国处于并长期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的科学论断。在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毛泽东还意识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他指出:“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5](P301)毛泽东关于中国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及其长期性的理论,是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总依据的直接初始来源,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出发点。社会矛盾情况是与社会发展阶段紧密相关的,在一定程度上,社会矛盾情况取决于社会发展阶段。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问题,形成了有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系统理论。毛泽东不仅果断地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而且还明确地说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还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我国这两对矛盾之间基本适应但又有不相适应的方面,这种不相适应可以通过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加以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7](P4)毛泽东还特别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和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前者主要靠专政的方法来解决,后者则通过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特别是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认识是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是对我国国情的准确把握,成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初始命题和直接理论来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发展和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微观的操作性层面看,毛泽东在党的建设、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方面都提出了具有长远指导意义的思想和观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创立提供了理论基础。毛泽东深刻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他还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将之视为“伟大工程”,主张从制度、作风、思想等方面加强党建。毛泽东对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确立解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导力量问题。毛泽东的经济思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产生了重要启示。毛泽东首先解决了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在他看来,商品生产本身是没有什么制度性的,它只是一种工具,看一种商品经济的制度特征,“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P439)因此,他提出社会主义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充分利用商品经济这个工具,使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他还指出,价值规律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作用,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5](P34)毛泽东对商品经济社会制度属性的破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开创过程中破除市场经济的社会制度属性产生了重要启发和影响。毛泽东明确了资本主义等私营经济的地位以及对待政策。他认为,资本主义等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因此,可以在搞国营的基础上搞私营,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搞资本主义。毛泽东还明确地提出一定要划分好中央和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毛泽东还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经济建设方针和方法,比如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按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搞好综合平衡,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勤俭办事等。在文化方面,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双百”、“两用”的根本方针。他指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是一个基本性的同时也是长期性的方针,不是一个暂时性的方针。”[1](P278)他还提出要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继承和吸收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科学文化知识。“双百”、“两用”方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要坚持的根本方针。在科技方面,毛泽东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口号,并把科学技术现代化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明确指出:“科学技术这一仗,一定要打,而且必须打好。……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无法提高。”[5](P351)毛泽东对科技的高度重视以科教兴国的国家战略的形式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在外交方面,毛泽东确立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新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原则,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提出了“ 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和发展确立了基本的外交原则、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1]毛泽东文集(第7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靳辉明.关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考[J].党的文献,2014(1):93.
[3]吴冷西.十年论战(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 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5]毛泽东文集(第8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6]吴冷西.忆毛主席[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5.
[7]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