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涛 都晓琴
(1.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241;2.上海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缅怀先辈、悼念逝者、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近年来,网络公祭的悄然兴起不仅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公祭方式,而且也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产生了深远意义。因此,如何利用网络公祭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其独特功能,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和激发青少年责任感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公祭文化由来已久,尤其在古老文明的中国,公祭是人们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活动。尽管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但后人不断继承和发扬着公祭文化,以此来缅怀先辈、悼念逝者。现代汉语词典这样界定“公祭”,它是指“公共团体或社会人士举行祭奠,向死者表示哀悼”[1]472。学者王霄冰、林海聪认为:“古代公祭分别在国家(大)、地方(中)、家族(小)三个层面展开,所践行的是儒家中国‘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社会伦理观念和长幼尊卑有序的礼仪等级制度。现代公祭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兴起,其内容和形式糅合了西方国家纪念性典礼和传统公共祭祀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现代公祭的实践主体已逐渐由中央政府转向地方和民间,并开始朝着‘公天下’的方向延伸。”[2]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举行祭拜仪式的人与逝者并不必然具有个人意义上的血缘关系,而是带有“公共”性质,是政府部门、公众团体或社会人士对国家与民族的圣祖先贤、重要人物或者对大型事故、意外中遇难的人表达敬意、哀思和怀念的活动。从功能上看,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公祭活动来纪念先祖、缅怀逝者、教育后人,并由此而增进人们之间的亲情、感情,维护民族或国家的团结统一,增强民族的凝聚力。近些年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公祭热潮”,相关“活动越来越频繁,公祭规模越来越大,公祭投入越来越多,参加公祭活动的官员级别越来越高”[3]。虽然一些奢侈浪费、彰显政绩、跟风模仿、借此敛财的公祭活动背离了公祭本身的价值意义,但这并不能成为质疑或否认公祭文化的理由。实际上,公祭反映着人们对古代先贤、已逝伟人、重要事件的缅怀之情,不仅可以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而且更能“在国家与民族、个人与社会之间达成一种情感契约,巩固了信仰认同基础,形成并维持中国人的传统信仰,为整个国家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信仰准则”[4]。
网络公祭是网络时代人们进行公祭的一种新形式,它一经出现就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关注,并对网民产生了重要的教育作用。特别是随着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多媒体网络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于一体,以多种信息形式给网民生活带来了全新的综合感受,从而使它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发展潜力。网络的多媒体化促动了实体事物的网络化,人们借助多媒体的优势将现实存在物“复制”到网络上,身在不同空间的人无需亲身到场,而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祭祀,并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需要指出的是,手机与网络的结合,特别是手机的3G乃至4G革命,使青少年的上网规模大大增加。网络公祭正是伴随着网络等技术的发展、人口流动性的加大以及爱国主义教育需要而悄然兴起的公祭新形式。在国内,网络公祭为人们所熟知是在2002年,当时由“民族魂”和“血铸中华”网站联合国内千余家中文网站,在清明节举办“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络公祭活动。自此,每年国内各地都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公祭活动,而2008年的“祭黄、祭禹、祭孔等国家级祭祀活动的举办,意味着中国在发掘传统优秀文化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4],青少年网民对网络公祭活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当年的汶川地震发生后,青少年通过网上“点灯”“建碑”“发帖”“献花”等形式表达对地震灾害中遇难同胞的缅怀之情。特别是2014年,“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和新华网共同筹办,中、英、日三种文字版本的‘国家公祭网’(www.cngongji.cn)正式上线”,并将每年的“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5],从而又一次将网络公祭活动推向高潮。
目前,人们对网络公祭研究处于起始阶段,笔者尚未找到相关学者对其的明确定义。因而,笔者依据对传统公祭文化及其网络的深入理解,尝试对网络公祭的内涵进行界定。一般而言,网络公祭是指公共团体或社会人士在继承传统公祭文化基础上,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及其多媒体技术等手段,通过各种程序、仪式、手段等来纪念古人、缅怀先辈、悼念逝者的活动,它是传统公祭在网络背景下的延伸与创新。这一涵义包含了以下三层意思:其一,网络公祭主体的特殊性。与传统公祭相比,网络公祭的参与主体并不是亲身参加线下祭祀活动的精英人士,而是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祭祀操作的广大网民;其二,网络公祭的客体具有多样性。一般而言,网络公祭的对象既包括像黄帝、炎帝、孔子等古代先贤,又包括近现代历史中如林则徐、孙中山、毛泽东、黄继光等民族英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同时,祭奠的对象也可以是普通民众,如网民对四川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中遇难的同胞的哀悼;其三,网络公祭的载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传统公祭主要是公共团体或社会人士为先人、革命烈士、普通民众等建墓、建碑、塑像或建立纪念馆等,并在一定的时期,按照特定的程序、仪式进行祭奠。而网络公祭基于网络与多媒体等技术之上,通过网站将现实的“墓碑”“纪念馆”等“搬”到网络上,并附以照片、生平简介、声音、视频等内容,人们只需操纵鼠标或键盘就可以完成向逝者献花、敬酒、留言等各种仪式活动。较之于传统公祭,网络公祭具有超时空性、便捷性、新颖性、环保性、形式多样性等特点。
青少年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教育好青少年是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表现。而爱国主义教育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具有推动作用,而且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保持团结统一和繁荣富强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着挑战。
(一)传统的灌输、宣传教育方式造成青少年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抵触。众所周知,无论是古代的圣祖先贤,还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涌现的先进人物或事迹,抑或我们国家和民族遭受的危机和灾难,都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但问题是,如何将这些爱国主义内容“传递”给青少年,让他们形成正确的认识和深厚的情感操守,是当前创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方式亟须解决的难题。然而,传统的灌输、宣传教育方式因其种种弊端而受到人们的质疑和批评,它主要依靠生硬讲授和“填鸭式”的方式进行,忽视了教育客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尽管人们对这样的教育方式不断批判,但其变相形式依然层出不穷。而青少年阶段是一个过渡时期,此时他们的思维片面性大,思想极易偏激并具有波动性。同时,青少年处于“心理性断乳”期,他们的一个突出心理特点是具有叛逆心理。由于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一旦其自主性受阻就会为维护自尊而采取对抗态度。因而,如果在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中依然采取单一、枯燥的灌输和宣传,势必难以取得青少年的共鸣和认同,无法真正内化为他们的爱国观念、爱国情感和爱国信念,遑论坚持高尚的爱国行为。
(二)受西方思潮影响,青少年漠视甚至否定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平心而论,西方社会思潮也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产生的理论成果,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真、善、美,有利于个人和社会的进步。但是西方思潮中的腐蚀性思想对人们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特别是历史虚无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新自由主义等思潮的理论体系完备、逻辑性强、貌似说理正确。青少年因涉世未深,缺乏对其体系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仅靠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对其价值观推崇备至、趋之若鹜。究其原因,就是青少年对这些思潮知之不全、悟之不透,从而使其趁虚而入,不知不觉同化于自己的认知结构中。这一方面使得青少年极力追捧西方思潮,漠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思潮强调历史的“虚无”、否定权威、高喊“价值中立”等意识,从而让青少年对于中华民族的圣祖先贤、历史传统、优秀文化产生怀疑甚至否定,对于先贤创造的灿烂文化和革命传统无动于衷,无法将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化为爱国主义情感和观念,反而对此不屑一顾。
网络技术、通讯技术以及多媒体等技术的迅速发展对教育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给教育模式、教育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网络公祭也是依托这些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它同样对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产生重要作用。
(一)网络公祭创新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方式,提高了教育的效果。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注重被动枯燥的知识灌输与情感说教,难以调动青少年兴趣,得不到他们心灵的共鸣和认同,影响着教育的实效性。众所周知,爱国主义教育应该让青少年愿意接受并主动地体验和领会,并在互动式学习和陶冶的过程中形成爱国观念、升华爱国情感以及坚定爱国信念和行为。也就是说,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不应是“填鸭式”的灌输、宣传,而应是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样才有利于知识的内化,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网络公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能够得到青少年的认可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网络公祭是传统公祭的延伸和创新,它将公祭的内容、程序、仪式等以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多媒体的形式呈现给青少年,并具有动态性、交互性等特点,使青少年乐于参与、乐于接受,从而焕发出巨大的驱动力,提高教育效果。以“民族魂”网络公祭网站为例,其纪念馆中收录了自鸦片战争以来的民族英烈,网站上不仅有详细的生平介绍、英勇事迹,而且附有图片甚至视频等内容。同时青少年还可以操纵鼠标进行“献花”,在留言板留言等。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的网络公祭活动中,青少年也是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在“民族魂”等网站上哀悼遇难同胞。这些网络公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效果,塑造了青少年的心灵,振奋了民族精神。
(二)网络公祭培养了青少年正确的爱国观念和爱国情感,抵制了腐蚀性思想的不良影响。网络公祭网站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基地和新课堂,青少年在参与网络公祭过程中能够增长知识、丰富体验、提升境界。在这样的新基地和新课堂中,青少年可以了解到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中华民族创造出的灿烂文化。比如,对于孔孟等古代思想家及其著作的介绍,对于民族英雄光辉事迹的介绍,对于革命先烈争取解放斗争的介绍以及在汶川、玉树地震中,人们通过各种方式支援灾区的爱国情怀等。更为重要的是,青少年在参与网络公祭中感受到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以及高尚的爱国情操,更深地体会到中华儿女在面临危难时亲如一家的团结友爱、万众一心和众志成城的坚强意志。灿烂的文明、艰苦奋斗的精神、英勇的革命意志等引起了青少年心灵的共鸣,提升了他们的精神境界,由此形成强烈的爱国观念,激发了他们的爱国情感,从而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爱国观。同时,青少年在网络公祭中形成的爱国观念和爱国情感增强了他们思想的抵抗力,形成了对诸如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防御机制,进而能有效地抵制西方的腐蚀性思想对青少年思想的不良影响。
(三)网络公祭增强了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自尊心,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网络公祭承载着宣泄情感、表达哀思、寄托希望等功能。青少年在网络公祭过程中通过阅读有关文字介绍,向逝者“献花”、为人类祈福等方式进行,这些行为看似简单,但却包含着他们复杂的情感。网络公祭体现青少年对中华民族的先贤、仁人志士、革命先烈、遇难同胞等的敬重,对中华民族所创造出来的灿烂文化的无比自豪感以及对中华民族依靠自己力量战胜千难万险的民族自信心。通过网络公祭,培养了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自尊心,并使青少年焕发出巨大的内驱力,坚定了爱国行为。最具说服力的例子是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网络公祭活动,此次活动由“我们的文明”组委会主办,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承办,爱国主义网站“民族魂”“我们的文明”、中国共青团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等网站共同发起。广大青少年通过“献花”、留言等方式表达了自己对遇难同胞的哀悼以及对生还者的鼓励、安慰,更表达了对灾区人民的支持。青少年在参与中感受到了中华民族在面临危难时的坚强和团结,增强了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得到了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
(一)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融合到网络公祭中,增强教育的实效性。青少年参与网络公祭的过程本身就应该是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从而在这一过程中培养青少年的爱国观念和爱国情感。因而,我们应该将诸如传统文化、党的革命和建设中包含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到网络公祭的过程中,使青少年在参加网络公祭时通过“翻阅文字介绍”“看图片”“献花”等方式深化爱国主义认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但是,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融入到网络公祭中,并非是二者的直接相加或简单的“移植”,而应在融合中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共同体。相关的网络公祭网站在建设和更新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它对青少年的影响,充分考虑到青少年将有何种反应,从而使青少年在网络公祭中既感受到丰富的体验,又受到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
(二)网络公祭网站的设计要突出浓厚的氛围,减少网络虚拟性带来的弊端。网络公祭并非是对传统公祭的否定,二者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传统公祭具有现实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而网络由于具有虚拟性,从而使网络公祭相对缺乏真情实感,甚至带有娱乐性。因而,网络公祭要更加突出公祭的氛围,这就需要网络公祭网站做到如下方面:其一,内容应该充实,应包含较大的信息量。内容要避免枯燥,且常更新,各个栏目的选择和设计要体现出公祭的特色,创造浓厚的环境和氛围;其二,界面应该多样,充分应用多媒体技术。利用文字、图像、声音等形式增强现实感和感染力,形成图文并茂、声情融会的界面效果;其三,发挥网络优势,注重与青少年的网络互动与交流。让青少年有充分的机会宣泄他们的情感,表达他们的哀思等,同时及时对青少年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反馈等。
(三)积极鼓励青少年参与网络公祭,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公祭活动。网络公祭拓宽了青少年了解历史文化传统和现代精神文明的渠道和途径,丰富了青少年的爱国主义体验,唤起青少年对祖国和民族的归属感和自信心,激发青少年民族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因而,要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和支持网络公祭,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各地共青团、宣传部、中小学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公祭活动,利用清明节、名人诞辰或祭日以及重大灾难、事故的周年等机会让广大青少年参与网络公祭。同时,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鼓励通过青少年亲自实践来建立相关的公祭网站、网页或PPT等,这样既可以激发他们的兴趣,又有助于他们了解和领会有关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从而使青少年在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1]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王霄冰,林海聪.公祭的语义衍变、古今形态与当代实践[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
[3]罗树杰,徐杰舜.公祭:人类学的解读[J].河南社会科学,2009(2).
[4]李向平.中国信仰的现代性问题——以国家公祭圣祖先贤为例[J].河南社会科学,2009(2).
[5]沈峥嵘.国家公祭网客户端上线[N].新华日报,2014-0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