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聪
张聪/伊春职业学院外语系讲师,硕士(黑龙江伊春153000)。
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于1813年发表了她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表现了英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乡村社会图景,也把作为小说背景的英国社会经济关系展现在读者面前。小说描写的一个事情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班特纳太太经常抱怨丈夫的财产将会由他的远亲柯林斯先生来继承。班纳特先生现在的产业每年可以给他的家庭带来两千多英镑的地租收入,这笔收入足以使班特纳先生的家庭维持着相对体面的乡绅阶层生活。但不幸的是太太肚子不争气,没有给班特纳先生留个男丁来继承自己的产业,一旦班特纳先生不幸去世的话,这宗产业就只能由与班特纳先生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的远亲柯林斯先生来继承,而自己的5个女儿将会一无所有,未来的生活将会无依无靠。
作为继承人的柯林斯先生实际是班纳特先生的一个远房表侄,班纳特先生与柯林斯的父亲其实并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他们两人根本就从无来往,关系只能用糟糕来形容。粗鄙无知的柯林斯为自己能继承班特纳先生的产业而窃喜,但又为这是建立在伊丽莎白姐妹失去继承权基础上的所得感到心虚。为了改善和班特纳家庭的关系,使自己将来继承班特纳先生的这笔产业表面上看能够更合理、更自然而然,不引起别人对自己的非议,柯林斯给班纳特先生写信提出了一个自己蓄谋已久的改善两家关系的方案:那就是由他自己在班纳特先生的女儿中挑选一个作为妻子,以班家女婿的身份来继承产业,这就可以使他的继承看起来更加名正言顺了。其实这只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是他的丑恶心理在作祟。当着柯林斯的面,班纳特先生向妻女们无奈地说,在我去世以后,我这个表侄可以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把你们撵出门去。心直口快的班纳特太太当时就直接地说出了自己强烈的不满,她讨厌柯林斯,讨厌这种继承制度。自己的产业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继承,却只能让外人来继承,这也太莫名其妙了。班纳特先生的回答也很直白,这种继承制度的确太不公正,幸运的柯林斯先生继承产业心理上也有负罪感。但是,他提出想以一个女婿的身份来继承这份产业的想法还是能给人带来些许安慰的。
虽然在小说中班特纳先生试图让伊丽莎白和吉英向妈妈解释这个产业继承权问题,可她们却一直没法跟妈妈详细进行解释。一提到这个令人恼火的问题,妈妈总会不由自主地骂不绝口。明明是自己家的合法产业却不能由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继承,却只能把它拱手送给一个外人,这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但是,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却并没有向读者来说明这宗地产为什么必须要由远亲柯林斯来继承,而不能留给班特纳自己的亲生女儿们。这说明对于这个问题在当时的英国是人所共知的通例,无须进行解释。但对于一个不了解当时英国地产继承制度的读者来说,这种继承显然太过莫名其妙了,太令人摸不着头脑了。《傲慢与偏见》中其实给我们提到了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女儿们是享有继承权的,就像小说中提到过,班纳特太太就曾经从当过律师的父亲那里继承了四千英镑的遗产。在英格兰当时实行长子继承制的情况下,班特纳先生没有儿子,所以女儿们是可以继承父亲的动产的,但为什么班特纳先生的女儿们却无权继承自己父亲最主要财产的地产呢?
想要弄明白班特纳家女儿们为什么无权继承班特纳先生的地产。
在1066年伟大的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成功地征服英格兰之后,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他加冕为英格兰国王。他把封建的土地占有方式带到了英格兰,宣布国王为全国土地的主人,而私人只能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土地权益,不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封建主原来的大量土地都被国王没收后变成了王室领地,受国王派遣的王室管家们直接对王室领地行使管理权。此外,还有更多其他的被国王强制没收的土地,则被国王分别赐给那些贵族功臣们,作为各自的采邑来供给生活。采邑的主人们对采邑土地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地产权益,但同时都必须承担与土地相关的各种劳役和赋税等各种封建义务。后来,国王又允许每位采邑主人可以把自己采邑的土地继续向低一层次的贵族和骑士们继续分封,依次向下,这就在英国实际形成了多达4至5层的土地分封层次。当然,国王要求土地领有人在再次对土地进行分封时,必须同时把与该土地相联系的劳役和赋税等义务落实给下一层次的土地占有人。此外,英格兰当时还存在一种由国王和贵族们赏赐给自己的步兵、车夫、工匠等的一些小块土地,即杂役领有地。杂役领有地的领有人必须永世为国王和贵族们承担这些特定杂役。
在领有人取得土地之后,法律是允许他们将这些土地转让或进行继承的,但把与土地相关的各种义务都随土地转移给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在当时土地继承中存在一种限嗣继承地产权,即地产的拥有人对土地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能,在他去世以后,该地产必须传给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人的范围通常只限于是地产拥有人的后裔即可,但有时却进一步限制必须是男性或者女性后裔来继承。
正因为英国的土地法非常的特殊,所以有些土地问题的确让人感觉莫名其妙。由于当时英国封建制的土地大都承载着一定的封建义务,土地拥有人必须严格履行自己所承担与土地相关的义务。后来虽然很多封建义务都被废除或者可以用缴纳一定金钱来代替实际履行,但是规定土地拥有人必须出服役人的地产义务却是无法用金钱来代替履行的,尽管这种服役义务在实际上早已不复存在了。《傲慢与偏见》中班纳特先生所拥有的那块地产其实就是限嗣继承地产,该土地被限定土地拥有人必须永世承担出一个服役男子的封建义务,因为班特纳的女儿们是无法提供出服役男子义务的,所以就只能由家族内的某个男子继承这一地产,柯林斯就成了这个幸运儿,其实这在当时的英国是普遍存在的情况。
正如《傲慢与偏见》中班纳特先生对自己将来的地产继承人柯林斯所说的,你的确够幸运,但对于我可怜的女儿们来说确实是很不幸,这不能怪你,只能说这是命运的安排。既然一个人的财产要限定继承,那你将永远无法预料到谁会最终得到它。显然,班纳特先生对英国关于限嗣继承地产权的法律规定应该是非常清楚的,这也成了他的一块心病。虽然班纳特先生很不情愿将来要把自己的产业交给讨厌的柯林斯,但面对法律的规定,他终究是无可奈何的。班纳特先生在与太太刚结婚时,完全没料到会生不出儿子继承财产这回事,所以当时他们生活不够节俭,没能积攒大量继承限制较少的动产。班特纳夫妇认为自己家生个能继承地产的儿子只是时间的问题,有了儿子当然就能顺利继承自己的那份限嗣继承地产了,就不可能会有由外人来继承自己地产这样令人懊恼的事发生了。可当班特纳太太不争气地连生五个女儿时,他们翘首企盼的儿子还仍然是个未知数。当小女儿成年时,他们的心情只能用绝望来形容。生不出儿子使班纳特太太感到异常的无助,地产不久的将来就会落入他人腰包,自己和女儿们的未来生活已经没了指望。这时才想到省吃俭用积攒女儿们可继承的动产已经为时太晚了,这令她抓狂至极,她的心理也就转变为千方百计地为女儿找个有钱的人家嫁出去,为女儿们将来的生活找个依靠。
这令班特纳太太抓狂不已,也令很多人后世人难以理喻的土地继承制度在英国一直实行了很多年,直到《傲慢与偏见》出版50多年后才发生了改变。1866年英国正式决定废除国王名义上的全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私人对自己占有的土地可以取得完整的所有权,原来附加在所有土地上的封建义务也都被取消了。这就使得原来的限嗣继承地产也不适用了了,而是允许在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之后就可以自由继承地产。如果班特纳太太听到这个消息的话,一定会高兴得睡不着的。不过,英国完全在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却是到1925年进行的财产法律改革时。这次改革在法律上正式取消了限嗣继承地产,将全国的地产都改为一般可继承地产,这就从法律上消灭了《傲慢与偏见》中那令人莫名其妙的地产继承现象。
[1]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M].李汝成,李夏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2]郭建.《傲慢与偏见》:必须由男性继承的财产[N].检察日报,2010-6-18.
[3]金彩云.西方学者对1500-1800年英国家庭财产继承研究的综述[J].史学理论研究,2007(01).
[4]王灵.简析英国女性继承法律地位的演变[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24).
[5]王含冰.论简·奥斯丁小说中的财产继承法[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