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的传播负影响

2015-08-15 00:53:15李家声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微时代微信用户

李家声

(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广东 惠州 516003)

微信的到来,以病毒式的快速发展,加速了人人成为新闻传播人的进程。在信息时代各类传统媒介激战的今天,微信也作为改变新闻报道方式的工具被推到传播战争的前沿。诚然,微信改变了生活,给人们带来许多便利。同时,微信在传播中也有其先天缺陷,带来一定的副作用。

一、微信传播的特性

微信用户的发展快得惊人,2011年1月21日,腾讯公司推出微信,这位“微时代”的新宠儿实现了由“弱关系链”向基于个人手机通讯录“强关系链”的转化,一年后达到3亿用户数量。截至2013年11月,微信注册用户量已经突破6亿,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作为“微时代”的产物,微信改变着受众接受信息、传播信息的方式。同时,它改变了国人的信息接收习惯,推动着传统新闻业不断尝试与变革。微信的传播特性主要有两个:

一是病毒式的用户推广。通过手机通讯录添加好友或与腾讯QQ 绑定是微信用户注册登录的主要途径,这两种方式都给微信用户们提供了先天的优势。微信利用病毒式推广方式,使得用户在网络上形成自发传播的推广方式,通过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传播,让传播数量呈几何倍的增长。

二是信息交互跟随性。微信是一款基于智能手机的移动通讯软件,手机不离身成了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随手拍美景、拍美食、拍新闻等成了全民记者的生动体现。当人们将微信图片、语音、视频等上传时,微信的好友就能及时接收并交流信息,这就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得微信内容实现交互跟随性。微信的产生不断地更新着传播形式,丰富着传播内容,提高传播信息速度,同时对这些优势的反馈又促进着微信的进一步发展。

二、微信传播的负效应

人人可上传新闻,这种全民记者毕竟不是专业记者,缺乏新闻专业知识不说,传播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法进行核实。所以,微信假信息满天飞。又或者,用户利用朋友圈的信任,做起微商来,低价推销商品。朋友买到假货,也不好与用户撕破脸皮,只好忍气吞声。微信天生的特性附带着一些负面影响,考验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与法规的关系:

一是传播内容存在虚假性。微信内容的自由性极强,人们发言不受限制,且语言场相当广泛。其次,主体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人,受众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众。这样便出现了“点对点”、“点对面”、“面对点”和“面对面”的自由化传播形式。这种自由性导致部分传播内容的虚假性,现实生活中相信不少人上过微信的当。有时是出于好心转发助人信息,没想到爱心给犯罪分子利用了。不时也可见微信假新闻被权威媒体曝光,如2014年5月12日晚,焦点访谈以《微波炉厂家打死都不说的惊人秘密》一文为例,曝光微信上有些账号用虚假的养生知识或者生活百科骗取公众关注,然后以此推销产品进行营销。随着微信的蓬勃发展,利用微信犯罪的案件也呈逐步上升的趋势。部分用户利用微信获取受害人信息,进而犯罪。人们一方面在指责他们的破坏行为;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说整体性的伦理约束力量跟不上技术对个人化的支持。由于缺乏监管、用户使用微信的素养缺乏培养等问题大量存在。

二是传播易侵犯个人隐私。在微信圈中,只要将个人姓名、电话号码、QQ 号码、地址甚至照片、感情状况、收入公布,无疑,所有这些信息相当于暴露在了阳光之下,不怀好意的人可以轻易获取这些信息,从而使当事人的隐私权受到侵犯。

三是传播倾向商业化和庸俗化。许多用户上微信看朋友都晒些啥,慢慢地发现身边不少朋友都成了微商,晒出来的是各种商品,朋友圈成商圈。微信确实是个推广产品的平台,它具有互动性、信息传递快捷性和信息投放精准性的特点,并开创性地拥有多级化、多元化、人性化和实效性的特征。微信众多的传播内容显得通俗化、游戏化,影响人们的思考能力。微信用户大量传输低俗内容,使得微信传播倾向低俗。

三、有关规范微信发展建议

鉴于微信在信息传播中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个人认为有必要下大力对其进行有效调控。不仅要有伦理规范相约束,更需要政府、社会及媒体等加以调控。

第一,微信用户要自律。从伦理的意义上说,自律是道德规范深化为主体的内心信念,以自觉的道德意识对己的行为进行自我限制、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的活动。与传统伦理相比较,以微信活动为代表的信息伦理应更为注重“慎独”。微信交流大多属间接交流,没有面对面的传统交流方式为依托,这就要求每位用户要更加注重自律。另外,微信用户虽大多以实名注册,但仍存在相当一部分匿名用户,其发表的言论往往带有较强的随意性,对所致后果的承担意识更为模糊,所以更要加强道德自律。

第二,国家应指定专门政府部门负责微信、微博等服务管理业务,严格落实和执行有关法规,强力惩治微信、微博假新闻。其次,应明确网络发布平台和网络服务的提供者的审查义务,使他们对网站生成内容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出现和发布假新闻、侵犯公民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平台,要予以重罚。

第三,传统媒体要肩负起引导社会舆论的使命。一般的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等,都是代表正义的立场,有鲜明的政治特色,在报道热点事件之前,一定要敏锐地展开思考,努力鉴别事件是否应该报道以及选择什么角度和方式来报道,绝不能被微信的热点事件牵着走,更不能加以炒作。很多热点事件是在传统媒体报道后才真正成为社会热点的,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后续报道,微信上所谓的热点也只能在虚拟的空间里掀起一些浪花。对于微信上出现的重大热点事件,传统新闻媒体必须肩负政治使命,代表党的喉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1] 刘文勇.新时代传播的宠儿——病毒式传播[J].东南传播,2007(9):54-55.

[2] 谭昆智,林炜双,杨丹丹,马璟熙.传播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3] 方志鑫,蔡莉白.从传播学角度看微信的兴起[J].科教导刊,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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